msds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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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即化學品安全說明書,亦可譯為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或化學品安全數據說明書。是化學品生產商和進口商用來闡明化學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閃點,易燃度,反應活性等)以及對使用者的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產生的危害的一份檔案。在歐洲國家,MSDS也被稱為安全技術/數據說明書 SDS(Safety Data sheet)。 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11014採用SDS術語,然而美國、加拿大,澳洲以及亞洲許多國家則採用MSDS術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msds認證
  • 外文名:(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 中文解釋化學品安全說明書
  • 別名: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基本信息,詳細介紹,基本流程,規定內容,說明書,差異,定義,內容,適用對象,版本,法規要求,國際,中國,美國,日本,

基本信息

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即化學品安全說明書,亦可譯為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或化學品安全數據說明書。
MSDS是化學品生產或銷售企業按法律要求向客戶提供的有關化學品特徵的一份綜合性法律檔案。它提供化學品的理化參數、燃爆性能、對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貯存、泄漏處置、急救措施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等十六項內容。

詳細介紹

MSDS簡要說明了一種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性並提供如何安全搬運、貯存和使用該化學品的信息。作為提供給用戶的一項服務,生產企業應隨化學商品向用戶提供安全說明書,使用戶明了化學品的有關危害,使用時能主動進行防護,起到減少職業危害和預防化學事故的作用。美國、日本、歐盟等已開發國家已經普遍建立並實行了MSDS制度,要求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廠家在銷售、運輸或出口其產品時,同時提供一份該產品的安全說明書。世界各國無論是國內貿易還是國際貿易,賣方都必須提供產品說明性的法律檔案。由於各個國家,甚至美國各個州的化學品管理及貿易的法律檔案不一樣,有的每個月都有變動,所以如果提供的MSDS不正確或者信息不完全,將面臨法律責任追究。因此MSDS的編寫質量是衡量一個公司實力、形象以及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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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一、填寫MSDS申請表
二、收到申請表後相關人員會電話聯繫客戶,並發付款通知書,客戶必須將銀行憑證回傳,收到水單安排MSDS編寫工作
三、MSDS完成後,實驗室相關人員會先傳真報告到貴司,之後按申請表上客戶選定的取報告方式處理
1. 符合美國 OSHA要求的MSDS應具備以下內容
第一項:製造商和聯繫方法
第二項:危險化學品組分
第三項:理化特性
第四項:燃燒與爆炸數據
第五項:反應活性數據
第六項:健康危害數據
第七項:安全操作和使用方法
第八項:防護方法
2. 符合加拿大 WHMIS要求的MSDS應具備以下內容
第一項:產品名稱和製造商信息
第二項:危險化學品組分
第三項:物理特性
第四項:消防或燃爆數據
第五項:反應活性數據
第六項:毒理學特性
第七項:預防措施
第八項:急救方法
第九項:編制信息
3. 美國標準協會 ANSI以及國際標準機構ISO建議實行的MSDS內容
第一項:化學品名稱和製造商信息
第二項:化學組成信息
第三項:危害信息
第四項:急救措施
第五項:消防措施
第六項:泄露應急處理
第七項:操作和儲存
第八項:接觸控制和個人防護措施
第九項:理化特性
第十項: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第十一項:毒理學信息
第十二項:生態學信息
第十三項:廢棄處置
第十四項:運輸信息
第十五項:法規信息
第十六項:其他信息

規定內容

我國為同國際標準接軌也制定了相關的標準GB16483-2000《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定》
規定msds要有十六部分的內容
化學品企業標識
(chemical product and company identification)
主要標明化學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地址、郵編、電話、應急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地址等信息。
成分/組成信息
(composition/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
標明該化學品是純化學品還是混合物。純化學品,應給出其化學品名稱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應給出危害性組分的濃度或濃度範圍。無論是純化學品還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組分,則應給出化學文摘索引登記號(CAS號)。
危險性概述
(haxards summarizing)
簡要概述本化學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應,主要包括:危害類別、侵入途徑、健康危害、環境危害、燃爆危險等信息。
消防急救措施
(first-aid measures)
指作業人員意外的受到傷害時,所需採取的現場自救或互救的簡要處理方法,包括:眼睛接觸、皮膚接觸、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
(fire-fighting measures)
主要表示化學品的物理和化學特殊危險性,適合滅火介質,不合適的滅火介質以及消防人員個體防護等方面的信息,包括:
危險特性、滅火介質和方法,滅火注意事項等。
泄露應急處理
(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
指化學品泄露後現場可採用的簡單有效的應急措施、注意事項和消除方法,包括:應急行動、應急人員防護、環保措施、消除方法等內容。
操作處置與儲存
(handling and storage)
主要是指化學品操作處置和安全儲存方面的信息資料,包括:操作處置作業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安全儲存條件和注意事項。
接觸控制
(exposure controls/personal protection)
在生產、操作處置、搬運和使用化學品的作業過程中,為保護作業人員免受化學品危害而採取的防護方法和手段。包括:
最高容許濃度、工程控制、呼吸系統防護、眼睛防護、身體防護、手防護、其他防護要求。
理化特性
(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
主要描述化學品的外觀及理化性質等方面的信息,包括:
外觀與性狀、ph值、沸點、熔點、相對密度(水=1)、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飽和蒸氣壓、燃燒熱、臨界溫度、臨界壓力辛醇/水分配係數、閃點、引燃溫度、爆炸極限、溶解性、主要用途和其他一些特殊理化性質。
穩定性和反應性
(stability and reactivity)
主要敘述化學品的穩定性和反應活性方面的信息,包括:穩定性、禁配物、應避免接觸的條件、聚合危害、分解產物。
毒理學資料
(toxicological information)
提供化學品的毒理學信息,包括:不同接觸方式的急性毒性(LD50、LD50)、刺激性、致敏性、亞急性和慢性毒性,致突變性、致畸性、致癌性等。
生態學資料
(ecological information)
主要陳述化學品的環境生態效應、行為和轉歸,包括:生物效應(如LD50、LD50)、生物降解性生物富集、環境遷移及其他有害的環境影響等。
廢棄處置
(disposal)
是指對被化學品污染的包裝和無使用價值的化學品的安全處理方法,包括廢棄處置方法和注意事項。
運輸信息
(transport information)
主要是指國內、國際化學品包裝、運輸的要求及運輸規定的分類和編號,包括:危險貨物編號、包裝類別、包裝標誌、包裝方法、UN編號及運輸注意事項等。
法規信息
(regulatory information)
主要是化學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條款和標準。
其他信息
(other information)
主要提供其他對安全有重要意義的信息,包括:參考文獻、填表時間、填表部門、數據審核單位等。

說明書

A1 化學品及企業標識
A1.1 化學品中文名 填寫學名,俗名或產品名稱[A]。
A1.2 化學品英文名 填寫學名,俗名或產品名稱[A]。
A1.3 生產企業名稱 填寫化學品生產企業的中英文全名[A]。
A1.4 地址 填寫化學品生產企業的詳細地址[A]。
A1.5 郵編 填寫化學品生產企業的郵政編碼[A]。
A1.6 傳真號碼 填寫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傳真號碼[A]。
A1.7 企業應急電話 填寫緊急事態下撥打的化學品生產企業的應急電話號碼[A]。
A1.8 電子郵件地址 填寫化學品生產企業的電子郵件地址[C]。
A1.9 技術說明書編碼 填寫產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碼[A]。
A1.10 生效日期 填寫該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印或修訂的日期[A]。
A1.11 國家應急電話 填寫緊急事態下撥打的國家化學事故應急電話號碼、消防應急電話號碼[A]。
A2 成分/組成信息(composition/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
A2.1 主要成分
a)混合物填寫主要危險組分及其含量或含量範圍。
b)純品 填寫有害組分的品名和濃度範圍。
A2.2 CAS號 填寫該化學品中有害組分的化學文摘索引登記號。
A3 危險性概述
(hazards summarizing)
A3.1 危險性類別 按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規定填寫。
A3.2 侵入途徑 化學物質侵入機體引起傷害的途徑,如吸入、食入、皮膚接觸。
A3.3 健康危害 填寫毒物中毒典型臨床表現,包括主要靶器官、急性中毒、慢性中毒的症狀及表現和致癌性等。
A3.4 環境危害 簡要描述化學品在一定濃度時對各種生物造成的危害及其造成危害的程度。
A3.5 燃爆危險 簡要概述化學品在空氣中遇明火、高溫或氧化劑接觸時能引起的危害。
A4 急救措施
(first-aid measures)
指現場作業人員意外地受到化學品傷害時所需採取的自救和互救的簡要處理方法。 A4.1 皮膚接觸
a)劇毒品 立即脫去衣著,用推薦的清洗介質沖洗。就醫。
b)中等毒品 脫去衣著,用推薦的清洗介質沖洗。就醫。
c)有害品 脫去污染的衣著,按所推薦的介質沖洗皮膚。
d)腐蝕品按所推薦的介質沖洗。若有灼傷,就醫。
A4.2 眼睛接觸
a)劇毒品 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水沖洗眼睛,至少15min。就醫。
b)中等毒品 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水沖洗眼睛,至少15min。就醫。
c)有害品 提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沖洗眼睛
d)腐蝕品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A4.3 吸入
a)劇毒品、中等毒品、有害品 迅速撤離現場到空氣新鮮處;如呼吸停止,進行人工呼吸;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有適當的解毒劑,立即服用)。
b)腐蝕品立即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A4.4 食入
a)劇毒品 立即就醫。
b)中等毒品 立即就醫。
c)有害品 立即就醫。
d)腐蝕品立即就醫。
A5 消防措施
(fire-fighting measures)
A5.1 危險特性 主要填寫遇明火、高溫、氧化劑等可能產生的危害,遇水、酸、鹼和一些活性物質的反應性,以及氧化性、腐蝕性等。
A5.2 有害燃燒產物 填寫燃燒後的產物,如有害氣體。
A5.3 滅火方法 填寫滅火的方法和滅火劑。對不同類別的化學品要根據其性能和狀態,選用合適的滅火介質。
A5.4 滅火注意事項及措施
a)消防員的個體防護 填寫應選用的防護服,如全身消防防護服、防火防毒服、消防防護靴、正壓自給式呼吸器等;
b)禁止使用的滅火劑 填寫應禁止使用的滅火劑,如禁止用水、二氧化碳、乾粉、泡沫、砂土等。
A6 泄露應急處理
(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
A6.1 應急處理 可參考下列層次填寫:
a)迅速報警、疏散有關人員、隔離污染區;疏散人員的多少和隔離污染區的大小,根據泄露量和泄露物的毒性大小具體而定。
b)切斷電源 對於易燃、易爆泄露物在清除之前必須切斷火源。
c)應急處理人員防護 泄露作為一種緊急事態,防護要求比較嚴格。
d)注意事項 有些物質不能直接接觸,有些物質可噴水霧減少揮發,有的則不能噴水,有些物質則需要冷卻防震,這都要針對具體物質和泄露現場進行選擇。
e)消除方法 根據化學品的物態(氣、液、固)及其危險性(燃爆特性、毒性)和環保要求給出具體的消除方法。
f)設備器材 給出應急處理時所需的設備、器材名稱。
A7 操作處置與儲存
(handling and storage)
A7.1 操作注意事項 指對化學品操作過程中的安全注意要點和個體防護。
A7.2 儲存注意事項 參考下列層次填寫。儲存的基本條件和要求Õ 儲存限量Õ 注意事項Õ 禁配物Õ 防火防爆要求Õ 分裝注意事項。
A8 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exposure controls/personal protection)
A8.1最高容許濃度以國家頒布的衛生標準為依據填寫,若國家尚無標準,可參考國外有關標準,用(mg/m3)表示。
A8.2 監測方法 填寫車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監測方法。
A8.3 工程控制 主要填寫生產過程中的密閉和通風等防護和隔離措施,不特指工業生產過程的自動化控制。
A8.4 呼吸系統防護 防止有害物質從呼吸系統進入體內的防護用品,主要考慮以下三方面因素,即作業環境、毒物從呼吸系統進入體內的危害程度和防護用品的防護能力,推薦選用空氣呼吸器、自給式呼吸器、氧氣呼吸器、過濾式防毒面具(半、全面罩)防塵口罩等。
A8.5 眼睛防護 保護眼睛免受毒物侵害的面具。主要推薦選用安全面罩、安全防護眼鏡、化學安全防護眼鏡、安全護目鏡、安全防護面罩。
A8.6身體防護 避免皮膚受到損害所作的防護。根據毒物毒性、接觸的濃度大小選擇:面罩式膠布防毒衣、連衣式膠布防毒衣、橡膠工作服、防毒物滲透工作服、透氣型放毒服、一般工作防毒服。
A8.7 手防護 主要選用防護手套、橡膠手套、乳膠手套、耐酸鹼手套、防化學品手套、皮膚防護膜等。
A8.8 其他防護 主要填寫作業人員的個人衛生要求、現場注意事項、毒物的監測和定期體驗情況[C]。
A9 理化特性
(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
A9.1 產品的外觀與性狀 主要是常溫常壓下物質的顏色、氣味和存在狀態[A]。
A9.2 PH值 填寫PH值。
A9.3 熔點 填寫常溫常壓下的數值,特殊條件的數值應標出技術條件。
A9.4 沸點 填寫常溫常壓的沸點值,特殊條件下得到的數值,應標出技術條件,在沸騰之前升華值或分解值應加以說明並標註出技術條件。
A9.5相對密度(水=1)填寫20℃時物質的密度與4℃時水的密度比值。
A9.6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填寫0℃時物質的蒸氣密度與空氣密度的比值。
A9.7 飽和蒸氣壓 一定溫度下,於真空容器中純淨液體與蒸氣達到平衡時的壓力,用(kPa)表示,並標明溫度[C]。
A9.8燃燒熱1摩爾物質完全燃燒時產生的熱量,用(kJ/mol)表示[C]。
A9.9臨界溫度(℃)加壓後使氣體液體時所允許的最高溫度,用(℃)表示[C]。
A9.10臨界壓力在臨界溫度時使氣體液體所需要的最小壓力,用(MPa)表示[C]。
A9.11辛醇/水分配係數 是用來預計一種化學品在土壤中的吸附性、生物吸收、辛脂性儲存和生物富集的重要參數。當一種化學品溶解在辛醇/水的混合物中時,該化學品在辛醇和水中濃度的比值稱為分配係數,通常以10為底的對數形式(Log pow)表示。
A9.12閃點在指定的條件下,試樣被加熱到它的蒸氣與空氣混合氣接觸火焰時,能產生閃燃的最低溫度,填寫時註明開杯或閉杯值。
A9.13 引燃溫度(自燃溫度) 是指在常溫常壓下,加熱一個容器內的可燃氣體與空氣的混合物,開始著火時的反應容器器壁的最低溫度。
A9.14爆炸上限可燃氣與空氣混合,形成可燃性混合氣的上限值,氣體和液體的單位用(%V/V)表示,粉塵用(mg/m3)表示。
A9.15爆炸下限可燃氣與空氣混合,形成可燃性混合氣的下限值,單位表示與上限值相同。
A9.16溶解性在常溫常壓下物質在溶劑中的溶解性,分別用混溶、易溶、溶於、微溶、不溶表示其溶解程度。
A9.17 主要用途 填寫其主要用途[C]。
A9.18 其他理化性質 對某些物質特有的性質設立了非固定的數據項,如:顆粒大小、揮發性有機物含量、蒸發速率、粘度放射性凝固點腐蝕性、爆燃點、爆速最小點火能等[C]。
A10 穩定性和反應性
(stability and reactivity)
A10.1穩定性在常溫常壓或預期的儲存條件下,該物質的化學行為是否穩定,分別用穩定、不穩定表示。
A10.2 避免接觸的條件 標明可能導致化學品發生有害影響的外界條件,如受熱、光照、接觸空氣和潮氣、震盪、擠壓等。
A10.3 禁配物 明確標出化學品在其化學性質上相牴觸的物質。
A10.4 聚合危害 說明該物質在外界條件下,能否出現意外的聚合反應,分別用能發生、不能發生表示。
A10.5 分解產物 定性說明物質在燃燒或發生化學反應時可能產生的最終有害物質。
A11 毒理學資料
(toxicological information)
A11.1急性毒性用LD50、LC50表示急性毒性。
A11.2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主要填寫動物經亞急性和慢性染毒後的毒作用表現及組織病理學檢查的結果[C]。
A11.3 刺激性 填寫對動物眼睛和皮膚的刺激性實驗結果。分別用輕度、中度和重度表示其刺激強度。
A11.4 致敏性 填寫動物染毒後的實驗結果[C]。
A11.5 致突變性 填寫沙門氏菌回變試驗(Ames試驗)數據為主的大鼠、小鼠、人及其它試驗結果。用最低劑量表示[C]。
A11.6 致畸性 填寫該化學品是否有致畸性的實驗結果。可用最低劑量表示[C]。
A11.7致癌性填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專家小組的評定結論。可用最低劑量表示[C]。
A11.8 其他 填寫其他相關數據,如生殖毒性,神經毒性等[C]。
A12 生態學資料
(ecological information)
A12.1 生態毒性 說明該化學品對水生生物(藻類、無脊椎動物、魚類)、對陸生生物(植物、蝗蚓、鳥類)、對有益微生物的毒性,可用半數致死劑量(LD50)、半數致死濃度(LC50)、無作用劑量(NOEL)、半數耐受量(TLm)表示。
A12.2生物降解性說明該化學品是否具有生物降解性,用實驗數據說明其生物降解能力,以一段時間內生物降解百分率表示。
A12.3 非生物降解性 說明該化學品是否具有非生物降解性,如光解、水解。
A12.4生物富集生物積累性 說明該化學品是否具有生物富集的特性。可分為水生和陸生環境的生物富集,化學品被生物體攝入而存留一段時間後,攝入、分配、轉化、排泄這四個相互聯繫的過程形成動態平衡時,化學品在生物體內和環境介質中的濃度比衡定值。如填寫魚的生物富集係數(BCF)值[C]。
A12.5 其他有害作用 指對破壞臭氧層及全球變暖的潛在影響[C]。
A13 廢棄處置
A13.1 廢棄物性質 標明廢棄物是否屬於危險廢物。判斷標準為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A13.2 廢棄處置方法 只填寫對不能再利用的有害化學物質進行無害化的最後處理方法,如:焚燒爐焚燒、化學氧化、溶解、深層掩埋等。
A13.3 廢棄注意事項 當在進行化學品及其外包裝廢棄處置時,保護操作者和環境所需要的條件。
A14 運輸信息
(transport information)
A14.1 危險貨物編號 按GB6944-86填寫其危險類別及分類號
A14.2 UN編號 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定的編號。
A14.3 包裝標誌 填寫危險貨物危險性的程度,明確標出(主、次)危險性。
A14.4 包裝類別 按GB/T15098-94的劃分原則確定包裝類別。
A14.5 包裝方法 按《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則》(鐵道部頒布)和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的規定填寫。
A14.6 運輸注意事項 填寫運輸化學品時,應注意的運輸條件、預防措施、包裝方法及材料、標誌等,同時應注意(航運、船運、鐵路運輸、公路運輸等)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的預防。
A15 法規信息
(regulatory information)
A15.1 國內化學品安全管理法規 主要為化學品管理、使用以及操作者提供有關化學品方面的國內法規資料。如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A]。
A15.2 國際法規 主要提供有關化學品管理及操作的國際法規資料[C]。
A16 其他信息(other information)
A16.1 參考文獻
A16.2 填表時間 填寫本CSDS的時間[A]。
A16.3 填表部門 填寫本CSDS的部門[A]。
A16.4 數據審核單位 填寫審核本CSDS單位[A]。
A16.5 修改說明 填寫修訂本CSDS時須做的簡單說明[A]。
A16.6 其他信息 需補充的其他信息資料或說明[C]。

差異

MSDS與SDS的的差異

定義

SDS:SDS是Safety Data Sheet的首字母縮寫,即:安全數據表/安全說明書。REACH法規(指令號:EC 1907/2006)在附錄Ⅱ中規定了SDS的內容,該附錄於2010年5月通過指令453/2010進行了修改。
MSDS:MSDS是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的首字母縮寫,即:物質安全數據表/物質安全說明書。關於MSDS的制定標準有很多,主要有GHS,ANSI, ISO,OSHA,WHMIS制定的標準。

內容

SDS:主要內容包括化學品及企業信息、危害鑑定、成分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露措施、搬運和儲存、暴露控制、理化特性、毒理學信息、生態毒理學信息、廢棄物處置措施、運輸信息、法規信息及其它信息16 部分內容。
註:1. 若是經REACH註冊過的物質,必須在SDS上提供註冊號碼。
2. 對於年銷量超過10噸的危險物質,必須增加ES(暴露場景)作為SDS的附屬檔案。
3. 若物質或配製品進行了CSA(化學品安全評估),則SDS及ES的內容必須與CSA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MSDS:一直以來,大部分使用的是16項格式的MSDS
OSHA制定的MSDS有8項內容:製造商與產品信息、成分信息、理化特性、燃燒與爆炸數據、反應活性數據、健康危害數據,安全操作與使用方法、防護措施。
WHMIS制定的MSDS有9項內容:製造商與產品信息、成分信息、理化特性、燃燒與爆炸數據、反應活性數據、毒理學特性、預防措施、急救措施、其它信息。

適用對象

SDS:
1.參照法規67/548/EEC或1999/45/EC分類的危險物質或是PBT/vPvB或SVHC中的物質;
2.未列為危險品的混合物,但含有重量百分比>1%非氣體物質和體積百分比>0.2%的氣體的一種對人類健康或環境有危害的物質;
3.未列為危險品的固體或液體混合物(如:非氣體混合物),但含有重量百分比≥0.1%的PBT或vPvB或SVHC中的某一物質;
註:
PBT:persistent, bioaccumulative and toxic持久性生物積累性有毒物質
vPvB:very persistent and very bioaccumulative高積累,高持久物質
SVHC: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ern 高度關注物質
MSDS:
1.各國關於危險品分類中的物質,雖然每個國家法規不一樣,但通常為以下9類危險品:
第1類爆炸品
第2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第4類 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第5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6類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8類腐蝕品
第9類 雜類
2. 非危險單一物質或混合物
隨著進出口管理的日益嚴格,以及工廠對產品管理水品的日益提高,很多日常普通產品也要求提供MSDS報告。最為常見的有塑膠製品,五金產品,包裝材料等。
MSDS和SDS雖然在內容和適用對象上有區別,但是也存在很多相同點,例如:
1.針對危險品,都必須提供
2.在內容框架上大致相同
3.都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更新或產品變化,對MSDS或SDS進行及時更新
4.都為了能更全面了解產品,為安全使用或操作提供了基本信息

版本

·ISO國際通用版本
·EEC版本(歐盟)
·OSHA版本(美國)
·ANSI版本(美國)
·WHMIS(加拿大)及中文版本;
·各種不同格式版本(html、PDF、doc)
·不同語言版本(中文、英語、德語、法語等)

法規要求

國際

GHS《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籤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簡稱GHS,其內容主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按照物質和混合物建立分類物質和混合物的協調準則,即危險分類,包含物質和混合物的物理危險、健康危害和環境危害。二是建立協調的危險信息公示,包括標籤和化學品數據說明書(MSDS/SDS)。該化學品數據說明書需要包括化學物質或混合物的綜合安全信息,包括化學品危險性信息、作業場所暴露途徑信息、安全防範措施建議及有效識別和降低使用風險的信息等。歐盟在歐洲國家,材料安全技術/數據說明書MSDS也被稱為安全技術/數據說明書 SDS(Safety Data sheet)。 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11014採用SDS術語,然而美國、加拿大,澳洲以及亞洲許多國家則採用MSDS術語。
REACH法規(1907/2006)
當產品滿足下述條件之一時,產品供應商需編輯SDS,沿供應鏈往下向進口商、下游用戶和分銷商傳遞:
1、當物質或配製品根據67/548/EEC或1999/45/EC指令被分類為危險品,或者,配製品雖沒有被分類為危險品,但是其中含有一定比例的高關注度物質(SVHC*)或其他危險組分;
2、根據REACH法規附屬檔案13的標準,物質為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毒性物質(PBT)或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物質(vPvB);
3、物質由於上述條件之外的原因,被確定為SVHC;
CLP法規(EC NO. 1272/2008)
CLP法規,中文名《歐盟化學品分類、標籤和包裝法規》,於2009年1月20日正式生效。法規規定,2010年12月1日之後,物質必須按照CLP進行分類,那么產品是物質的SDS必須包含CLP的分類和標籤,且保留67/548/EEC附屬檔案1中的分類信息(第2部分)。
·67/548/EEC附錄Ⅲ
·指令2001/58/EC
·物質分類與標籤管理的指令67/548/EEC(即DSD指令)
·混合物的分類標籤指令1999/45/EEC(即DPD指令)

中國

·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通則(GB-13690-2009)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共同發布,旨在對應聯合國《化學品分類及標記全球協調製度》,並對MSDS/SDS規範做出要求。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定(GB 16483-2000)
該規定於2000年1月1日發布,2000年6月1日實施,旨在使我們化學品安全說明書(MSDS/SDS)編寫格式和內容儘可能與國際標準一致,儘快適應國際貿易、技術和經濟交流的需要。
·化學品安全標籤編寫規定(GB 15258-2009)
本標準是為對應《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和國際170號《作業場所規範化學品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要求的安全標籤內容的表述和編寫而制定。
·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 6944-86)
·危險貨物品名表(GB 12268-2005)
·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劇毒物品分級、分類及品名編號(GB 57-92)
·劇毒物品品名表(GB58-93)包裝儲運圖示標誌(GB6944-86)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 15603-1995)
·工作場所職業有害因素接觸限值(GBZ2-2002)

美國

·ANSI Z400.1-2004
中文名危險工業化學品.材料安全數據單的制定。是美國國家標準學會制定的關於MSDS格式與編寫內容的規定。
·有毒物質控制法案
英文簡稱,TSCA法案。與歐盟REACH法規相似,旨在對美國市場內流通的化學品進行監管。並對需要提供MSDS的化學品做出規定。
·危險物品運輸法
·潔淨空氣法修正案
·聯邦水污染控制法
·聯邦環境污染控制法
·毒性物質包裝及危險預防法
·聯邦殺蟲劑、殺菌劑和殺鼠劑法
·職業安全與健康法

日本

·日本勞動安全衛生法
日本勞動安全衛生法是日本唯一導入GHS的法規,並於2010年上追加了MSDS和分類標籤有關規定,以規範日本國內MSDS編寫及內容要求。
·毒物及劇物取締法
對日本關於MSDS中物質歸類做出規定
·化學物質排出把握管理促進法
英文簡稱PRTR法,是日本針對化學品MSDS的編寫及使用所出台的法律條文。為日本化學品提供了MSDS與安全標籤要求與依據。
·消防法
·化學物質審查規製法
·大氣污染防治法
·水質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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