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爾定義
使用
摩爾時基本微粒應予指明,可以是原子、分子、離子、
原子團、電子、質子、中子及其他粒子,或這些粒子的特定組合。國際上規定,1mol粒子集體所含的
粒子數為6.02×10個,0.012kg C(碳-12)中所含的碳
原子數也等於6.02×10個,所以,一摩爾物質所包含的結構粒子的數目等於0.012kg C(
碳12)所包含的原子個數。
有時,把一摩爾物質的質量稱為該物質的
摩爾質量,用符號M表示,如
氫氣的摩爾質量M(H
2)=2.02×10kg 。質量m的物質,m與M之比稱為該物質的物質的量。例如m=4.04×10kg 氫氣 (H
2)的物質的量為2mol,氫分子個數為2N
A。一摩爾物質所占的體積 Vm,稱為
摩爾體積。氣體的摩爾體積依賴於溫度和壓強。
標準狀態下,
理想氣體的 Vm=22.41410L。Fmol。固態和液態物質的摩爾體積與溫度、壓強的關係較小。一摩爾不同的固態物質和不同的液態物質的體積是不同的。
根據科學實驗的精確測定,知道0.012kg的核素碳-12原子C中含有的C數約6.02×10。
用“12克”和“碳C(碳-12)”定義摩爾的主要原因如下(僅供中學學習使用):
因其
原子核含有對等的中子和
質子數。中子質子數對等才能作為
摩爾數的基準原子的原因是中子比質子多一個負電子和一些輻射,所以嚴格來講,單箇中子要比
質子質量略微高一點[其質量為 1.6749286 ×10千克(939.56563兆
電子伏特),比質子的質量稍大(質子的質量為1.672621637(83)×10千克)科學計數太複雜],為了方便比照計量其他原子核的質量,要取一個中子質量和質子質量的
中間值(取
平均值是傳統的
測量方法)。那么C(碳-12)原子核是作為參照基準最佳選擇,而且它存在較為普遍,性質也較為穩定。如此一來,C(碳12)原子核質量的十二分之一在
科學計量上最接近一個中子或者質子的質量。
2018年11月16日,國際計量大會通過決議,1摩爾將定義為“精確包含6.02214076×10個原子或分子等基本單元的系統的物質的量”。與此同時確定了阿伏伽德羅常數NA為6.02214076×10。
基本信息
科學上把含有NA(約6.02×10)個微粒的集合體作為一個單位,稱為摩爾,它是表示物質的量(符號是n)的單位,簡稱為摩,單位符號是mol。
1mol的
碳單質含N
A(約6.02×10)個碳原子,質量為12克。
1mol的
硫單質含N
A(約6.02×10)個硫原子,質量為32克。
水的
相對分子質量是18,1mol水分子的質量為18g,含N
A(約6.02×10)個水分子。
通常把1mol物質的質量,叫做該物質的摩爾質量(符號是M),摩爾質量的單位是克/摩,讀作“克每摩”(符號是“g/mol”)例如,水的摩爾質量為18g/mol,寫成M(H2O)=18g/mol。
物質的質量(m)、物質的量(n)與物質的摩爾質量(M)存在關係:n=m/M
通式:n(物質的量)=N(粒子個數)/N
A(
阿伏加德羅常數)=m(質量)/M(
摩爾質量)=V(氣體體積)/Vm(摩爾體積:氣體在STP[
標準狀況:273.15K(0℃) 101KPa)條件下1mol氣體體積為22.4L]=c(
物質的量濃度)× V(溶液總體積)
書寫方式:係數+mol+化學式(或漢字,註:漢字必須標明是分子還是原子等)
例如:一摩爾水分子可以寫作 1 mol H2O 或 1 mol 水分子
發展歷史
摩爾是在1971年10月,有41個國家參加的第14屆
國際計量大會決定增加的
國際單位制(SI)的第七個
基本單位。摩爾套用於計算微粒的數量、物質的質量、氣體的體積、溶液的濃度、
反應過程的熱量變化等。 摩爾來源於拉丁文moles,原意為大量、堆積。
1971年第十四屆國際計量大會關於摩爾的定義有如下兩段規定:“摩爾是一系統的物質的量,該系統中所包含的
基本單元數與0.012kg碳-12的原子數目相等。”“在使用摩爾時應予以指明基本單元,它可以是原子、分子、離子、電子及其他粒子,或是這些粒子的特定組合。”上兩段話應該看做是一個整體。0.012kg碳-12核素所包含的碳原子數目就是
阿伏伽德羅常數(N
A),實驗測得的近似數值為N
A=6.02×10。摩爾跟一般的單位不同,它有兩個特點:①它計量的對象是微觀基本單元,如分子、離子等,而不能用於計量巨觀物質。②它以阿伏加德羅數為
計量單位,是個批量,不是以個數來計量分子、原子等微粒的數量。也可以用於計量
微觀粒子的特定組合,例如,用摩爾計量硫酸的物質的量,即1mol硫酸含有6.02×10個硫酸分子。摩爾是化學上套用最廣的計量單位,如用於
化學反應方程式的計算,溶液中的計算,溶液的配製及其稀釋,有關化學平衡的計算,
氣體摩爾體積及
熱化學中都離不開這個基本單位。
T=I/I0=10(-kb)
其中I0為入射
光強,I為透射光強,10(-kb)為以10為底的指數,k為常數,b為
光程長度(通常以cm表示)。
比爾定律等同於Bouguer定律,只是比爾定律以濃度來表達。將兩個定律結合起來,組成Beer-Bouguer定律:
T=I/I0=10(-kb)
其中c為吸光物質的濃度(通常以g/L或mg/L為單位)。將上式取以10為底的
對數後,得到線性表達式:
A=-logT=-log(I/I0)=log(I0/I)=εbc
上述表達式通常稱為比爾定律。它表明,當特定波長的單色光通過溶液時,樣品的吸光度與溶液中吸收物濃度和光通過的距離成正比。
在波長、溶液和溫度確定的情況下,摩爾消光係數是由給定物質的特性決定的。實際上,測得的摩爾消光係數也和使用的儀器有關。因此,在定量分析中,通常並不用已知物質的摩爾
消光係數,而是用一個或多個已知濃度的待測物質作一條校準或
工作曲線。
吸光係數
Beer定律的數學
表達式為A=kbc,若溶液的濃度c以g/L為單位,b為光徑以cm為單位,則常數K稱為
吸光係數,以a表示,其單位為升/(克·
厘米)[L/(g·cm)],A=kbc可寫成A=abc。
公式A=kbc中的以為1
mol/L,b為1
cm時,則係數k稱為
摩爾吸光係數,以ε表示,單位為升/(摩爾·厘米)[L/(mol·cm)],A=kbc可寫成A=εc。在實際工作中,不能直接用1mol/L這種高濃度的溶液測定
吸光度,而是在稀釋成適當濃度時測定吸光度進行運算。ε值與
入射光波長、溶液的性質等因素有關。如
NADH在260nm時ε為15000,寫成ε260NADH=15×10;在340nm時ε為6220,寫成ε340NADH=6.22×10。
如公式A=kbc中的c是
百分濃度(w/v)b為c
m,則常數k可用E%表示,稱為比吸光係數或百分吸光係數,A=kbc可寫成A=E%bc。當待測物的
化學結構是已知者可用ε值分析,若所測物的化學結構是未知的,則ε無法確定,此時用比吸光係數分析就很方便。a、ε和E常用作粗定量分析,主要用於定性分析。
化學方程式套用
例如:2H2+O2=(點燃)=2H2O
係數之比2∶1∶2
質量之比4∶32∶36
從以上分析可知,化學方程式中各物質的係數之比就是它們之間的物質的量之比。運用這個原理就可以根據化學方程式進行各物質的量的有關計算。
一種
碳原子(C)質量的1/12,是國際
相對原子質量(
式量)的基準。現知12gC中含6.02214076×10個碳原子。這個數叫
阿伏伽德羅常數(N
A),所以也可以說,包含
阿伏伽德羅常數個基本微粒的物質的量就是1mol。例如1mol O
2中含6.02214076×10個
氧分子,其質量為31.9988g。1mol H中含6.02214076×10個
氫離子,其質量為1.00794g。在
化學計算中,取
近似值6.02×1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