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反傾銷協定改革:政策和法律分析

WTO反傾銷協定改革:政策和法律分析

《WTO反傾銷協定改革政策和法律分析》是2006年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孫立文。本書力圖從《反傾銷協定》改革的意義的角度為中國的貿易和競爭政策方向的確立,提供一個可行的政策參考。

基本介紹

  • 書名:WTO反傾銷協定改革:政策和法律分析
  • 作者孫立文
  • ISBN:7307053470  9787307053472
  • 頁數:399頁
  • 出版社武漢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第1版 (2006年12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32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採取從整體到局部,從巨觀到微觀的研究方法。第一部分先總結和探討反傾銷制度產生的歷史和它所具有的貿易政策和競爭政策的意義,而後分析反傾銷制度在多邊貿易體制中所起的複雜作用。在此基礎上,第二部分探討了改革的出發點,明確《反傾銷協定》在WTO體制中的應有作用。根據這個出發點,第三部分進一步具體分析和研究改革現行《反傾銷協定》規則的各種建議。第四部分注重分析《反傾銷協定》的改革對中國經濟政策和制度的影響,並對中國有關實踐提出具有一定參考價值的建議。全書結構安排環環相扣,論證邏輯比較嚴密。
世界貿易組織成立的十年中,隨著反傾銷調查啟動的數量在世界範圍內的增長,人們開始關注反傾銷措施被濫用作為成員方貿易保護主義者實施其保護目的的問題;同時也提出了關於WTO《反傾銷協定》所確認的規則,在多大程度上影響著世界開放貿易的政策和成員方的反傾銷政策,以及反傾銷制度與公平競爭、公平貿易的關係的不同的觀點。作為WTO的多哈回合談判的一項分歧較大的談判內容,《反傾銷協定》是否需要改革,以及如何進行改革成為學術界和貿易政策制定者和分析者關注的焦點。
筆者在對反傾銷制度誕生的背景和它在國際貿易關係中所扮演的角色的複雜性進行分析的基礎上,從現行的世界貿易體制的法律特徵出發,以世界貿易體制運行的平穩和效率的視角來分析《反傾銷協定》所建立的國際反傾銷制度的改革。筆者認為,現行WTO反傾銷制度作為兼具保護政策意義和競爭政策意義的貿易政策工具,在世界貿易體制中扮演著一種模糊的角色。有些成員方把反傾銷措施主要視為一種貿易保護的政策工具,而另一些成員方則認為反傾銷應當扮演一種國際貿易過程中執行公平競爭政策
的工具。這種對於反傾銷制度在世界貿易體制中的作用的基本分歧,造成了《反傾銷協定》中的規則的不協調及不合理的制度的存在,導致了成員方對反傾銷措施的濫用。筆者同時認為,WTO《反傾銷協定》的改革,首先要確定反傾銷制度在世界自由貿易體制中所要扮演的角色及其應當遵循的原則,在此基礎上來確定改革的具體內容。根據筆者的研究,一方面,WTO體制是在GATT體制上發展起來的,繼承了CATT體制在決策上的協商一致的特徵,並通過對體制的統一性和爭端解決機制的改進,加強了世界貿易體制的組織性。另一方面,WTO體制和GATT體制從其管理的內容和決策體制來看,並沒有實質性的變化,WTO仍然只是開放成員方市場的一種管理體制。在這種前提下,反傾銷措施作為一種執行保護政策的工具,可以對由於世界開放貿易的迅速進展而給成員方內部市場、經濟及人民的社會福利造成的衝擊,以及由此而產生的貿易摩擦所造成的開放市場的成本進行控制,從而使世界開放貿易體制平穩而有效地運行。同時,作為一種單邊的措施,《反傾銷協定》所確立的制度本身也會成為一種貿易摩擦的源泉,因此《反傾銷協定》的條款本身應當增加透明度,避免由於規則的選擇性過強,以及缺乏明確性所帶來的對WTO爭端解決機制的過度使用,降低反傾銷體制的運行成本。根據上述觀點,筆者將傾銷和損害認定的實體和程式規則中缺乏透明度的條款、反傾銷措施實施中的公共利益問題、非市場經濟規則的歧視性問題,以及反傾銷措施的實施期限等問題作為WTO《反傾銷協定》改革的主要內容加以分析和討論。
筆者在書中主要討論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改革措施:傾銷和損害的認定規則;《反傾銷協定》的程式規則中存在的問題;非市場經濟地位在《反傾銷協定》中依據及其存在的問題;反傾銷制度中的公共利益審查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反傾銷協定》的日落條款的不合理性。
在認定傾銷和損害的實體規則中,存在著大量缺乏透明度的條款,這種條款中比較典型的,並且直接影響反傾銷措施的保護作用得到公正實施的內容主要包括傾銷的認定規則中的成本檢測規則和傾銷與損害關係的認定因素,筆者認為這兩個方面的條款在文字表述上為成員方的調查當局提供了一種選擇性,使得國內的反傾銷主管機構具有較大程度上的裁量權,因而導致上述規則的實施缺乏透明度。筆者認為要改善《反傾銷協定》關於傾銷和損害認定條款的這種狀況,首先應當從加強規則的透明度這一角度出發,一方面對傾銷和損害認定規則中模糊的條款予以澄清,另一方面對其中帶有選擇性的條款規定適用的條件,以避免在不同的調查機構之間,由於適用規則的原則不同而導致在相同的環境條件下產生法律和規則適用結果上的差異,影響規則適用的可預見性。同時,由於在各個成員方實施關於認定傾銷和損害的實體規則本身存在著不合理性,並因此在反傾銷調查實踐中產生了一些明顯的不合理的做法,這種規則和做法或者會導致憑空創造傾銷的效果,或者由於與《反傾銷協定》的為世界自由貿易體制和成員方的國內經濟提供合理的緩衝和保護措施的宗旨存在衝突而損害自由貿易帶來的利益。這種不合理的條款和做法主要包括傾銷認定中的構建正常價值的規定和“歸零”做法。構建正常價值的規定,在反傾銷制度執行保護成員方國內經濟,為世界貿易體制提供緩衝職能的前提下,構建正常價值的做法會導致擴大價格歧視認定的範圍的結果,從而擴大保護措施
適用的條件,導致反傾銷措施的濫用。至於“歸零”的做法導致調查機構在國內貿易保護主義的壓力下,憑空加大傾銷幅度的結果。因此,筆者建議《反傾銷協定》的改革,取消構建正常價值作為可比較價格的確定方法的規則,避免創造價格歧視的效果,並且通過澄清傾銷幅度的計算方法明確禁止“歸零”的做法。
關於《反傾銷協定》的程式規則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主要應當通過改革《反傾銷協定》中關於反傾銷調查啟動的條件的規定、反傾銷調查證據規則中關於以信息使用規則來限制成員方國內的競爭產業對反傾銷措施的濫用,以及調查機構在使用證據中的裁量權。
關於非市場經濟地位規則在《反傾銷協定》中的依據,筆者認為這種國內反傾銷法律中的特殊規則來源於GATT 1947第6條的補充規定第一段的第2項,以及與此相呼應的《反傾銷協定》第2.7條的規定,這種規定與當今世界經濟貿易關係發展狀況不相適應,在新型的世界貿易關係中構成了一種歧視性做法。筆者通過對這種做法的歧視性進行分析,提出了增加有關非市場經濟地位認定標準的指導原則的《反傾銷協定》改革建議。
關於公共利益審查制度問題,筆者從公共利益在反傾銷制度中的含義和它與反傾銷制度的宗旨的關係等方面人手,對在現行WTO《反傾銷協定》增加公共利益審查制度(條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分析,認為從確保《反傾銷協定》及依據這個協定所建立的反傾銷制度能夠準確地實現對成員方整體經濟以及與之相聯繫的社會和人民的福祉提供保障的目的,公共利益審查制度的建立是非常必要的。特別是,在傳統上使用反傾銷措施較多的歐盟和加拿大的反傾銷法律中都存在公共利益審查條款,並有相關的實踐經驗,因此,將公共利益審查制度作為《反傾銷協定》改革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存在一定的可行性基礎的。
關於《反傾銷協定》的日落條款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目前日落條款存在的缺陷與現行《反傾銷協定》的宗旨和原則不明確是密切相關的。由於現行的《反傾銷協定》在世界貿易體制中所起的作用是模糊的,它既被WTO的成員方作為對國內產業的一種保護措施,同時也被作為一種達到平衡成員方競爭政策的公平貿易政策工具。因此作為終結反傾銷措施的條款,《反傾銷協定》的日落條款既被成員方視為一種臨時性保護的期限,同時也被視為一種根據損害的恢復狀況而決定是否終結救濟措施的反傾銷稅複審機制。在這種情況下,日落條款在各國國內的反傾銷法律和反傾銷調查實踐中存在著諸多問題,使得這種日落條款實際上被國內產業和保護主義者利用,成為一種“日不落”條款。筆者建議,根據《反傾銷協定》改革的出發點所確定的反傾銷制度的宗旨和原則。應當將日落條款作為一種臨時性的保護措施的有效期限加以規定,通過修改日落條款的相關規則,保證日落條款真正成為一種對反傾銷措施實施的期限限制。
在討論WTO《反傾銷協定》改革措施的基礎上,筆者對《反傾銷協定》改革對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競爭政策和法律、貿易政策的選擇的影響進行了分析討論。筆者通過對中國的經濟改革和貿易政策和法律的分析,認為《反傾銷協定》的改革將對促進中國的市場經濟改革、制定合理的競爭政策和法律、堅持自由開放的貿易政策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字:世界貿易體制 反傾銷 貿易政策 競爭政策 改革

目錄

內容摘要
英文摘要
英文簡稱對照表
引言
第一部分 國際貿易中的反傾銷制度:性質和影響
第一章 作為貿易保護政策工具的反傾銷法律
一、傾銷的理論與早期的反傾銷立法
二、自由貿易理論對反傾銷制度經濟合理性的質疑
三、反傾銷法律的貿易保護政策作用
第二章 反傾銷法律中的競爭政策意義
一、有關競爭政策的基本問題
二、競爭政策與20世紀初傾銷的泛濫
三、早期反傾銷法律規則中的競爭政策內容
四、貿易保護體制下的反傾銷法與競爭政策的關係
第三章 反傾銷與世界貿易市場和政策的發展
一、戰後國際經濟關係的發展
二、世界貿易政策的變化及其對反傾銷政策的影響
三、反傾銷制度在戰後世界貿易關係中所扮演的角色
第二部分 WTO《反傾銷協定》改革:出發點和原則
第四章 世界貿易體制的發展與反傾銷制度
一、GATT的體制特徵
二、WTO體制的特徵
三、GATT體制與WTO體制之間的關係
四、反傾銷制度在多邊貿易體制中的發展
五、反傾銷制度的性質與世界貿易體制
第五章 現有的關於改革出發點的建議
一、反傾銷制度作為自由貿易的安全閥
二、作為拉平國際貿易競技場的措施
三、反傾銷制度作為國際貿易中的保護自由競爭的措施
第六章 改革出發點與《反傾銷協定》的作用和原則
一、損害自由貿易體制的“減壓閥”觀點
二、“拉平競技場”缺乏WTO規則上的正當性基礎
三、“競爭為本”的改革出發點與反傾銷措施裁決的困難
四、《反傾銷協定》作為世界貿易體制運行的穩定機制
五、現行WTO《反傾銷協定》存在的主要缺陷
六、建議:《反傾銷協定》的作用和原則
第三部分 WTO《反傾銷協定》改革:主要措施
第七章 傾銷和損害的認定
一、傾銷和損害認定標準的經濟理論和貿易政策基礎
二、烏拉圭回合有關《反傾銷守則》中傾銷和損害認定標準的意見
三、WTO《反傾銷協定》執行中關於傾銷和損害認定方法存在的問題
四、傾銷和損害認定條款的改革建議
第八章 反傾銷調查中程式性規則的問題
一、WTO《反傾銷協定》中的程式性條款
二、反傾銷調查程式規則的國內法律規定
三、WTO《反傾銷協定》的調查程式規則中的主要問題
四、《反傾銷協定》程式規則中某些條款的改革建議
第九章 反傾銷調查中的公共利益
一、法律和經濟規制(economicregulation)中的公共利益的概念
二、反傾銷制度中公共利益檢測規則的理論基礎
三、國內反傾銷法中公共利益檢測的規定和實踐
四、WTO《反傾銷協定》中的公共利益問題
五、WTO《反傾銷協定》的公共利益條款建議
第十章 《反傾銷協定》中的非市場經濟的條款
一、反傾銷法中NME程式的理論基礎和相關立法實踐
二、WTO《反傾銷協定》第2.7條的缺陷
三、WTO《反傾銷協定》中關於非市場經濟規則的未來改革方向
第十一章 WTO《反傾銷協定》的日落規則
一、日落條款確立規則的兩種法理和貿易政策基礎
二、日落條款實施的情況
三、日落條款存在的缺陷
四、日落條款的改革建議
第四部分 WTO《反傾銷協定》改革的影響:中國與改革
第十二章 非市場經濟地位與市場經濟體制改革
一、中國的非市場經濟地位與WTO的雙層成員體制
二、中國非市場經濟地位問題的性質和影響
三、中國市場經濟體制中存在的問題
四、中國爭取市場經濟地位的政策建議
第十三章 《反傾銷協定》改革與中國競爭政策的選擇
一、美國對中國彩電反傾銷案的啟示
二、改革《反傾銷協定》與中國競爭立法
三、中國反壟斷法律體制建設與對傾銷的控制
四、中國反壟斷立法政策的選擇
第十四章 《反傾銷協定>改革與中國的反傾銷制度和貿易政策的選擇
一、反傾銷制度對中國貿易政策的制定和執行的影響
二、中國的反傾銷制度與政策
三、中國實施《反傾銷條例》的情況
四、中國貿易政策的選擇與WTO《反傾銷協定》的改革
結束語
附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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