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禁毒署(U. S. 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DEA)
美國禁毒署也隸屬於美國法務部,也被翻譯為美國藥品強制管理局,從英文名稱上看似乎像我國的藥品監督局,其實這裡的藥品(drug)主要指違禁藥品,比如毒品,而食品藥品監督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才是真正的相當於我國藥品監督局的機構。美國緝毒局的權力非常之大,武器配備也很強,在美國分布著21個分局,227個辦事處,在其他62個國家設有86個國外辦事處,10,891名雇員(2006年數據)。它的工作許可權包括:調查有關的犯罪行為,監視有關的犯罪活動,對販毒集團的秘密滲透。該機構有一個獨一無二的特權,根據美國和某些國家的協定,比如墨西哥(911後,禁毒署的飛機可以飛越墨西哥邊境執行任務),它有權在這些國家採取調查行動,這種權利是美國其它警察機構所沒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