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PA(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

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

PA(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一般指本詞條

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阿拉伯語:السلطة الوطنية الفلسطينية‎;英語:Palestinian National Authority),又譯“巴勒斯坦自治政府”,成立於1996年1月20日。根據巴以關於擴大巴勒斯坦在約旦河西岸自治協定的安排,巴勒斯坦舉行歷史上首次大選,選舉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主席和立法委員會。亞西爾·阿拉法特為首任民族權力機構主席。同年2月12日,阿拉法特正式宣誓就職,其自治政府也於5月9日完成組閣。

2004年阿拉法特去世後,機構於2005年1月9日進行主席選舉。馬赫姆得·阿巴斯以62.3%的選票當選。

2006年1月25日,機構進行立法委員會選舉。哈馬斯贏得立法委員會132個席位中的74席。同年3月29日,由哈馬斯組建的政府宣誓就職,總理為伊斯梅爾·哈尼亞

2007年3月17日,法塔赫加入自治政府。同年6月17日,緊急狀態下,新政府宣誓就職,薩拉姆·法耶茲擔任總理,接替遭解散的哈馬斯政府。緊急政府可以不通過立法委員會的批准而直接就職。

在腐敗、暴力等因素的影響下,阿拉伯裔以色列人寧願被歧視他們的以色列統治,以色列將阿拉伯城鎮移交給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對他們來說是災難。

2013年1月,阿巴斯簽署命令,要求將法規、公文、證件等使用的“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稱謂統一改為“巴勒斯坦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
  • 外文名:Palestine National Authority
  • 別稱:巴勒斯坦自治政府
  • 成立時間:1993年9月
  • 成立依據奧斯陸協定
  • 初期:首先在加沙傑里科實行有限自治
  • 現名:巴勒斯坦國 
政治綱領,機構簡史,更名,

政治綱領

1994年5月26日,巴自治領導機構在突尼西亞舉行首次會議。會上通過了關於加沙傑里科自治區臨時自治時期的政治綱領,重申了建立一個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的巴勒斯坦國的目標。7月11日,阿拉法特結束了27年的流亡生活返回加沙定居後,巴勒斯坦自治領導機構從突尼西亞遷往加沙和傑里科。

機構簡史

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成立於1996年1月20日。根據巴以關於擴大巴勒斯坦在約旦河西岸自治協定的安排,巴勒斯坦舉行歷史上首次大選,選舉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自治政府)主席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阿拉法特當選為民族權力機構(自治政府)主席。2月12日,阿拉法特正式宣誓就職。5月9日,阿拉法特組成自治政府內閣。
阿拉法特阿拉法特
2001年12月初,由於巴一些激進組織製造了一系列針對以色列目標的襲擊事件,以色列把巴民族權力機構定為“支持恐怖活動的實體”,並決定斷絕同阿拉法特的聯繫,巴民族權力機構處境十分艱難。
阿拉法特去世後,2005年1月9日,機構主席選舉舉行。馬赫姆得·阿巴斯以62.3%的選票當選。
2006年1月25日,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舉行選舉,哈馬斯贏得立法委132個席位中的74席,遠遠超過其他黨派。2月18日,立法委員會宣誓就職並召開第一次會議。會議選舉哈馬斯領導人阿卜杜勒·阿齊茲·杜維克為立法委員會主席。3月29日,由哈馬斯組建的巴勒斯坦新一屆自治政府宣誓就職,總理為伊斯梅爾·哈尼亞
阿巴斯阿巴斯
現代,巴民族權力機構已經在加薩走廊60%和約旦河西岸42.9%的土地上實行完全自治,巴控制的實際面積約2500平方公里。

更名

2013年1月,阿巴斯簽署命令,要求將法規、公文、證件等使用的“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稱謂統一改為“巴勒斯坦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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