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號房案件(N號房)

N號房案件

N號房一般指本詞條

N號房案件,是指通過社交平台Telegram建立多個秘密聊天房間,將被威脅的女性(包括未成年人)作為性奴役的對象,並在房間內共享非法拍攝的性視頻和照片的案件。

2020年3月22日,韓國警方已對涉案的共犯13人進行立案,並拘捕了為首的“博士”趙某。3月23日,趙博士身份公開,此人名叫趙主彬同日,韓國總統文在寅下令徹查“N號房”事件,要求警方調查聊天群所有會員。3月25日,犯罪嫌疑人趙主彬被移送檢方。3月30日,據韓媒,主犯之一李某為爭取輕判而向法官提出了悔過書。4月13日,趙主彬被送上法庭,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網路性犯罪專項調查組以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等嫌疑對趙主彬提出拘留起訴。4月16日,韓國法院透露,趙主彬團伙將從4月29日開始受審。4月17日上午,韓國警方將趙主彬的共犯姜勛送交檢方,並將其公開示眾;姜勛當場連聲道歉。5月18日,韓國警方將文亨旭送交檢方,並將其公開示眾。8月27日,共犯南慶邑初審認罪,預計9月與趙主彬對質;11月26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趙主彬進行一審宣判,判處其40年有期徒刑。2021年4月8日,韓國“N號房”創建人文炯旭一審獲刑34年;

2021年6月1日,韓國N號房主犯趙主彬二審被判42年;7月8日,韓國N號房共犯一審判處其17年有期徒刑。10月14日上午,韓國最高法院對“N號房”主犯趙博士(本名趙主彬)進行終審宣判,判處其42年有期徒刑。趙主彬一審獲刑45年,二審獲減刑,改判42年。2021年11月11日,文亨旭終審獲刑34年,姜勛終審獲刑1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N號房案件
  • 案發時間:2020年3月
  • 平台:Telegram
  • 案發地點韓國
案件經過,案件處置,案件回應,社會影響,各界請願,修訂法案,

案件經過

2018年開始,嫌犯在聊天室發布性剝削畫面供會員觀看並收取會費戲牛祝。
案犯們冒充警察威逼利誘受害者們拍攝裸照再用這些照片威脅受害者,對受害者實施性巴犁犯罪,還將犯罪過程拍攝下來發布到了會員收費制的聊天群。此案因涉及未成年人,受害者人數眾多以及有公職人員涉案。
截至2020年3月22日,韓國警方所掌握線索的受害女性多達74人,其中16人為未成年人,最小年齡受害者為年僅11歲的某小學生。而曾經加入過房間共享非法傳播物的用戶則多達26萬人。

案件處置

案件處置
——
詳細內容
警方逮捕
“N號房”節目的運營者被拘留
2020年3月19日晚,“N號房”節目的運營者被拘留。
截至2020年3月22日,韓國警方已對涉案的共犯13人進行立案,並拘捕了為首的“博士”趙某。
2020年3月23日,韓國SBS《8點新聞》公開N號房事件“博士房”運營者長相和身份信息,此人名叫趙主彬(音),25歲,信息通信專業,曾作為學報編輯部編輯局長活動。
2020年3月24日,韓國首爾地方警察廳舉行會議判朵葛,審議是否公開韓國“N號房事件”主要犯罪嫌疑人個人信息。會議最終決定,於25日上午8時公開涉嫌散播性虐視頻的“博士房”群主趙主彬(音)的個人信息。
第二個N號房10名運營者被逮捕
2020年4月7日,“第二個N號房間”中10名男性運營者被警方逮捕,其中大部分為未成年人,甚至包括一名滿12歲的“觸法少年”(滿12歲未滿14歲的刑事未成年人)。
N號房創始人被捕
2020年5月11日,據韓媒報導,慶北地方警察廳11日表示,以涉嫌違反《兒童青少年保護法》等,申請了韓國N號房創建人A某的逮捕令。本月9日朽牛拳疊,警方對A某進行了傳喚調查。調查結果,A某承認自己就是godgod,於是警方對其進行了緊急逮捕。據悉,A某godgod為24歲男性,以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女性為對象,製作性剝削視頻,並且在telegram聊天室中進行傳播。
其他嫌犯的逮捕
6月22日,韓國警方再公開一名“N號房”嫌犯照片。該名現年25歲的嫌犯於6月15日被捕。6月23日下午,該嫌疑人安勝鎮,在從拘留所轉移到大邱地方檢察廳安東支廳時,被警方公開示眾。
送交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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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5日,韓國“N號房事件”主要犯罪嫌疑人趙主彬(音譯)被移交檢方審查起訴,此前墊烏紙地一直被羈押於首爾市鐘路警察署的他,於當天上午8時許離開警局。離開時他沒有戴口罩。他對媒體表示,真心向因所有受害者謝罪,對制止他無法自拔的惡魔生活表示感謝。
2020年3月30日,首爾地方警察廳相關人士表示,警方已掌握1.5萬個N號房事件“博士房”參與者的暱稱;警方以從聊天室運營者趙主彬處得到的數碼證據資料為基礎,正在追查參與性剝削行為的共犯,並致力於掌握會員的個人身份信息。
2020年5月18日下午,韓國警方將“N號房”創建人文亨旭(音譯)送交檢方,並將其公開示眾。他承認受害者有50人,並當場道歉。
拘留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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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3日,趙主彬被送上法庭,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網路性犯罪專項調查組以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等嫌疑對趙主彬提出拘留起訴。
韓國檢方調查證實,趙主彬涉嫌從2019年5月至2020年2月期間,要挾包括兒童、青少年在內的25名女性拍攝性剝削視頻,並分享到他開設的聊天群,即所謂的“博士房”,他至少運營了38個“博士房”。經核實,受害女性中兒童和青少年為8人,還有17名成年人。
韓國檢方公布了趙主彬的具體犯罪事實2019年10月,趙主彬涉嫌以散布不雅視頻作為要挾,讓共犯對受害人A某(15歲)實施性暴力並作出模仿性性行為;2019年10月,趙主彬獲取與“博士房”作對的受害者信息後,脅迫受害女性以強制猥褻罪起訴他們,涉嫌誣告陷害罪;2019年12月,趙主彬向自由職業記者金雄(音)謊稱,可以提供含有重要人士相關信息的移動隨身碟,並索取了15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8.7萬元)非法收入;2019年2月至12月,趙主彬涉嫌以散布不雅照片作為要挾嚷故熱,脅迫3名受害者;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趙主彬涉嫌強迫5名受害者拍攝“博士房”宣傳片;趙主彬涉嫌從前社會服務公務員姜某等2人處,獲取受害女性及家人的個人信息,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2020年1月,趙主彬為阻止電視節目曝光“博士房”,強迫受害者錄製自殺預告視頻。
趙主彬涉嫌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性暴力犯罪處罰法》《兒童福利法》《個人情報保護法》等法律規定,涉嫌強制兒童賣淫及性騷擾、製作散布不雅視頻、強姦、強制猥褻、誣告、詐欺、強迫等多達14項罪名。
韓國檢方請求法院凍結趙主彬名下15個虛擬貨幣錢包、證券保證金和股權,以及已在其住宅內查獲的1.3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4.6萬元)現金再騙悼,沒收、追繳其違法財物。
另外,檢方對因其他嫌疑被拘留審判的前社會服務公務員姜某(24歲)和網名為“太平洋”的李某(16歲)等兩名嫌疑人,以涉嫌參與運營“博士房”追加起訴。
開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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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9日,涉嫌炮製性剝削影像並散布於即時通訊軟體Telegram(即“N號房”事件)而被逮捕起訴的趙主彬(音)團伙將開始受審;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第30庭將於當日下午2點進行首場預審。被告人沒有預審出庭義務。
抓捕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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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經過3個多月的追蹤調查,韓國警方抓獲了一批大量購買“N號房”兒童性剝削視頻的犯罪嫌疑人,其中八成是二十幾歲年輕人。
據韓聯社報導,江源地方警察廳在2020年3月組建性犯罪調查團、專門追蹤調查“N號房”兒童性剝削視頻購買人員名單。據該警察廳透露,截至2020年7月,已抓獲了131名嫌疑人,其中2人還涉嫌製作性剝削視頻和非法影像製品。據悉,這些人大多是從5名犯罪嫌疑人手中購買了“N號房”兒童性剝削視頻,這5人之前在“N號房”下載和收集大量性剝削視頻後轉手售出。據調查,這131名嫌疑人中,二十幾歲年齡段的占比最多(79.4%),其餘依次為三十幾歲(13%)、十幾歲(5.4%)以及40歲以上(2.2%)。他們購買的視頻數量少則211個,多的達到1.42萬個,為此支付的費用從1萬韓元(1000韓元約為6元人民幣)至30萬韓元不等。經查,這131人購買性剝削視頻後,未再轉手售出或傳播。
終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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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4日上午,韓國最高法院對“N號房”主犯趙博士(本名趙主彬)進行終審宣判,判處其42年有期徒刑。趙主彬一審獲刑45年,二審獲減刑,改判42年。
2021年11月11日,韓國“N號房”創建人文亨旭(音譯)終審獲刑34年,“N號房”主犯趙博士的共犯姜勛終審獲刑15年。
相關案件
——
2022年4月,“N號房”一名30多歲男性會員因涉嫌持有數百件兒童、青少年性剝削不雅視頻被依法起訴,一審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期2年執行。同時要求被告人接受40個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課程。

案件回應

年份
日期
案件回應內容
2020年
3月23日
韓國總統文在寅下令徹查“N號房”事件,要求警方調查聊天群所有會員。
青瓦台發言人表示,文在寅對包括16名未成年人在內的所有受害女性送去發自內心的慰問,同時也對所有國民的憤怒感同身受,今後政府將負責刪去一切非法視頻還將為所有受害者提供法律,醫療等一切援助,同時政府還會將“N號房”事件視為重大犯罪進行徹底調查,“N號房”事件所有聊天群會員都將被包含在調查範圍以內,如果有需要,警方將為此成立特別調查組。
3月26日
韓國行政安全部表示,2020年2月已收到兩名“N號房”事件受害者有關變更身份證號碼的申請,韓國政府為了防止“N號房”事件受害者遭受二次傷害,將儘快為他們變更身份證號碼。韓國行政安全部居民登錄證變更委員會有關人士稱,已知“N號房”事件的74名受害者中,預計大部分人會申請身份證號碼變更,該部門將在收到申請後儘快處理以減少受害者不安。
5月18日
韓國“N號房”創始人“godgod”(真名文炯旭)被公開示眾,他承認受害者有50人,並當場道歉。
10月12日
韓國檢方對文亨旭求刑無期徒刑 。另外,檢方還要求法院下達對罪犯的保護觀察和電子腳鏈、限制就業命令等。
11月26日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趙主彬進行一審宣判,判處其40年有期徒刑。主犯趙主彬在一審中被判處有期徒刑40年。又因為涉嫌隱藏犯罪收益被追加起訴,目前正在接受其它案件的一審審判,在其它案件的審判中,檢方要求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2021年
1月21日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31部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判決。共犯姜勛在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同時還被下令接受4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課程,5年內公開身份信息,5年內被限制在兒童、青少年相關機構就業。共犯韓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同時還被下令接受4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課程,5年內公開身份信息,5年內被限制在兒童、青少年相關機構就業。
4月8日
韓國“N號房”創建人文炯旭一審獲刑34年。
6月1日
韓國法院對“N號房”主犯趙博士(本名趙主彬)進行二審宣判,判處其42年有期徒刑。
7月8日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N號房”共犯南景邑(音譯)進行一審宣判,判處其17年有期徒刑。

社會影響

各界請願

時間
請願內容
2020年3月22日
歌手兼演員李惠利通過上傳了以“請公開Telegram n號房相關涉案人員的真實身份,以及建立Photo Line(拍照限制)”為題的國民請願內容截圖,並寫到:“超越憤怒,我現在感到很恐怖。請一定要嚴懲。”演員孫秀賢、歌手白藝潾、演員河妍秀,以及演員文佳煐,歌手趙權10cm權正烈柳昇佑等眾多藝人紛紛發聲,要求公開涉案人員真實身份,相關的多項國民請願人數均已超過100萬人。
N號房案件
“n號房案件”國民請願截圖
2020年3月23日
邊伯賢參與青瓦台請願要求政府徹查“N號房”事件後,另一名EXO成員朴燦烈也參與了該請願。
截至2020年3月24日
韓國總統府青瓦台問政平台“國民請願”上,已有超過300萬人要求政府公開犯罪嫌疑人個人信息,創下請願人數之最。

修訂法案

2020年4月29日,韓國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法司委)召開全體會議,通過了《Telegram “N號房”事件防治法》,其中包括《關於性暴力犯罪處罰的特例法修訂案》《刑法修正案》《關於限制犯罪收益隱匿的規定及處罰的法律修訂案》等。委員會通過的法案將提交到國會全體會議進行表決。
此次在《刑法修正案》中將未成年性自主決定權從13周歲提高到16周歲,擴大了保護範圍。即與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均視為強姦。對於新增的擴大範圍,即強姦受害未成年人年齡在13歲以上16歲以下的情況,只對年齡在19歲以上強姦者進行處罰。
修正案還規定,計畫、實施強姦罪者將以預備、陰謀罪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不僅是針對兒童和青少年的性暴力犯罪,單純性犯罪者也應成為身份公開對象。
2020年5月7日,韓國科學技術信息放送通信委員會在國會召開會議,一致通過信息通信網法修訂案。該修訂案明確規定信息通信服務提供者中符合總統令標準的企業負責人為防止非法拍攝視頻流通的責任人。該修訂案旨在防止類似“N號房”事件再次發生,因此又被稱為“N號房預防法”。

社會影響

各界請願

時間
請願內容
2020年3月22日
歌手兼演員李惠利通過上傳了以“請公開Telegram n號房相關涉案人員的真實身份,以及建立Photo Line(拍照限制)”為題的國民請願內容截圖,並寫到:“超越憤怒,我現在感到很恐怖。請一定要嚴懲。”演員孫秀賢、歌手白藝潾、演員河妍秀,以及演員文佳煐,歌手趙權10cm權正烈柳昇佑等眾多藝人紛紛發聲,要求公開涉案人員真實身份,相關的多項國民請願人數均已超過100萬人。
N號房案件(N號房)
“n號房案件”國民請願截圖
2020年3月23日
邊伯賢參與青瓦台請願要求政府徹查“N號房”事件後,另一名EXO成員朴燦烈也參與了該請願。
截至2020年3月24日
韓國總統府青瓦台問政平台“國民請願”上,已有超過300萬人要求政府公開犯罪嫌疑人個人信息,創下請願人數之最。

修訂法案

2020年4月29日,韓國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法司委)召開全體會議,通過了《Telegram “N號房”事件防治法》,其中包括《關於性暴力犯罪處罰的特例法修訂案》《刑法修正案》《關於限制犯罪收益隱匿的規定及處罰的法律修訂案》等。委員會通過的法案將提交到國會全體會議進行表決。
此次在《刑法修正案》中將未成年性自主決定權從13周歲提高到16周歲,擴大了保護範圍。即與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均視為強姦。對於新增的擴大範圍,即強姦受害未成年人年齡在13歲以上16歲以下的情況,只對年齡在19歲以上強姦者進行處罰。
修正案還規定,計畫、實施強姦罪者將以預備、陰謀罪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不僅是針對兒童和青少年的性暴力犯罪,單純性犯罪者也應成為身份公開對象。
2020年5月7日,韓國科學技術信息放送通信委員會在國會召開會議,一致通過信息通信網法修訂案。該修訂案明確規定信息通信服務提供者中符合總統令標準的企業負責人為防止非法拍攝視頻流通的責任人。該修訂案旨在防止類似“N號房”事件再次發生,因此又被稱為“N號房預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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