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生活與工作,著作,思想,影響力,
生活與工作
馬西利烏斯於1340年左右出生在奈梅亨(Nijmegen),一個荷蘭東部的城市。在較早的文獻中,人們常說他來自奈梅亨附近的一個村莊(Inghen),但是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它是基於尼古拉斯·普羅溫在1396年馬西利烏斯葬禮上發表的一篇令人困惑的演講,並於1499年在美因茨出版。從1362年起,馬西利烏斯在巴黎大學文學院擔任碩士,並在1367年和1371年擔任教區長,同時他還是一名神學學生。作為巴黎的一名教師,馬西利烏斯很受人尊敬,他的講座吸引了大批聽眾。他的學生中有許多同胞,有些來自奈梅亨和周圍的村莊。1378年,馬西利烏斯在教皇烏爾班六世的蒂沃利(Tivoli)宮廷中擔任大學代表。1379年,他指示他的同事之一,赫沃特的休,去處理他在巴黎的利益。1379年後,馬西利烏斯的名字不再出現巴黎大學的法令中。他離開巴黎可能是因為1378年大分裂時期的紛爭。在此期間,他與他的故鄉保持聯繫。1382年,奈梅亨市議會設宴款待他。從1386年起,馬西利烏斯成為海德堡大學的碩士。和在巴黎一樣,他在那裡擔任若干行政職務。他是海德堡大學的創始人之一,在1386-1392年和1396年期間,他擔任了不下9次校長。1389-1390年,作為大學的大使,他與索爾陶的康拉德(Conrad of Soltau)一起,負責將大學登記冊轉移到羅馬(卜尼法斯九世)。1390年代初,馬西利烏斯再次開始研究神學。教授神學的大師是當時的索羅托的康拉德(自1387年起)和克拉科夫的馬修(自1394年起),他們都來自布拉格大學。1395/1396年,馬西利烏斯完成了關於句子的講座,因此成為第一個在海德堡獲得博士學位的神學家。不久之後,也就是1396年8月20日,他去世了。
著作
馬西利烏斯是一位多產作家。他的工作是他在巴黎和海德堡教導的成果。他的許多著作被保存在手稿或早期印刷版本中,儘管最近有一些評論版本中。他最重要的著作包括:
1. | Exposition of the Old Logic |
2. | Various Questions on the Old and New Logic |
3. | Summary [Abbreviationes] of the Old and New Logic |
4. | Treatises on the Properties of Terms:On Supposition, Ampliation, Appellation, Restriction, Obligation, Insolubles, and Consequences. |
1. | Summary [Abbreviationes] of Aristotle’s ‘Physics’ |
2. | Questions on Aristotle’s ‘On Generation and Corruption’ |
3. | Questions on Aristotle’s ‘De anima’ |
4. | Questions on Aristotle’s ‘Metaphysics’ |
1. | Questions on Aristotle’s ‘Nicomachean Ethics’ |
1. | Questions on the ‘Sentences’ of Peter Lombard |
思想
邏輯與認識論
在他的邏輯和認識論中,馬西里烏斯遵循了14世紀的唯名主義傳統,以奧卡姆(William of Ockham)和約翰·伯里丹(John Buridan)為例。然而,馬西里烏斯從未使自己成為奧卡姆的唯名論者或追隨者。他是一個獨立的思想家,有時回溯到13世紀較舊的傳統(例如,在西班牙的彼得),或者提倡更符合普通言論的理論,而反對他同時代人的高度專業化的觀點。馬西里烏斯(Marsilius)幾乎在他的所有著作中都採用了邏輯方法,並討論了邏輯和認識論問題,包括他對彼得·倫巴第(Peter Lombard)句子的評論,除了他專門研究邏輯的著作外,還被用作中世紀晚期和早期的資料。關於邏輯的現代論文。
馬西里烏斯(Marsilius)的唯名論作為他對科學知識的對象,普遍性的性質以及邏輯的假設學說在觀點中脫穎而出。他的基本假設是,人的思維之外只有個體而沒有普遍性。
1.科學知識的對象
根據馬西里烏斯(Marsilius)接受的亞里士多德標準,科學知識的對象必須是普遍的,而且必然是真實的。 外部世界中的個別事物並非如此,因為它們可能會發生變化。 只有得出正確和必要的三段論結論才能符合標準。 因此,對馬西里烏斯來說,科學知識的對象不是頭腦之外的任何東西,而是指個體事物及其品質的精神命題。 更具體地說,科學知識的適當對象是從必要前提推論得出結論的形式的命題。
2.普遍性
馬西里烏斯認為,“人性”等普遍概念並不指人類思想範圍之外的真正普遍性。 因此,單個個體沒有普遍的本質。 但是,一個屬或種的個體確實彼此相似,並且這種相似是人類思想中普遍概念的基礎。 普遍概念的產生是一個自然過程,馬西里烏斯描述如下:假設物種A的個體A在人腦中喚起了概念X。 這個概念類似於相同物種S的B所引發的概念Y。通過從X和Y之間的所有差異中抽象出來,人的大腦能夠產生另一個概念Z,它代表A和B。 然後,普遍性被視為概念Z的品質,概念Z是人類心靈對概念X和Y進行抽象的認識論運算的產物。
3.推想
根據他對普遍性本質的描述,馬西留斯拒絕了簡單的假設。西班牙的彼得(Peter)之類的邏輯學家曾使用該概念來表示,該術語並非代表個人,而是代表外部世界的普遍性或共同性,例如命題中的“人”一詞,即“人是物種”。由於馬西里烏斯(Marsilius)拒絕了存在於思想之外的普遍性的想法,因此他從各種類型的假設中消除了簡單的假設。他對某些同時代的人(例如薩克森的阿爾伯特)持批評態度,他們同樣否認了真正的普遍性的概念,但卻繼續使用簡單假設的概念。他說,他們改變了該術語的含義,聲稱書面或口頭術語如果被用來指人腦中的一個概念,則具有簡單的假設。馬西里烏斯(Marsilius)想知道年輕學生是否能夠理解簡單假設的新含義,因為他們幾乎不知道什麼是概念。為避免混淆,馬西里烏斯決定在他的邏輯中根本不處理簡單的假設。
4.範疇
在對範疇的評論中,馬西里烏斯堅持奧卡姆(William of Ockham)和約翰·伯里丹(John Buridan)的觀點,即亞里士多德十範疇是通過它們在心理外現實中的指稱方式來區分的。他認為,這裡的重點是“他們指的是事物的方式”,即意義的慣性,而不是事物本身,因為不同的類別(例如“數量”和“質量”)可能以不同的方式使用仍然指外部世界中的同一個人,例如蘇格拉底。因此,不同的類別並不代表不同的事物,而是代表事物獨特而獨特的表示方式。十個類別一起涵蓋了所有可能的關於事物的表達方式。但是,與約翰·伯里丹(John Buridan)一樣,馬西里烏斯也強調說,不可能像“偉人”阿爾伯特(Albert the Great.1200–1280)這樣的哲學家所認為的那樣,證明其精確數字為10。只有漫長的經歷才使哲學家承認他們的人數為十。 將很容易接受超過亞里士多德十比例,儘管他認為這樣的發現不太可能。
根據馬西里烏斯的說法,亞里士多德的十範疇指的是現實中的事物,它們本身並不是其他事物的標誌。這些類別是他所謂的主要意圖的名稱或概念。但是,由於還有一些名稱用來指代符號或事物名稱,而不是事物本身,例如術語“屬”和“物種”,它們被稱為次要目的名稱,因此需要使用除了亞里士多德十範疇的主要意圖外,還包括次要意圖類別。馬西留斯說,該類別可以稱為“符號類別”(praedicamentum signi)或“術語類別”(praedicamentum termini)。[10]這樣的類別的存在並沒有反駁傳統的十個類別的數目,因為傳統的類別即使是名稱或概念本身,也不是指名稱或概念,而是指現實中的事物。在主張這種類別時,馬西里烏斯超越了不認識它的約翰·伯里丹(John Buridan),並進一步闡述了鄧斯·司各脫(Duns Scotus)已經提到的立場。因此,對於認為“存在”的形上學家,只有十個類別,而對於處理“概念作為概念”(意圖本身)的邏輯學家來說,類別則不止十種。在中世紀後期,像約翰·埃克這樣的哲學家認為,另外一個叫做 praedicamentum signi 的範疇是馬西里烏斯及其追隨者,其中包括名義主義者約翰·帕羅伊特(John Parreut)
自然哲學與形上學
在自然哲學和形上學中,馬西里烏斯是經驗主義者,這意味著他認為所有科學知識都必須基於感覺數據或不言而喻的命題,即,謂詞的含義包含在主體中的命題。知道這些命題術語含義的每個人都認為它們顯然是正確的。[15]這對哲學與神學之間的關係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由於哲學家僅使用感覺數據和不言而喻的命題,因此他的詢問可能會得出不同於神學家的結論,神學家從聖經中獲得了更多的知識。哲學家從有限的人類視角對世界做出判斷,而神學家則受到神聖啟示的幫助。然而馬西里烏斯卻認真對待了這位哲學家的任務,因為他認為人類的思想具有一種尋找真理的自然傾向,而真理在自然哲學和形上學中是滿意的(儘管最終不是滿意的)。
1.創造論
根據自然哲學的原理,從無到有的創造是不可能的。 感覺表明事物總是來自其他事物。 由於沒有足夠的理由懷疑感官所給出的信息,因此人類的思想合法地跳到了普遍的原則,即在尋求真理的自然趨勢的驅使下,任何東西都不能來自虛無。 因此,對於人類而言,從無到有的創造是不可能的。 它與普遍原則相衝突,即“一無所有”。 因此,上帝從一無所有創造了世界僅僅是信仰的問題(誠信至上)。 啟示顯示,人類對創造的知識是有限的,但在這一點上,自然哲學無法對其進行輔助。
2.人的靈魂理論
在中世紀後期,對靈魂的研究是自然哲學的一部分。馬西里烏斯(Marsilius)在對亞里斯多德的《阿尼瑪》(De anima)的評論中對待了人類的靈魂,在其中,他談到了巴黎傳統的伯里丹(Buridan)和尼克爾·奧里斯姆(Nicole Oresme)的傳統問題。 繼布里丹之後,他認為沒有自然證據證明人類靈魂永生。 對於人類的自然思想而言,不受啟示的影響,最有可能的是性慾亞歷山大理論,即人的靈魂是易腐爛的。 僅僅通過啟示就知道了壯陽藥的亞歷山大是錯誤的,靈魂在身體死亡後仍然存在。 信仰比人的理性具有更大的權威,在兩種情況發生衝突的所有情況下,信仰都是必須接受的,因為我們所信仰的事物來自上帝,上帝不會犯錯。
形上學
儘管形上學不能超越人類知識的極限,但馬西里烏斯認為這是神學的切入點。自然理性能夠形成一些關於神的適當概念,也能夠形成關於神的真實命題。它能夠證明上帝存在,並且擁有知識和意志。但是它不能證明上帝有自由的意志或無限的能力。馬西里烏斯聲稱,這對於亞里士多德這樣的哲學家來說也是正確的,他們的教義等於自然理性本身的教義。
馬西里烏斯從伯里丹(Buridan)那裡想到,亞里斯多德(Aristotle)和阿威羅伊(Averroes)的上帝不僅是天堂和分離物質的最終原因,而且是它們的有效原因。在這一點上,伯里丹和馬西里烏斯遵循了鄧斯·司各脫和奧卡姆的觀點,反對詹頓的約翰(John of Jandun),約翰內斯·培康尼斯(Johannes Baconis)和格列高利(Gregory of Rimini.13世紀末-1358)的觀點。在這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在 《the Puncta super libros Metaphysics》(即出於教學目的的亞里斯多德形上學的簡要摘要)中,【作者約翰內斯·德·斯盧普查(Johannes de Slupcza)於1433年寫在克拉科夫】,馬西留斯從布賴丹採納了一些觀點,包括儘管作者熟悉馬西里烏斯(Marsilius)和伯里丹(Buridan)的評論,但剛才提到的一個原因是馬西里烏斯(Marsilius)而不是伯里丹(Buridan)。這說明了馬西里烏斯的作品對15世紀的學生和評論員的強大影響。
然而,在其他方面,馬西里烏斯則對伯里丹持批評態度。例如,馬西里烏斯(Marsilius)認為,伯里丹(Buridan)解決事故與事故實質的可能的解決方案不符合亞里士多德(Aristotle)的教導,因此不是真正的形上學(metaphysicaliter),而是符合神學關注。上帝只能奇蹟般地接管該物質的支持能力,從而使事故與自然承受者分離。然而,根據馬西里烏斯的觀點,在哲學家必須僅使用自然理性的情況下,形上學不應考慮這種可能的神聖干預。
馬西里烏斯是海德堡大學的第一任校長。根據該大學最古老的《藝術學院章程》,每位大師都必須告知學生,每當亞里士多德違反信仰時,例如他聲稱世界是永恆的,他遵循自然理性,儘管在這種情況下他的論點是錯誤的,必須接受信仰,但自然理性不能不跟隨亞里斯多德,因此不能證明信仰的結論。[23]該段顯然與馬西留斯在此問題上的觀點相呼應。其他當代大學,例如維也納大學,則較不嚴格,並規定了更為和諧的程式,規定每當與信仰發生衝突時,大師們都必須盡其所能主張反對亞里斯多德的信仰。
神學
馬西留斯在關於句子的大量評論中表達了他的神學觀點。他引用了並經常接受14世紀神學家【例如亞當·沃德漢姆(Adam Wodeham)和格列高利(Gregory of Rimini)】提出的觀點,但也受到了諸如托馬斯·阿奎納和聖文德等早期思想家的影響。他對神學中邏輯的運用持嚴重保留態度。
1性和想法
在討論神的屬性時,他主要遵循亞當·沃德漢姆的思想。上帝是完美的獨一者。上帝賦予的神聖智慧和所有其他完美,實際上與神聖本質相同,因為神聖本質與其自身相同。在神聖本質本身中,上帝的屬性之間沒有任何區別或非同一性。 神聖屬性之間的任何區分都必然具有理性(而非真實)性質,並且由我們做出。
在對待神的觀念時,也採取了類似的激進立場,即對上帝的統一。正如一些蘇格蘭人所說,觀念在上帝中並沒有形式上的區別,而只是在外在和客觀上是不同的。它們的區別是上帝產生的生物之間差異的結果(這就是馬西里烏斯談到外在區別的原因),以及上帝知道它們具有差異性(這是它們的客觀區別)的事實。上帝知道他是生物之間無限多差異的原因。這就是為什麼他的思想包含無數種不同的想法。
馬西里烏斯批評了奧卡姆(Ockham)的觀點,即上帝的思想與創造相吻合。馬西里烏斯認為,如果這是真的,那么生產石材的想法必須與石材本身或上帝所知的石材相同。如果是前者,那么上帝必須在他的想法之外看自己,這與奧卡姆所引用的奧古斯丁的立場相矛盾。如果是後者,那么生產石材的想法就不是石材本身,而是上帝對石材的預知。[27]
2.神學與邏輯
馬西里烏斯在討論羅伯特·霍爾科特的立場時,提出了對神學中邏輯運用的批評。霍爾科特曾辯稱,從邏輯上講,上帝可以被稱為邪惡的原因。如果說上帝是萬物的根源,而道德上的邪惡是罪惡的原因,那么上帝就是邪惡的原因。馬西里烏斯承認該論點是建立在真實前提的基礎上的,但該結論不應被辯駁為真實,因為它與信仰相牴觸,因此可能在信徒之間造成混亂。神學家們不應該炫耀自己的邏輯技巧,而應該總是出於對神的崇敬而放棄。他們的著作不應侵蝕不懂邏輯的普通人的信仰,而旨在在精神上加強他們的信仰。
然而,馬西里烏斯(Marsilius)急於避免暗示上帝的預知某種程度上取決於人類。在他對人的意志的因果關係亞當·沃德漢姆的討論中,他抱怨說,亞當一直沒在這一點上強調不夠,因為他讓下面的說法:如果一個事件E會發生在未來,那么,上帝從永恆知道Ë ;但是如果不是-E會發生,那么上帝就會知道-E從永恆開始。由於人是自由的,所以他可以在E和非E之間選擇;因此,他可以改變神的智慧。馬西里烏斯認為,這種說法在邏輯上是合理的,但很容易導致錯誤的結論,即上帝的知識取決於人的自由意志,這是荒謬的。永恆不會落入它所創造的力量之下。因此,不應使用此參數。最好通過保持一直保持的狀態來保持安全,即上帝通過他的絕對全知學知道了人類的未來活動,但又不依賴於人類。[29]
同樣,在關於三位一體論和基督論問題的討論中,他警告神學家不要天真地遵循邏輯規則而不會引起可能的誤解。馬西里烏斯認為,儘管“基督是唯一的上帝”一詞在邏輯上是正確的,因為基督是上帝,沒有其他人出生,而是基督是上帝,但如果沒有進一步的條件就接受這句話是危險的,因為這似乎證實了對基督的看法。那些聲稱基督沒有人類本性的異端分子,因為當添加到“上帝”一詞時,“唯一”一詞可以理解為排除了人類。
3.聖禮
在對句子的評論結束時,馬西里烏斯在對待聖禮時,大量借鑑了托馬斯·阿奎那和博納萬蒂的著作。他為托馬斯(Thomas)的觀點辯護,他認為基督在最後的晚餐中所說的“這是我的身體”(Mk。14:22)是麵包和身體的共同點。斯特拉斯堡的托馬斯(Thomas of Strasbourg)對此觀點進行了抨擊,但馬西里烏斯指出,托馬斯越早是對的,後來就越錯。
在討論聖禮的因果關係時,馬西里烏斯遵循了他在聖文德的說法,據此聖禮不具有因果關係。 只要聖餐得到正確的管理,是上帝行事。 只有從廣義上講,聖禮才有行動的能力。
影響力
馬西里烏斯的影響力是巨大的,尤其是通過他對亞里士多德的邏輯著作和評論。這不僅可以從已保存的大量手稿中收集,而且可以從其他一些考慮中收集。1380年代,布拉格使用了馬西里烏斯(Marsilius)對亞里斯多德(Aristotle)先驗分析的評論。他的邏輯著作,包括《義務》和《後果》,在1390年代被用作維也納的教科書。在15世紀前60年,他在克拉科夫閱讀了他對亞里斯多德的形上學和物理學的理論。在海德堡大學,愛爾福特大學,巴塞爾大學和弗賴堡大學,他的作品在整個15世紀都得到了研究,特別是作為大學課程的一部分。 1499年,海德堡大學(University of Heidelberg)的醫生和大師出版了一卷,其中包括雅各布·溫普費林(Jacob Wimpfeling)等著名人文主義者對馬西里烏斯的碑文以及馬西里烏斯(Via Marsiliana)風格的名義主義辯護。 警句形式的讚美也可見於1501年斯特拉斯堡版的馬西留斯對句子的評論中。托馬斯·布里科特(Thomas Bricot),約翰·梅傑(John Major)和多明戈·德索托(Domingo de Soto)於1489年以彼得·艾利(Peter Ailly)的名字印刷了《債務》。 Agostino Nifo引用了有關先驗分析的評論。在埃爾福特(Erfurt)鞏固了唯名論的尤金根(Jerusus Trutvetter)和巴塞洛繆(Bartholomew),在他們的作品中一再提及馬西留斯。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和伽利略(Galileo Galilei)都提到了馬西里烏斯(Marsilius)對《代與腐敗》的理論
馬西里烏斯的神學觀點似乎也有一些流通。他對句子的評論在15世紀上半葉在克拉科夫廣為人知,並被托馬斯·德·斯特蘭皮諾(Thomas de Strampino)在其《原理》(Principia,1441-1442年)中使用。薩拉曼卡大學設有神學教席(Cátedrade Nominales),以評論英格恩的馬西留斯和加百利·比爾的作品。西班牙神學家如弗朗西斯科·德·維多利亞(Francisco de Vitoria),多明哥·德索托(Domingo de Soto),路易斯·德·莫利納(Luis de Molina)和弗朗西斯科·蘇亞雷斯(FranciscoSuárez)引用了他對句子的評論,通常是關於神的預知和恩典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