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邊投資協定是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著手起草並組織談判的一份協定。其主要目標是掃除國際投資的障礙和扭曲,促進經濟資源的最優配置,從而促進經濟成長、就業和提高生活水平,初步框架包括投資保護、投資自由化和爭端解決三個部分。1995年起,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各成員國就《多邊投資協定》進行談判,儘管由於種種複雜因素而於1998年擱淺,卻是國際社會建立統一國際投資法律框架的一次重要努力,體現了國際投資制度的發展趨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多邊投資協定
- 外文名: Multilateral Agreement on Investment
- 縮寫:MAI
- 類型:國際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