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簽證

L-1簽證是美國移民局對外國商人和外國專家到美國長期工作的入境許可之一。主要是鼓勵外國企業在美國做生意和投資。美國作為世界經濟第一強國,每年都吸引著大批移民和訪問者。

L-1簽證適合於中國各類企業到美國經商(跨國公司),需派遣或調動企業的經歷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職員到美國工作的情況。

L-1A簽證在申請時為非移民簽證,但是,按照美國移民發有關條文的規定,L-1簽證的持有人以及家屬,在一定的期限內可以轉換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國的永久居留權。在領事館申請簽證的過程中,簽證官不得以申請人具有移民傾向而拒絕簽證,因為L-1類別的簽證在移民法中給予申請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L-1簽證
  • 概述:L-1簽證是美國移民局
  • 簡介:L-1簽證是美國移民局對外國商
  • 申請綠卡:外國人持非移民簽證
基本信息,申請綠卡,優勢,申請要求,申請程式,必備材料,誤區,其他材料,

基本信息

L-1簽證是美國移民局對外國商人和外國專家到美國長期工作的入境許可之一。主要是鼓勵外國企業在美國做生意和投資。美國作為世界經濟第一強國,每年都吸引著大批移民和訪問者。作為一個移民組成的國家,美國在世界上所有的國家中,接納移民的能力和對移民的仁厚有目共睹。
L-1簽證適合於中國各類企業到美國經商(跨國公司),需派遣或調動企業的經歷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職員到美國工作的情況。中國企業需在美國設立分支機構,被派遣到美國的工作人員可以用L-1A和L-1B兩種簽證,前者簽發給赴美國分支機構經理或主管,其在美國的居留期限最長可達七年;後者簽發給其專業人員,其在美國的居留期限最長可達5年。L-1A持有人以及直系親屬,法律允許這類申請人的配偶和21歲以下子女隨行。L-1持有人的家屬可以在美國工作,子女享受美國免費教育福利。
L-1A跨國公司經理簽證是近年來接受最多的簽證之一,申請人的主要條件是必須是中國企業的領導人或相當於經理級的行政人員(包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或公司某部門的經理,如財務部經理、業務部經理等等)。只要這些人員在申請L-1簽證之時,已在中國公司內部擔任以上職位一年以上,而公司又有意開始在美國做生意,即可開始辦理L-1的申請。
L-1A簽證在申請時為非移民簽證,但是,按照美國移民發有關條文的規定,L-1簽證的持有人以及家屬,在一定的期限內可以轉換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國的永久居留權。在領事館申請簽證的過程中,簽證官不得以申請人具有移民傾向而拒絕簽證,因為L-1類別的簽證在移民法中給予申請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L-1申請人是接受中國總公司的調遣,前往美國分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國沒有分公司,總公司需要從設立分公司開始。在美國的分公司成立一年之後,上述兩種公司人員均可依法向美國移民局申請永久居留身份,即人們通常所講的"綠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額的限制。當申請人的申請獲得批准後,其隨行家屬亦可同時獲得綠卡。

申請綠卡

外國人持非移民簽證進入美國後,除了以家庭團聚、投資移民EB5等類別申請綠卡外,對大部分人來講,最常用的途徑都是通過職業移民來申請永久居留。而美國的職業移民政策從巨觀上來看,以吸收各國優秀人才和保護本國勞工市場為宗旨。可身居第一優先類的人為數不多,他們申請綠卡也無須獲勞工部批准,而大多數人都只能進入第三優先類。第一優先類的配額一般用不完,而第三優先類的配額常年不夠用。
持L1簽證身份的跨國公司經理人被視為第一優先類人群。由此可以看出,美國的移民政策是把促進美國商業活動的國際化同吸收外國優秀人才放在同等的位置。可以說,在所有非移民簽證中,L1簽證是唯一得到特殊對待的。 非移民簽證實質上是對在美國從事臨時活動的臨時簽證,而不是在美國永久居留的移民簽證。因此,申請非移民簽證的先決條件之一,就是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不得懷有在美國永久居留的意圖,即通常稱為“移民傾向”。在所有非移民簽證中,只有L1和H1B這兩種不把“移民傾向”作為審核條件。也就是說,L1簽證申請者在境外申請簽證或在境內申請轉換身份時,可以合法地懷有雙重企圖,即先取得有限期的臨時居留,再根據情況和需要取得無限期的永久居留。從申請實踐上來看,L1申請也幾乎沒有因為“移民傾向”而受到拒簽的。
同其它簽證相比,以L1身份申請永久居留,在申請程式上較為簡單,也無須提供各種複雜的材料。也就是說,只要L1身份持有人在進入美國該公司工作後,其所任職的公司只要同海外母公司的隸屬關係不變並保持運營,一年後即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請。在提出申請時,即不用通過申請永久勞工證的複雜程式,也無須提交額外的個人材料。按照這一程式可以說以L1身份申請綠卡是一個自然進程。
最後,取得綠卡的等候時間短也是L1身份的一大優勢。在美國,除了美國公民的配偶、其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以及21歲以上之美國公民的父母申請綠卡不受配額限制外,其它所有移民申請,從家庭團聚到難民,均受配額限制。這種配額從一千名到幾萬名不等。申請人在申請獲準後根據不同的類別,其實際獲得綠卡的等候期可以從不用等候到等候十年以上。等候期的長短取決於該類別獲得的配額之數量以及申請人的多少而定。根據1990年的移民法,在家屬移民配額中,綠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婚子女類名額最大,每年為114,200名,1996年的移民改革法規定的因抗拒強迫性人口政策申請庇護類名額最少,每年1,000名,第一優先類職業移民每年40,000名。家庭移民類配額雖然最大,但因符合條件者多,還有國家和地區的限制,因此在亞洲地區等候期最長者可超過十年。第一優先類職業移民雖然名額不是最多,但因符合條件者少,因此幾乎歷年來名額用不完。L1作為與第一類優先職業移民中的跨國企業高管、職業經理人移民類別EB-1C相輔相成的簽證,如果永久居留獲得批准,一般不用等候即可獲得綠卡。同需要等候數年甚至十年的移民類別相比,L1類別顯示了非常大的優勢。
由此可見,從申請到簽證,從簽證到永久居留獲得綠卡,美國L1簽證類別可以說是集所有非移民簽證之有利處於一身的唯一簽證。正是這些有益之處,L1簽證成為各國工商業者赴美國居留的首選簽證。

優勢

1. L-1簽證允許申請人有移民傾向,所以簽證官不會以此為理由拒簽;
2. 自己的配偶可以在美國合法打工,子女可以享受免費教育和福利。
3. 對於想讓孩子到美國接受高質量的教育的家庭來說,本項目有很大的優勢是到美國以後本簽證可以轉學生簽證,從而解決了一個去美國留學最大的問題--留學簽證簽證率低;入境美國後孩子在選擇學校方面等還可以享受同綠卡持有者同樣的福利待遇。辦理L-1簽證成功後,父母可以不在美國辦理公司,隨同孩子一起赴美,因為入境後轉成學生身份很容易,亦可申請好的大學。

申請要求

1.中國母公司必須證明有足夠資金支持美國子公司至少一年以上的運作。
2.申請L-1者必須將在美國全職工作一年以上,一年就業必須是全職,不是兼職;
3.赴美人員必須是經理,管理人員或專業人才;
4.美國公司必須是中國公司的分公司或者有聯繫;
5.赴美人員的職位必須和他的教育和經歷有關係,要提交證明;
6.在母公司一年就業中的一年就業必須是全職,不是兼職

申請程式

1.新設美國子公司;
2.申請子公司稅號及銀行開戶;
3.租賃美國子公司辦公室;
4.準備L-1申請檔案;
5.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獲得移民局批准件;
6.境外面試申請簽證。

必備材料

所有申請人都必須在面談時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護照:如果您的護照將在距您預計抵美日期的六個月內過期、或已損壞、或護照上已無空白的簽證簽發頁, 請在前來面談之前先申請一本新護照。
2. 一張照片: 於6個月內拍攝的5厘米X5厘米見方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請將照片用膠水貼上在英文的DS-156申請表上,而不是用訂書釘。
3. 簽證申請費收據原件 您可以在中信實業銀行在中國的任何分行支付簽證申請費810元人民幣。請注意申請費一旦支付即無法退款,即便申請人被拒簽或放棄申請。申請人必須在遞交簽證申請時出示申請費收據原件兩聯。只有符合A-1, A-2, G-1, G-2, G-3, G-4, C-3, NATO和美國政府贊助的簽證申請人可以免交申請費。
4. 填寫完畢的DS-156 非移民簽證申請表(所有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均須填寫)。
5. 填寫完畢的DS-157非移民簽證補充信息表(滿16歲的非移民簽證申請人須填寫)

誤區

L-1簽證申請綠卡的巨大誤導是L-1簽證共分兩種:一種是可轉換成綠卡,叧一種是不可轉換成綠卡。
1.BlanketL-1visa即,跨國企業L-1簽證,高管可由L-1簽證轉換成綠卡。這類跨國企業駐美國境內的分公司起碼都僱傭一百五十個以上美國員工。企業每年對美國的僱傭市場及稅收做出很大的貢獻,這類跨國企業派到美國的企業的高管由L-1簽證申請轉換綠卡,四年內獲批。
2.RegularL-1visa即,個體企業L-1簽證,公司主管無法由L-1簽證轉換成綠卡,申請獲批率幾乎成零。就是目前中國市場上熱推的這類L-1簽證,可在美國經營最多七年,每年須在美國合法交納公司營業稅及支付五個員工的年薪$4萬美元/每人(美國最低工資標準)。申請人根本沒有轉換綠卡成功的案例及可能性。一旦由L-1簽證申請轉換綠卡被拒,即遭遞解,今後連美國的旅遊簽證都無法獲得。
3.目前只有華人律師參與此行當刻意隱瞞真相,誤導國人,隻字不提L-1申請人每年將靣對巨大開銷及最終正式綠卡被拒結果I.企業所得稅II.5至10個美國雇員每年工資III.每年個人所得稅IV.辦公室租賃,會計師費等近$30萬美元/1年的開銷。

其他材料

除上述必備材料外, 某些類別的簽證還需要附加一些支持性檔案。您準備好這些材料了嗎? 請注意下列檔案並非毫無遺漏,在面談時出示下列檔案也並不能保證您獲發籤證。
I-797工作許可:I-797工作許可批准書原件以及您的僱主在美國國土安全部的公民及移民事物辦公室遞交的工作許可申請書複印件
工作/研究計畫:有關您在美期間將要從事的工作或研究的詳細描述
個人簡歷:詳細描述您過去在學術和工作方面的經歷,包括一份所發表文章的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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