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船舶和港口設施保全規則》(International Ship and Port Facility Security Code,簡稱:ISPS Code或ISPS規則) 於2002年12月在倫敦召開的國際海事組織海上保全外交大會通過,並於2004年7月1日開始生效。這項規則是對於《1978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針對船舶、港口及港口國政府機構對於最低安全(Security)一項的修正案。它規定港口國政府、船東、船上人員以及港口/設施人員察覺安全威脅並且採取相應預防措施的責任,以防止安全事件影響從事國際貿易的船舶或港口設施。
ISPS Code包括A、B兩個部分,其中A部分是強制性的要求,B部分是對A部分要求的實施提供指導,內容相互對應。ISPS Code的主要內容有三個方面,即對締約國政府的要求、對公司和船舶的要求和對港口設施的要求。
ISPS:港口安全設施費,或者稱港口安保費。這種附加費用幾乎所有的航線均要收取。
ISPS裝置:對於船用門,經常會要求配ISPS裝置,該裝置即強度可靠的內部橫插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船舶和港口設施保全規則》
- 外文名:International Ship and Port Facility Security Code
- 簡稱:ISPS Code或ISPS
- 生效時間:200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