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功能、殘疾和健康的國際分類》,又稱國際功能分類(ICF)由世界衛生組織在2001年5月22日第54屆世界衛生大會上正式命名並在國際上使用的分類標準。該分類系統提供了能統一和標準的反映所有與人體健康有關的功能和失能的狀態分類,作為一個重要的健康指標,廣泛套用於衛生保健、預防、人口調查、保險、社會安全、勞動、教育、經濟、社會政策、一般法律的制定等方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功能、殘疾和健康的國際分類》
- 外文名: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ICF)
- 前身:《殘損、活動和參與的國際分類》
- 制定組織:世界衛生組織(WHO)
- 通過時間:2001年5月第54屆世界衛生大會
- 理論模式:生物-心理-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