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編碼即HS編碼,為編碼協調製度的簡稱。其全稱為《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的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簡稱協調製度(Harmonized System,縮寫為HS)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關編碼
- 外文名: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
- 簡稱:HS編碼等
- 實施時間:1988年1月1日
由來,主要作用,相關編碼,實施,內容,對應稅率,商品目錄表,申報要素,
由來
主要作用
HS編碼“協調”涵蓋了《海關合作理事會稅則商品分類目錄》(CCCN)和聯合國的《國際貿易標準分類》(SITC)兩大分類編碼體系,是系統的、多用途的國際貿易商品分類體系。它除了用於海關稅則和貿易統計外,對運輸商品的計費、統計、計算機數據傳遞、國際貿易單證簡化以及普遍優惠制稅號的利用等方面,都提供了一套可使用的國際貿易商品分類體系。
從1992年1月1日起,我國進出口稅則採用世界海關組織《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簡稱HS),該制度是一部科學的、系統的國際貿易商品分類體系,採用六位編碼,適用於稅則、統計、生產、運輸、貿易管制、檢驗檢疫等多方面,全球貿易量98%以上使用這一目錄,已成為國際貿易的一種標準語言。我國進出口稅則採用十位編碼,前八位等效採用HS編碼,後兩位是我國子目,它是在HS分類原則和方法基礎上,根據我國進出口商品的實際情況延伸的兩位編碼。
相關編碼
實施
HS於1988年1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每4年修訂1次。世界上已有200多個國家使用HS,全球貿易總量98%以上的貨物都是以HS分類的。 HS的總體結構包括三大部分:歸類規則;類、章及子目注釋;按順序編排的目與子目編碼及條文。這三部分是HS的法律性條文,具有嚴格的法律效力和嚴密的邏輯性。HS首先列明6條歸類總規則,規定了使用HS對商品進行分類時必須遵守的分類原則和方法。HS的許多類和章在開頭均列有注釋(類注、章注或子目注釋),嚴格界定了歸入該類或該章中的商品範圍,闡述HS中專用術語的定義或區分某些商品的技術標準及界限。
內容
HS採用六位數編碼,把全部國際貿易商品分為22類,98章。章以下再分為目和子目。商品編碼第一、二位數碼代表“章”,第三、四位數碼代表“目”(Heading),第五、六位數碼代表“子目”(Subheading)。前6位數是HS國際標準編碼,HS有1241個四位數的稅目,5113個六位數子目。有的國家根據本國的實際,已分出第七、八、九位數碼。
在HS中,“類”基本上是按經濟部門劃分的,如食品、飲料和菸酒在第四類,化學工業及其相關工業產品在第六,紡織原料及製品在第十一類,機電設備在第十六類。運輸設備在第十七類,武器、彈藥在第十九類等。HS“章”分類基本採取兩種辦法:一是按商品原材料的屬性分類,相同原料的產品一般歸入同一章。章內按產品的加工程度從原料到成品順序排列。如52章棉花,按原棉——已梳棉——棉紗——棉布順序排列。二是按商品的用途或性能分類。製造業的許多產品很難按其原料分類,尤其是可用多種材料製作的產品或由混合材料製成的產品(如第64章鞋、第65章帽、第95章玩具等)及機電儀產品等,HS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為不同的章,而不考慮其使用何種原料,章內再按原料或加工程式排列出目或子目。HS的各章均列有一個起“兜底”作用,名為“其他”的子目,使任何進出口商品都能在這個分類體系中找到自己適當的位置。
對應稅率
以中國的海關編碼為例:
監管條件O 自動進口許可證
商品目錄表
第一類 | 活動物;動物產品 |
第一章 | 活動物 |
第二章 | 肉及食用雜碎 |
第三章 | 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 |
第四章 |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動物產品 |
第五章 | 其他動物產品 |
第二類 | 植物產品 |
第六章 | 活樹及其他活植物;鱗莖、根及類似品;插花及裝飾用簇葉 |
第七章 | 食用蔬菜、根及塊莖 |
第八章 | 食用水果及堅果;柑桔屬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
第九章 | 咖啡、茶、馬黛茶及調味香料 |
第十章 | 穀物 |
第十一章 | 制粉工業產品;麥芽;澱粉;菊粉;麵筋 |
含油子仁及果實;雜項子仁及果實;工業用或藥用植物;稻草、秸稈及飼料 | |
蟲膠;樹膠、樹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 |
編結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產品 | |
第三類 | 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製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 |
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製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 | |
第四類 | 食品;飲料、酒及醋;菸草、菸草及菸草代用品的製品 |
第十六章 | 肉、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的製品 |
第十七章 | 糖及糖食 |
第十八章 | 可可及可可製品 |
第十九章 | 穀物、糧食粉、澱粉或乳的製品;糕餅點心 |
第二十章 | 蔬菜、水果、堅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製品 |
第二十一章 | 雜項食品 |
第二十二章 | 飲料、酒及醋 |
第二十三章 | 食品工業的殘渣及廢料;配製的動物飼料 |
第二十四章 | 菸草、菸草及菸草代用品的製品 |
第五類 | 礦產品 |
第二十五章 | 鹽;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
第二十六章 | 礦砂、礦渣及礦灰 |
第二十七章 | 礦物燃料、礦物油及其蒸餾產品;瀝青物質;礦物蠟 |
第六類 | 化學工業及其相關工業的產品 |
第二十八章 | 無機化學品;貴金屬、稀土金屬、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機及無機化合物 |
第二十九章 | 有機化學品 |
第三十章 | 藥品 |
第三十一章 | 肥料 |
第三十二章 | 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顏料及其他著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膠粘劑;墨水、油墨 |
第三十三章 |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製品及化妝盥洗品 |
第三十四章 | 肥皂、有機表面活性劑、洗滌劑、潤滑劑、人造蠟、調製蠟、光潔劑、蠟燭及類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蠟”及牙科用熟石膏製劑 |
第三十五章 | 蛋白類物質;改性澱粉;膠;酶 |
第三十六章 | 炸藥;煙火製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製品 |
第三十七章 | 照相及電影用品 |
第三十八章 | 雜項化學產品 |
第七類 | 塑膠及其製品;橡膠及其製品 |
第三十九章 | 塑膠及其製品 |
第四十章 | 橡膠及其製品 |
第八類 |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製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類似容器;動物腸線(蠶膠絲除外)製品 |
第四十一章 |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
第四十二章 | 皮革製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類似容器;動物腸線(蠶膠絲除外)製品 |
第四十三章 | 毛皮、人造毛皮及其製品 |
第九類 | 木及木製品;木炭;軟木及軟木製品;稻草、秸稈、針茅或其他編結材料製品;籃筐及柳條編結品 |
第四十四章 | 木及木製品;木炭 |
第四十五章 | 軟木及軟木製品 |
第四十六章 | 稻草、秸稈、針茅或其他編結材料製品;籃筐及柳條編結品 |
第十類 | 木漿及其他纖維狀纖維素漿;紙及紙板的廢碎品;紙、紙板及其製品 |
第四十七章 | 木漿及其他纖維狀纖維素漿;紙及紙板的廢碎品 |
第四十八章 | 紙及紙板;紙漿、紙或紙板製品 |
第四十九章 | 書籍、報紙、印刷圖畫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設計圖紙 |
第十一類 | 紡織原料及紡織製品 |
第五十章 | |
第五十一章 | 羊毛、動物細毛或粗毛;馬毛紗線及其機織物 |
第五十二章 | 棉花 |
第五十三章 | 其他植物紡織纖維;紙紗線及其機織物 |
第五十四章 | 化學纖維長絲 |
第五十五章 | 化學纖維短纖 |
第五十六章 | 絮胎、氈呢及無紡織物;特種紗線;線、繩、索、纜及其製品 |
第五十七章 | 地毯及紡織材料的其他鋪地製品 |
第五十八章 | 特種機織物;簇絨織物;花邊;裝飾毯;裝飾帶;刺繡品 |
第五十九章 | 浸漬、塗布、包覆或層壓的織物;工業用紡織製品 |
第六十章 | 針織物及鉤編織物 |
第六十一章 | 針織或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屬檔案 |
第六十二章 | 非針織或非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屬檔案 |
第六十三章 | 其他紡織製成品;成套物品;舊衣著及舊紡織品;碎織物 |
第十二類 | 鞋、帽、傘、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製品;人造花;人發製品 |
第六十四章 | 鞋靴、護腿和類似品及其零件 |
第六十五章 | 帽類及其零件 |
第六十六章 | 雨傘、陽傘、手杖、鞭子、馬鞭及其零件 |
第六十七章 | 已加工羽毛、羽絨及其製品;人造花;人發製品 |
第十三類 |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雲母及類似材料的製品;陶瓷產品;玻璃及其製品 |
第六十八章 |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雲母及類似材料的製品 |
第六十九章 | 陶瓷產品 |
第七十章 | 玻璃及其製品 |
第十四類 | 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半寶石、貴金屬、包貴金屬及其製品;仿首飾;硬幣 |
第七十一章 | 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半寶石、貴金屬、包貴金屬及其製品;仿首飾;硬幣 |
第十五類 | 賤金屬及其製品 |
第七十二章 | 鋼鐵 |
第七十三章 | 鋼鐵製品 |
第七十四章 | 銅及其製品 |
第七十五章 | 鎳及其製品 |
第七十六章 | 鋁及其製品 |
第七十七章 | (保留為稅則將來所用) |
第七十八章 | 鉛及其製品 |
第七十九章 | 鋅及其製品 |
第八十章 | 錫及其製品 |
第八十一章 | 其他賤金屬、金屬陶瓷及其製品 |
第八十二章 | 賤金屬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叉及其零件 |
第八十三章 | 賤金屬雜項製品 |
第十六類 | 機器、機械器具、電氣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放聲機、電視圖像、聲音的錄製和重放設備及其零件、附屬檔案 |
第八十四章 | 核反應堆、鍋爐、機器、機械器具及其零件 |
第八十五章 | 電機、電氣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放聲機、電視圖像、聲音的錄製和重放設備及其零件、附屬檔案 |
第十七類 | 車輛、航空器、船舶及有關運輸設備 |
第八十六章 | 鐵道及電車道機車、車輛及其零件;鐵道及電車道軌道固定裝置及其零件、附屬檔案;各種機械(包括電動機械)交通信號設備 |
第八十七章 | 車輛及其零件、附屬檔案,但鐵道及電車道車輛除外 |
第八十八章 | 航空器、太空飛行器及其零件 |
第八十九章 | 船舶及浮動結構體 |
第十八類 | 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驗、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精密儀器及設備;鐘錶;樂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屬檔案 |
第九十章 | 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驗、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精密儀器及設備;上述物品的零件、附屬檔案 |
第九十一章 | 鐘錶及其零件 |
第九十二章 | 樂器及其零件、附屬檔案 |
第十九類 | 武器、彈藥及其零件、附屬檔案 |
第九十三章 | 武器、彈藥及其零件、附屬檔案 |
第二十類 | 雜項製品 |
第九十四章 | 家具;寢具、褥墊、彈簧床墊、軟坐墊及類似的填充製品;未列名燈具及照明裝置;發游標志、發光銘牌及類似品;活動房屋 |
第九十五章 | 玩具、遊戲品、運動用品及其零件、附屬檔案 |
第九十六章 | 雜項製品 |
第二十一類 | 藝術品、收藏品及古物 |
第九十七章 第二十二類 第九十八章 | 藝術品、收藏品及古物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類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