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畜禽肉水分限量指標、測定方法等要求。本標準適用於鮮凍豬肉、牛肉、羊肉和雞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GB18394-2001畜禽肉水分限量
- 書名:GB18394-2001畜禽肉水分限量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語種:簡體中文
- 品牌:中國標準出版社
- 作者: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出版日期:2001年6月11日
- 開本:16
範圍,引用標準,畜禽肉水分限量指標,檢驗方法,抽樣,試樣製備,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畜禽肉水分限量的要求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鮮凍豬肉、牛肉、羊肉和雞肉。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的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9695.15 1988 肉與肉製品 水分含量測定
GB/T9695.19 1988 肉與肉製品 取樣方法
畜禽肉水分限量指標
畜禽肉水分限量指標見下
品 種 水分含量(%)
豬 肉 ≤77
牛 肉 ≤77
羊 肉 ≤78
雞 肉 ≤77
檢驗方法
抽樣
按GB9695.19規定的方法執行。
試樣製備
2 凍肉:自然解凍,並記錄解凍前後的樣品重M1和M2
(精確至0.01g),解凍後的樣品按4.2.1處理。
3測定方法1:乾燥箱乾燥法(仲裁法)
按GB/T9695.15規定的方法測定。
4測定方法2:紅外線乾燥法(快速法)
4.1 原理
用肉類水分測定儀將水分從樣品中去除,再將乾燥前後的質量差計算成水分含量。
4.2 儀器
肉類水分測定儀。水分測定範圍:0%-100%,讀數精度0.01%,稱量範圍0-30g,稱量精度1mg。
4.2 方法
接通電源並打開開關,設定乾燥加熱溫度為105℃,加熱時間為自動,結果表示方式為0-100%。
打開樣品室罩,取一樣品盤置於紅外線水分分析儀的天平架上,並回零。
取出樣品盤,將約5.00g按本標準4.2.1製備而成的樣品均勻鋪於盤上,再放回樣品室。
蓋上樣品室罩,開始加熱,待完成乾燥後,讀取在數字顯示屏上的水分含量。在配有印表機的狀況下,可自動列印出水分含量。
4.5 測定結果表述
4.5.1 鮮肉的水分含量按4.3或4.4的測定值報告結果。
4.5.2 凍肉的水分含量按下式計算:
[(M1—M2)+M2×C]/M1×100
式中M1 解凍前樣品重,g;
M2 解凍後樣品重,g;
C 解凍後樣品水分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