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標準等效採用 JIS Z 0237—1991《壓敏膠粘帶試驗方法》中的第11部分:持粘性試驗方法。
1本標準與JIS Z 0237中的第11部分的不同之處:
(1) JIS Z 0237中規定試驗板的材質是SUS 304,即國內牌號0Cr18Ni9;而本標準規定試驗板的材質為 0Cr18Nig或 1Cr18Ni9Ti。增加的材質是為了顧及以往標準執行的連續性。
(2) JIS Z 0237中對載入物的質量、壓輥的滾壓次數沒作具體規定,要求由具體產品標準規定,而本標準則規定“除非另有規定,載入板、砝碼及兩者的連線銷的總質量為1000g±10g”,“滾壓的次數可根據具體產品情況加以規定,如無具體規定,則取來回滾壓三次”。
2本標準與修訂前標準相比,有以下變化:
(1)試驗極的材質從單一的1Cr18Ni9Ti改為0Cr18Ni9或1Crl8NigTi。試驗板的尺寸也較前作了
靈活的規定。
(2)試驗板表面從原來的光潔度為s10。,改為“試驗板表面用JB/T7499規定的粒度為P280的耐水砂紙,先沿橫向輕輕打磨,在整個板面上磨出輕度痕跡,再沿縱向均勻打磨,除去這些痕跡。
(3)壓輥包覆的橡膠的硬度(邵爾A型)從60°±5°改為80°±5°。
(4)試驗步驟中,試樣在板上貼上後,“應在測試的溫、濕度條件下放置20 min”改為“應在溫度23℃±2℃,相對濕度 65%±5%的條件下放置20 min”。
(5)每組試樣的個數,從不少於5個改為不少於3個。
(6)測試結果從“取最大、最小和算術平均值”改為“以各組試樣的算術平均值表示”。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GB/T 4851—1984。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學工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膠粘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上海橡膠製品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文剛。
本標準首次發布於1984年。
本標準委託全國膠粘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壓敏膠粘帶持粘性試驗方法GB/T 4851-2014代替 GB/T4851—1984、GB/T 4851-1998
本標準代替 GB/T4851—1998《壓敏膠粘帶持粘性試驗方法》,本標準與 GB/T4851—1998相比,
主要技術差異如下:
———修改了標準名稱,將標準的名稱修改為《膠粘帶持粘性的試驗方法》
———刪除了引用標準JB/T7499—1994《耐水砂紙》(見1998版的第2章);
———增加了“表面平均粗糙度”術語(見3.2);
———修改了清洗劑的種類(見5.2.2,1998版的4.4.1);
———增加了試樣的裁取方法(見5.3.1);
———修改了標準試驗鋼板的要求(見5.3.2,1998版的4.2);
———修改了壓輥的尺寸和質量(見5.3.3.1,1998版的4.3.1和4.3.3);
———修改了試驗架的要求(見5.3.4.1,1998版的4.1);
———修改了試驗室的標準試驗條件(見5.4.1,1998版的6.1);
———修改了試樣的標準尺寸(見5.4.2,1998版的第5章);
———修改了鋼板的清洗方法(見5.5.2,1998版的7.1);
———修改了滾壓貼上次數(見5.5.3.1,1998版的7.2);
———修改了試樣的制樣時間和試驗前的滯留時間(見5.5.3.1,1998版的7.4);
———修改了試驗結果的處理(見5.6,1998版的第8章);
———增加了纖維增強膠粘帶與水平標準鋼板持粘性試驗方法(見第8章);
———增加了纖維增強膠粘帶與覆有 NISTSRM1810A 標準纖維板的水平試驗板持粘性試驗方法(見第9章);
———增加了纖維增強膠粘帶與覆有買賣雙方指定纖維板的水平試驗板持粘性試驗方法(見第10章);
———增加了膠粘帶與垂直鋼板在高溫中放置10min後的持粘性試驗方法(見第11章)。
本標準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採用ISO29863:2007《自粘膠帶 靜態剪下附著力的測量》。
1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壓敏膠粘帶持粘性的測試。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
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280-1992不鏽鋼冷軋鋼板
JB/T 7499-1994耐水砂紙
3定義
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持粘性:holding power
沿貼上在被粘物上的壓敏膠粘帶長度方向垂直懸掛一規定重量的砝碼時,膠粘帶抵抗位移的能力。
用試片移動一定距離的時間或一定時間內移動距離表示。
4試驗裝置
4.1試驗架:由可調水平的底座和懸掛、固定試驗板用的支架組成。
試驗架應使懸掛在支架上的試驗板的工作面保持豎直方向。
4.2試驗板
試驗板厚1.5~2.0 mm,寬為40~50 mm,長為60~125 mm。
試驗板材質為GB/T 3280-1992規定的0Cr18Ni9或1Cr18Ni9Ti。
試驗板表面用JB/T 7499-1994規定的粒度為P280的耐水砂紙,先沿橫向輕輕打磨,在整個板面
上磨出輕度痕跡,再沿縱向均勻打磨,除去這些痕跡。使用次數頻繁及長期沒有使用後,應再打磨後使
用。試驗板表面有永久性污染或傷痕時,應及時更換。
4.3壓輥
4.3.1壓輥是用橡膠包覆的直徑(不包括橡膠層)約84 mm,寬度約45 mm的鋼輪子。
4.3.2包覆橡膠硬度(邵爾A型)為 80°±5°,厚度約6 mm。
4.3.3壓輥的質量為 2 000 g±50 g。
採用說明:
1] JIS Z 0237中規定為SUS 304鋼板。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8-10-19批准1999-04-01實施
GB/T 4851—1998
4.4清洗劑和擦拭材料
4.4.1清洗劑:環已烷、汽油、乙醇、異丙醇、甲苯等適用的試劑級或沒有殘留物的工業級以上溶劑。
4.4.2擦拭材料:脫脂紗布、漂布、無紡布等擦拭時既沒有短纖維掉落也沒有短纖維拉斷的柔軟的織
物,並且不含有可溶於上述溶劑的物質。
4.5載入板、連線銷和砝碼
4.5.1載入板:材質、尺寸、工作面表面要求同試驗板。
4.5.2除非另有規定,載入板、砝碼及兩者的連線銷的總質量為1000g±10g。
5試樣
除去膠粘帶試卷最外層的3~5 圈膠粘帶後,以約300 mm/min的速率解開試樣卷(對片狀試樣也以同樣速率揭去其隔離層),每隔200mm左右,在膠粘帶中部裁取寬25 mm,長約100 mm的試樣。除非另有規定,每組試樣的數量不少於三個。
試樣解卷後,除拉伸變形較大時,允許有不大於3min放時間外,一般應立即裁取試樣,進行測試。試樣的貼上部位不允許接觸手或其他物體。
6狀態調節和試驗環境
6.1狀態調節:製備試樣前,試樣卷(片)應除去包裝材料,互不重疊在在溫度為23℃±2℃,相對濕度為 65%±5%的條件下放置2h以上。
6.2試驗環境:接有關產品標準的規定執行。
7試驗步驟
7.1 用擦拭材料沾清洗劑擦洗試驗板和載入板,然後用乾淨的紗布將其仔細擦乾,如此反覆清洗三次
以上,直至板的工作面經目視檢查達到清潔為止。清洗以後,不得用手或其他物體接觸板的工作面。
7.2 在溫度23℃±2℃,相對濕度65%±5%的條件下,按圖2規定的尺寸,將試樣平行於板的縱向粘
貼在緊挨著的試驗板和載入板的中部。用壓輥以約300 mm/min的速度在試樣上滾壓。注意滾壓時,只
能用產生於壓輥質量的力,施加於試樣上。滾壓的次數可根據具體產品情況加以規定,如無規定,則往復滾壓三次。1 ]
採用說明:
l] JIS Z 0237中對載入物的質量,壓輥的滾壓次數沒作具體規定,要求由具體產品標準規定。
GB/T 4851—1998
7.3 試樣在板上貼上後,應在溫度 23℃±2℃,相對濕度 65%±5%的條件下放置20 min。然後將試驗
板垂直固定在試驗架上,輕輕用銷子連線載入板和砝碼。整個試驗架置於已調整到所要求的試驗環境下
的試驗箱內。記錄測試起始時間。
7.4 到達規定時間後,卸去重物。用帶分度的放大鏡測出試樣下滑的位移量,精確至0.1mm;或者記
錄試樣從試驗板上脫落的時間。時間數大於等於1h的,以min為單位,小於1h的以s為單位。
8試驗結果
試驗結果以一組試樣的位移量或脫落時間的算術平均值表示。
9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a)本標準的編號和名稱;
b)試驗用壓敏膠粘帶的說明,包括類型、來源、製造商的牌號、批量、批號等;
c)試驗板的材質牌號;
d)試驗時載入物的質量,壓輥滾壓的次數;
e)試驗環境與時間;
f)試驗結果;
g)需要報告的試驗現象;
h)任何可能影響試驗結果的與規定步驟不符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