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O(為飛機提供多種服務的基地或服務商)

FBO(為飛機提供多種服務的基地或服務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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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固定基地運營商,位於機場或者鄰近機場的為通用航空飛機、公務機和私人飛機提供停場、檢修、加油、清潔、休息等服務的基地或服務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面固定基地運營商
  • 外文名:FBO
  • 提供:停場、檢修、加油、清潔、服務
  • 英文全稱:Fixed Base Operator
  • 含義:固定運營基地
定義,服務,基本分類,業務功能,發展現狀,

定義

它的英文全稱為Fixed Base Operator,其中的含義就是固定運營基地。我國近期沒有對FBO明確的定義,但是業內人士一般定義為:FBO是設在機場為除了航班飛行之外的小飛機,特別是公務機和私人飛機提供加油、維修、旅客等綜合通用航空服務公司。更有一些學者認為FBO模式定義為:位於機場或者鄰近機場的為通用航空飛機提供、停場、檢修、加油、休息等服務的基地或服務商。

服務

FBO的服務對象也主要是針對於通用航空飛機,特別是公務機私人飛機。FBO通航企業性質是綜合性的通用航空服務企業或基地。提供服務是停場、檢修、加油等服務,其業務範圍要是比較廣泛的除了一般的場外,飛機的維護、維修外,包括飛機銷售、租賃和飛行培訓等綜合服務。給私人飛機客戶提供全方位立體的服務。

基本分類

國際上對於FBO類型的劃分,也沒有統一的規定。對FBO進行類型劃分的傳統方法是按照投資規模分為大、中、小型規模FBO,這裡根據FBO服務對象及其從事的服務內容,嘗試從更多角度對FBO進行類型劃分。
FBO
按投資規模對FBO進行類型劃分,分為大型、中型和小型。在美國小型FBO占總數的三分之二,經營者大多是航空愛好者、專家或者是機械師,他們從一兩項業務開始進入FBO領域,隨著資金和經驗的積累會逐步拓展業務市場,不斷發展壯大。

業務功能

傳統型FBO主要是為開展通用航空作業的航空器及其飛行人員提供服務,業務種類主要是加油和航空器及其零部件維修,而公務型FBO的業務種類幾乎涵蓋了傳統型FBO所能提供的全部業務。
公務型FBO可提供的服務內容:(1)外場服務:航空器停場;航空器加油;航空器日常服務。(2)維修服務:整機保養、維修;零部件維修;內部裝飾及改裝;航材銷售。(3)飛行保障服務:航線選擇、航路申請及確認;政府聯檢,機組過站等;飛機落地許可申請。(4)新興服務:航空器銷售;包租機服務;飛行培訓服務。(5)非盈利性服務:旅客休息大廳;駕駛員休息室(配有地圖、氣象信息、通信等);會議室,娛樂設施。(6)延伸服務:汽車租賃,酒店預訂,會展,禮賓服務;各種特殊的商業或私人服務。

發展現狀

目前,中國的FBO產業處於起步階段。上海、北京、深圳、珠海四地FBO的建立地點均為中國經濟最為活躍的地區,反映了通用航空發展需求在這些地區的率先增長。然而相比美國,無論從運營商還是服務上中國的這些通航FBO都尚屬低端,能提供的服務內容與運營規模與國外相差甚遠。服務能力遠遠不能滿足國內通航市場和企業的需求。
而服務能力限制了FBO利潤空間,從而極少有民間資本的投入,加上自身的再投資能力很弱,反過來限制了企業的服務能力,從而形成惡性循環,使得FBO在國內的發展步履維艱。另外,國家在通用航空領域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尚不完善,專門針對FBO的相關政策法規更是缺乏。沒有國家政府的明確認可和扶持,FBO的發展就更是缺少方向性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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