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糖尿病(diabetes mellitus,DM))

DM(糖尿病(diabetes mellitus,DM))一般指本詞條

糖尿病是一組以高血糖為特徵的代謝性疾病。高血糖則是由於胰島素分泌缺陷或其生物作用受損,或兩者兼有引起。糖尿病時長期存在的高血糖,導致各種組織,特別是眼、腎、心臟、血管、神經的慢性損害、功能障礙。

基本介紹

  • 英文名稱:diabetes mellitus,DM
  • 就診科室:內科,內分泌科
  • 常見症狀:多飲、多尿、多食和體重減輕
  • 傳染性:無
病因,臨床表現,檢查,診斷,鑑別診斷,治療,

病因

1.遺傳因素
1型或2型糖尿病均存在明顯的遺傳異質性。糖尿病存在家族發病傾向,1/4~1/2患者有糖尿病家族史。臨床上至少有60種以上的遺傳綜合徵可伴有糖尿病。1型糖尿病有多個DNA位點參與發病,其中以HLA抗原基因中DQ位點多態性關係最為密切。在2型糖尿病已發現多種明確的基因突變,如胰島素基因、胰島素受體基因、葡萄糖激酶基因、線粒體基因等。
2.環境因素
進食過多,體力活動減少導致的肥胖是2型糖尿病最主要的環境因素,使具有2型糖尿病遺傳易感性的個體容易發病。1型糖尿病患者存在免疫系統異常,在某些病毒如柯薩奇病毒,風疹病毒,腮腺病毒等感染後導致自身免疫反應,破壞胰島素β細胞。

臨床表現

1.多飲、多尿、多食和消瘦
嚴重高血糖時出現典型的“三多一少”症狀,多見於1型糖尿病。發生酮症或酮症酸中毒時“三多一少”症狀更為明顯。
2.疲乏無力,肥胖
多見於2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發病前常有肥胖,若得不到及時診斷,體重會逐漸下降。

檢查

1.血糖
是診斷糖尿病的惟一標準。有明顯“三多一少”症狀者,只要一次異常血糖值即可診斷。無症狀者診斷糖尿病需要兩次異常血糖值。可疑者需做75g葡萄糖耐量試驗。
2.尿糖
常為陽性。血糖濃度超過腎糖閾(160~180毫克/分升)時尿糖陽性。腎糖閾增高時即使血糖達到糖尿病診斷可呈陰性。因此,尿糖測定不作為診斷標準。
3.尿酮體
酮症或酮症酸中毒時尿酮體陽性。
4.糖基化血紅蛋白(HbA1c)
是葡萄糖與血紅蛋白非酶促反應結合的產物,反應不可逆,HbA1c水平穩定,可反映取血前2個月的平均血糖水平。是判斷血糖控制狀態最有價值的指標。
5.糖化血清蛋白
是血糖與血清白蛋白非酶促反應結合的產物,反映取血前1~3周的平均血糖水平。
6.血清胰島素和C肽水平
反映胰島β細胞的儲備功能。2型糖尿病早期或肥胖型血清胰島素正常或增高,隨著病情的發展,胰島功能逐漸減退,胰島素分泌能力下降。
7.血脂
糖尿病患者常見血脂異常,在血糖控制不良時尤為明顯。表現為甘油三酯、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水平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水平降低。
8.免疫指標
胰島細胞抗體(ICA),胰島素自身抗體(IAA)和谷氨酸脫羧酶(GAD)抗體是1型糖尿病體液免疫異常的三項重要指標,其中以GAD抗體陽性率高,持續時間長,對1型糖尿病的診斷價值大。在1型糖尿病的一級親屬中也有一定的陽性率,有預測1型糖尿病的意義。
9.尿白蛋白排泄量,放免或酶聯方法
可靈敏地檢出尿白蛋白排出量,早期糖尿病腎病尿白蛋白輕度升高。

診斷

糖尿病的診斷一般不難,空腹血糖大於或等於7.0毫摩爾/升,和/或餐後兩小時血糖大於或等於11.1毫摩爾/升即可確診。診斷糖尿病後要進行分型:
1.1型糖尿病
發病年齡輕,大多<30歲,起病突然,多飲多尿多食消瘦症狀明顯,血糖水平高,不少患者以酮症酸中毒為首發症狀,血清胰島素和C肽水平低下,ICA、IAA或GAD抗體可呈陽性。單用口服藥無效,需用胰島素治療。
2.2型糖尿病
常見於中老年人,肥胖者發病率高,常可伴有高血壓血脂異常動脈硬化等疾病。起病隱襲,早期無任何症狀,或僅有輕度乏力、口渴,血糖增高不明顯者需做糖耐量試驗才能確診。血清胰島素水平早期正常或增高,晚期低下。

鑑別診斷

1.肝臟疾病
肝硬化患者常有糖代謝異常,典型者空腹血糖正常或偏低,餐後血糖迅速上升。病程長者空腹血糖也可升高。
2.慢性腎功能不全
可出現輕度糖代謝異常。
3.應激狀態
許多應激狀態如心、腦血管意外,急性感染、創傷,外科手術都可能導致血糖一過性升高,應激因素消除後1~2周可恢復。
4.多種內分泌疾病
肢端肥大症庫欣綜合徵甲亢嗜鉻細胞瘤,胰升糖素瘤可引起繼發性糖尿病,除血糖升高外,尚有其他特徵性表現,不難鑑別。

治療

目前尚無根治糖尿病的方法,但通過多種治療手段可以控制好糖尿病。主要包括5個方面:糖尿病患者的教育,自我監測血糖,飲食治療,運動治療和藥物治療。
(一)一般治療
1.教育
要教育糖尿病患者懂得糖尿病的基本知識,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如何控制糖尿病,控制好糖尿病對健康的益處。根據每個糖尿病患者的病情特點制定恰當的治療方案。
2.自我監測血糖
隨著小型快捷血糖測定儀的逐步普及,病人可以根據血糖水平隨時調整降血糖藥物的劑量。1型糖尿病進行強化治療時每天至少監測4次血糖(餐前),血糖不穩定時要監測8次(三餐前、後、晚睡前和凌晨3:00)。強化治療時空腹血糖應控制在7.2毫摩爾/升以下,餐後兩小時血糖小於10mmol/L,HbA1c小於7%。2型糖尿病患者自我監測血糖的頻度可適當減少。
(二)藥物治療
1.口服藥物治療
(1)磺脲類藥物 2型DM患者經飲食控制,運動,降低體重等治療後,療效尚不滿意者均可用磺脲類藥物。因降糖機制主要是刺激胰島素分泌,所以對有一定胰島功能者療效較好。對一些發病年齡較輕,體形不胖的糖尿病患者在早期也有一定療效。但對肥胖者使用磺脲類藥物時,要特別注意飲食控制,使體重逐漸下降,與雙胍類或α-葡萄糖苷酶抑制劑降糖藥聯用較好。下列情況屬禁忌證:一是嚴重肝、腎功能不全;二是合併嚴重感染,創傷及大手術期間,臨時改用胰島素治療;三是糖尿病酮症、酮症酸中毒期間,臨時改用胰島素治療;四是糖尿病孕婦,妊娠高血糖對胎兒有致畸形作用,早產、死產發生率高,故應嚴格控制血糖,應把空腹血糖控制在105毫克/分升(5.8毫摩爾/升)以下,餐後2小時血糖控制在120毫克/分升(6.7毫摩爾/升)以下,但控制血糖不宜用口服降糖藥;五是對磺脲類藥物過敏或出現明顯不良反應。
(2)雙胍類降糖藥 降血糖的主要機制是增加外周組織對葡萄糖的利用,增加葡萄糖的無氧酵解,減少胃腸道對葡萄糖的吸收,降低體重。①適應證肥胖型2型糖尿病,單用飲食治療效果不滿意者;2型糖尿病單用磺脲類藥物效果不好,可加雙胍類藥物;1型糖尿病用胰島素治療病情不穩定,用雙胍類藥物可減少胰島素劑量;2型糖尿病繼發性失效改用胰島素治療時,可加用雙胍類藥物,能減少胰島素用量。②禁忌證嚴重肝、腎、心、肺疾病,消耗性疾病,營養不良,缺氧性疾病;糖尿病酮症,酮症酸中毒;伴有嚴重感染、手術、創傷等應激狀況時暫停雙胍類藥物,改用胰島素治療;妊娠期。③不良反一是胃腸道反應。最常見、表現為噁心、嘔吐、食慾下降、腹痛、腹瀉,發生率可達20%。為避免這些不良反應,應在餐中、或餐後服藥。二是頭痛、頭暈、金屬味。三是乳酸酸中毒,多見於長期、大量套用降糖靈,伴有肝、腎功能減退,缺氧性疾病,急性感染、胃腸道疾病時,降糖片引起酸中毒的機會較少。
(3)α葡萄糖苷酶抑制劑 1型和2型糖尿病均可使用,可以與磺脲類,雙胍類或胰島素聯用。①伏格列波糖餐前即刻口服。②阿卡波糖餐前即刻口服。主要不良反應有:腹痛、腸脹氣、腹瀉、肛門排氣增多。
(4)胰島素增敏劑 有增強胰島素作用,改善糖代謝。可以單用,也可用磺脲類,雙胍類或胰島素聯用。有肝臟病或心功能不全者者不宜套用。
5)格列奈類胰島素促分泌劑①瑞格列奈為快速促胰島素分泌劑,餐前即刻口服,每次主餐時服,不進餐不服。②那格列奈作用類似於瑞格列奈。
2.胰島素治療
胰島素製劑有動物胰島素、人胰島素和胰島素類似物。根據作用時間分為短效、中效和長效胰島素,並已製成混合製劑,如諾和靈30R,優泌林70/30。
(1)1型糖尿病 需要用胰島素治療。非強化治療者每天注射2~3次,強化治療者每日注射3~4次,或用胰島素泵治療。需經常調整劑量。
(2)2型糖尿病 口服降糖藥失效者先採用聯合治療方式,方法為原用口服降糖藥劑量不變,睡前晚10∶00注射中效胰島素或長效胰島素類似物,一般每隔3天調整1次,目的為空腹血糖降到4.9~8.0毫摩爾/升,無效者停用口服降糖藥,改為每天注射2次胰島素。
胰島素治療的最大不良反應為低血糖。
(三)運動治療
增加體力活動可改善機體對胰島素的敏感性,降低體重,減少身體脂肪量,增強體力,提高工作能力和生活質量。運動的強度和時間長短應根據病人的總體健康狀況來定,找到適合病人的運動量和病人感興趣的項目。運動形式可多樣,如散步,快步走、健美操、跳舞、打太極拳、跑步、游泳等。
(四)飲食治療
飲食治療是各種類型糖尿病治療的基礎,一部分輕型糖尿病患者單用飲食治療就可控制病情。
1.總熱量 
總熱量的需要量要根據患者的年齡、性別、身高、體重、體力活動量、病情等綜合因素來確定。首先要算出每個人的標準體重,可參照下述公式:標準體重(kg)=身高(cm)-105或標準體重(kg)=[身高(cm)-100]×0.9;女性的標準體重應再減去2kg。也可根據年齡、性別、身高查表獲得。算出標準體重後再依據每個人日常體力活動情況來估算出每千克標準體重熱量需要量。
根據標準體重計算出每日所需要熱卡量後,還要根據病人的其他情況作相應調整。兒童、青春期、哺乳期、營養不良、消瘦以及有慢性消耗性疾病應酌情增加總熱量。肥胖者要嚴格限制總熱量和脂肪含量,給予低熱量飲食,每天總熱量不超過1500千卡,一般以每月降低0.5~1.0kg為宜,待接近標準體重時,再按前述方法計算每天總熱量。另外,年齡大者較年齡小者需要熱量少,成年女子比男子所需熱量要少一些。
2.碳水化合物 
碳水化合物每克產熱4千卡,是熱量的主要來源,現認為碳水化合物應占飲食總熱量的55%~65%,可用下面公式計算:
根據我國人民生活習慣,可進主食(米或面)250~400g,可作如下初步估計,休息者每天主食200~250g,輕度體力勞動者250~300g,中度體力勞動者300~400g,重體力勞動者400g以上。
3.蛋白質
蛋白質每克產熱量4千卡。占總熱量的12%~15%。蛋白質的需要量在成人每千克體重約1g。在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營養不良,消瘦,有消耗性疾病者宜增加至每千克體重1.5~2.0g。糖尿病腎病者應減少蛋白質攝入量,每千克體重0.8g,若已有腎功能不全,應攝入高質量蛋白質,攝入量應進一步減至每千克體重0.6g。
4.脂肪 
脂肪的能量較高,每克產熱量9千卡。約占總熱量25%,一般不超過30%,每日每千克體重0.8~1g。動物脂肪主要含飽和脂肪酸,植物油中含不飽和脂肪酸多。糖尿病患者易患動脈粥樣硬化,應以植物油為主,更有利於控制血總膽固醇及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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