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oks法則是指一種實踐,套用全面、嚴密的方法來描述組織之流程、信息系統、人員和組織子單元的當前或未來結構,以便其與組織的核心目標和戰略方向保持一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Brooks法則
- 外文名:The Brooks rule
- 性質:未來結構
- 類型:現代詞
提出者,法則概述,
提出者
Frederick P. Brooks,Jr.是北羅萊納大學計算機科學教授
法則概述
Brooks法則:向進度落後的項目中增加人手,只會使項目更加落後。為推遲的軟體增加人力將使得軟體時間發布更晚。 這是因為後來者需要加快速度,同時還要與前任進行溝通,從而使得開發團隊增加了更多的開發時間,這個時間超過了新增程式設計師所做的貢獻。從理論上說,軟體發展陷入僵局是可能的,此時開發團隊極其龐大,以致所有時間都來互相溝通和重新決定,這樣項目永遠也不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