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最小必要評估規範:人臉信息》是2020年11月26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最小必要評估規範:人臉信息
- 標準編號:T/TAF 077.7—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11月26日
- 實施日期:2020年11月26日
《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最小必要評估規範:人臉信息》是2020年11月26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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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 一、以下行為可被認定為“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1.在App中沒有隱私政策,或者隱私政策中沒有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規則;2.在App首次運行時未通過彈窗等明顯方式提示用戶閱讀隱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規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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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規範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App)收集個人信息行為,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移動智慧型終端上運行的App存在收集用戶個人信息行為的,應當遵守本規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等四部門聯合發布《常見類型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規定》,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關於個人信息收集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規範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App)個人信息收集行為,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通知》聚焦人民民眾反映強烈和社會高度關注的APP侵犯用戶權益行為,重點對APP違規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不合理索取用戶許可權,為用戶賬號註銷設定障礙方面開展規範整治工作。 在違規收集用戶個人信息方面,“私自收集個人信息”。即APP未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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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O換臉App不但公開收集公民個人信息,而且還在協定中提出“全球範圍內完全免費、不可撤銷、永久、可轉授權和可再許可”,這種明目張胆的違法行為令人震驚,同時,也對立法規範企業收集公民個人信息,依法遏制企業過度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衝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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