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背景
冷戰時期,
美軍提出“近距空中支援(CAS)/地面攻擊機” A-X計畫,並向外界招標。
在這一計畫中,美國空軍要求研製的攻擊機可以從簡陋跑道上起飛,在戰區上空長時間待命並執行攻擊支援任務,需要有相當的巡航速度,縮短從機場飛到戰區的時間。
空軍把性能需求發給12個航空器製造商。其中有6個公司做出了答覆並做出了設計方案,最後只有2家公司被選中建造原型機進行競爭。這兩家公司是諾斯羅普和費爾柴爾德公司。諾斯羅普的飛機被命名為A-9,
費爾柴爾德的飛機就是後來大名鼎鼎的
A-10。
設計特點
A-9A與蘇-25布局非常相似,上單翼雙發單座,常規尾翼。這種攻擊機翼面面積很大,改善了操縱性能。由萊康明公司專門負責設計其
渦扇發動機。
原型機火炮是一門固定20mm“火神”火炮。機翼下安排10個外掛點,可攜帶最多16,000磅的武器。A-X計畫中,最終獲勝者將配備30mm GAU-8火炮。GAU-8研製與A-X計畫同步進行,所以1972年原型機試飛時,這一火炮並未被安裝到飛機上。
A-9A與A-10一樣,重要設備都安排了裝甲板,座艙由鈦合金裝甲以“浴缸”的外形提供額外保護。配備三重冗餘液壓系統,油箱有泡沫自密封技術。
競爭失敗
A-9A與A-10A具有同等的
外形尺寸和
載彈量、生存機率。A-9起飛重量比蘇-25高一噸,低空飛行速度為837千米/小時。A-9A
推重比與A-10A相當,翼載荷略小,為222千克/平方米。此外,A-9A發動機耗油率比A-10A多一點。諾斯洛普認為如果A-9A裝備美國空軍的話,通過改進完全可以壓倒A-10A 。在對比飛行中,飛行員認為A-9較易操控。也有人認為A-10更皮實,機翼大,可掛裝更多武器,維護也比A-9簡單。因此飛過A-9和A-10的試飛員,一般偏向於支持A-10。
A-9A在1972年5月30日進行首飛,同年進行了選型競爭。1973年1月18日,空軍以罕見的高效率決定A-10成為A-X計畫獲勝者。A-10的競標獲勝,令A-9A的廠商——
諾斯羅普公司耿耿於懷。諾斯洛普認為A-10A獲勝可以說是勝之不武。兩架A-9A原型機被交給了
NASA,負責了一些測試項目,然後轉入了退役生涯。
失敗原因分析
A-9的研製者
諾斯羅普公司是美國老牌的軍用飛機研發和生產企業,在二戰前就已經投入軍機生產,冷戰中更是在飛機研製上碩果纍纍。相比之下,
費爾柴爾德公司在軍用飛機上並無什麼建樹,能夠直接引起聯想的也許只有C-82/119/123這些運輸機。不過,費爾柴爾德公司雖然在軍事品牌號召力上遠不如諾斯羅普公司,但沒有積累的同時也就沒有傳統的負擔,使其能夠在A-X項目中選擇更靈活的思路,在大框架範圍內搞出別具一格的設計。
A-10的整體設計突出表現出對目標意圖的最佳理解 A-10的布局有強烈的支線/公務機色彩,其總體布局在軍機中幾乎沒有雷同,但在民用飛機上擁有大量“夥伴”。如果將H型尾翼換成f尾,再換上個載客構型的機體,A-10搖身一變就可以成為大型公務機。
其實諾斯羅普公司設計的A-9性能並不差,但其總體設計明顯有P-59和
A-1的痕跡,兩側發動機布局也顯得中規中矩,整體設計上可以清楚看出軍用飛機的慣性思維。A-9和A-10在指標上基本相當,但整體布局卻遠不如A-10那樣符合設計要求。根據美國空軍的標準,攻擊機要能在前線野戰機場使用。而A-9採用的兩側進氣和大
涵道比渦扇發動機,寬闊的進氣道處於機身兩側,
進氣道下沿距離地面較近,發動機工作時容易吸入地面雜物。發動機短艙與機身一體化布局,機身與兩側
發動機艙為橫置的“目”字型,上單翼設定在發動機艙的上方。這種機體設計的機身阻力較大,機身與發動機艙之間的結構重量較高,機翼的安裝方式複雜,同樣翼展條件下的有效
機翼展長不大,升力性能相對較低。常規的尾翼布局需要考慮發動機的排氣干擾,平尾位置和工作條件都受發動機噴流影響,單垂尾的高度也比較大。A-9設計難度雖不大,但技術上沒有什麼亮點。
A-10採用的是獨立機身和後機身外掛動力布局。整個機體是結構最簡單的連續筒段,下置機翼設定在機身下方。A-10整個機翼都是有效升力面,同樣翼展條件下的升力性能超過A-9。A-10採用了民用飛機常用的尾吊布局,發動機艙通過吊掛安裝在機身後上方,進氣道位置要比機身兩側高一個風扇直徑尺寸,具備非常好的抗地面
異物干擾能力。獨立外置發動機艙的結構直接借鑑民機設計,機體和動力艙段的結構簡單、重量輕,不但有利於對發動機的維護保養,也能夠與民用飛機通用動力系統。
實際上對當時不情不願的美國國會來說,無論是A-9還是A-10都是反傳統的消耗品。相對廉價的A-10還曾經籠罩在A-7D的壓力下風雨飄搖,最終還是通過和
F-16戰鬥機打包,用擴大裝備規模的方法才得以裝備美國空軍。成本更高的A-9自然越發不招國會待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