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2018年8月30日0時10分,婁星公安分局漣濱派出所接到報警稱,茅塘社區一棟樓房內有人揮舞菜刀到處砍人。
事件傷亡
該事件無人員傷亡。嫌疑人被成功控制,人質安全獲救。
事件處置
漣濱派出所值班民警黃其煥帶領兩名輔警迅速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處警人員到達現場後,發現一名男子(經查該男子叫戴某勇)手拿菜刀在樓房三樓的陽台上亂砍。樓下的家屬告訴民警,另一房間內有小孩,戴某勇如果進入到房間裡,小孩將會有生命危險。黃其煥來不及多想,迅速衝上樓,看到一名老年婦女(戴某勇的媽媽)摔倒在二、三樓台階拐角處。戴某勇在三樓挾持一名男子(戴某勇的哥哥),情況非常危急。黃其煥極力穩控戴某勇的情緒,戴某勇答應,讓黃其煥把身上的物品丟棄,一個人上去,就可以將其他人放出去。為確保人質安全,黃其煥按照戴某勇的要求把處警裝備卸下,獨自一人上樓置換被挾持男子下樓。在房間內,戴某勇將刀刃抵在黃其煥的脖子上,並將植物油淋在黃其煥身上,企圖用打火機點燃未果,隨即喪心病狂地打開了廚房的煤氣罐。為了避免出現更大的傷亡,黃其煥一直與戴某勇周旋,為其他戰友前來營救爭取時間。
在黃其煥與戴某勇周旋的同時,婁星分局、巡特警支隊在市公安局的統一指揮調度下,立即組織特警隊員,仔細察看房屋結構、了解情況、部署警力、研究處置措施。2018年8月30日凌晨5時許,戴某勇在現場人員的反覆勸說下,情緒趨於穩定,並答應開門進行交流。在戴某勇開門時,民警和消防部門緊密配合、果斷出擊,將戴某勇成功控制,並解救出黃其煥。
犯罪嫌疑人戴某勇(男,38歲,婁星區漣濱辦事處茅塘居委會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