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
從外形上看,70—1炮的特徵非常明顯——現成的裝甲輸送車底盤後部安裝了1門敞開式(無炮塔)結構的122毫米榴彈炮。這種外形設計,不僅在國產裝甲裝備中是獨樹一幟,而且在國外研製的自行榴彈炮中也難覓其蹤跡,相信廣大讀者肯定不會犯“指鹿為馬”的錯誤,將它與坦克混為一談。
結構
該炮的總體結構保持了原63一l裝的特色,該車的裝甲車體、動力室、傳動室、駕駛室和副駕駛室以及車(班)長位置,與63—1裝別無二致。該車變型後的主要特點,就是將原63—1裝車體後部的載員室改為安裝榴彈炮和存放彈藥的戰鬥室。為安裝火炮,戰鬥室頂甲板被拉開了一個大“豁口”,設計成敞開式結構;為加強對露身射擊乘員的防護,在戰鬥室兩側和後部的垂直裝甲板上,加裝了1個高100毫米的半圍式裝甲圍板。
由於該車採用了敞開式的戰鬥室結構,為在行軍時給乘員遮風、擋雨、防塵,科研人員特意在該炮的戰鬥室頂部設計了一個可摺疊的桁架篷布結構的活動斗篷,行軍時將桁架拉向前方,與火炮的防盾扣緊,兩側用布帶在車體的固定環上繫緊,形成防雨、防塵篷頂,篷布兩側留有觀察窗;進入陣地後,鬆開斗篷的所有固定,將桁架倒向車後,篷布自然摺疊在一起,以便於乘員進行火炮的射擊操作和觀察。
搭乘人員
該炮乘員為5名,包括
駕駛員、車(班)長和位於戰鬥室的3名炮手。各乘員的分布是這樣的:車(班)長位於駕駛員後邊,負責指揮全班的訓練和戰鬥,車輛行進中用電台與炮兵連保持通信聯絡,到達陣地後則改用有線電話接收炮兵營、連的射擊口令;副班長兼瞄準手位於火炮左側,負責瞄準和發射,操作方向機和通過輔助手輪操作高低機;一炮手在火炮右側,負責開、閉炮閂,操作射角裝定器和高低機,射擊時報告火炮的後坐長度;二炮手,行軍時坐在後門座椅上,戰鬥時負責將彈丸和藥簡送入炮膛,發射首發炮彈和處理髮射後的藥筒;駕駛員兼三炮手負責駕駛、維護和管理車輛,進入陣地後負責裝定引信、傳遞彈丸和藥筒。炮車內設定了7個座椅,除供5名乘員乘坐外,還有2個座位,1個設在原63—1裝的副駕駛室,另1個設在車(班)長後面,供參謀或通信班人員搭乘時使用。
武器
該型自行榴彈炮的主要武器系統,是1門國產的54—2式122毫米榴彈炮。該炮最顯著的特點是火炮身管較短,駐退機、復進機並列安裝在身管的上下方。火炮採用了直接固定在車體上的安裝方式,即用一個粗大的鋼樑作為火炮的炮座(炮梁由特種鋼板組合焊接而成,兩端與車體側斜甲板、水平甲板及垂直甲板焊成一體,使炮座與裝甲車渾然一體,用裝甲車的鋼鐵之軀來支撐火炮並承受火炮的巨大後坐力),火炮通過一個活動球形座裝在炮樑上,這樣既能牢固的支撐火炮,又可以保障火炮在一定的方向角度內進行火力機動(該炮的方向射界達左右22.5度,與原地面炮的方向射角基本相同)。火炮的中心位置位於車輛縱軸線上,保持了車輛的平衡性;搖架、炮身、炮尾、炮閂、駐退機和復進機等均與54—2式122毫米榴彈炮相同,只做了些小的改進,如主瞄準具處加裝了夜間照明燈,以便於炮手實施夜間瞄準(原炮無此裝置);兩側防盾上留出了直瞄鏡孔和輕機槍射擊孔等。另外,當炮車停在較小坡度(2.5度以下)的坡面上時,為使火炮保持水平,炮手可通過2個球頭螺栓調整位於炮梁中央的球型活動炮座,將火炮調到水平狀態(遇2.5度以上的坡面時,則需要調整炮車位置)。
該炮共攜帶分裝式殺傷爆破榴彈40發。筆者在介紹自行迫擊炮時曾提到,炮兵通常採用分裝式彈藥(彈丸與藥簡分別裝填),藥簡內的藥包很容易因受潮而失效,因此,炮兵彈藥對防潮、防塵等要求很高。為此,該炮與自行迫擊炮一樣,也給隨車攜行的彈藥設計了一個舒適和安全的“家”——戰鬥室底部甲板上安裝了2個彈丸箱和2個藥筒箱,共存放彈丸和藥筒各28發,其餘12發放在車內其他地方。彈藥箱內部和頂蓋外部均裝有橡膠減振裝置,既防潮,防塵又防震,彈藥箱還可以一物兩用,既是彈藥容器又可作為炮手操炮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