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經過
2010年7月29日13時許,唐亮、劉建國、王世平在購物中心地下二層停車場持刀、仿真槍和自製爆炸物對
北京紙老虎文化集團董事長
胡忠(男,歿年40歲)實施搶劫,胡忠因被銳器刺扎傷及雙肺致失血性休剋死亡。張某隨即趕往現場,“一男子渾身是血,倒在維修人員值班室門口,嘴裡喊著救命。”張某說,宋某隨後報了警。下午3時許,偵查員勘查案發現場時發現一可疑男子躲藏在現場附近的客梯入口消防門後,神色慌張,身上有血跡,遂將其抓獲,同時查扣仿真槍一支。而另一名行兇者唐亮則被發現死在現場,死因系持刀切割自己頸部致失血性休剋死亡。
次日凌晨5點,偵查員在
河北省保定市東康莊村一出租房內將犯罪嫌疑人王世平抓獲,經其指認,警方又將助其逃跑的秦傑抓獲。當日上午11時許,最早落網的劉建國帶領偵查員前往海淀遠大公司東側出租大院2排7號,將另一犯罪嫌疑人王雲龍抓獲。至此,胡忠被害案的嫌疑人悉數落網。
案件背景
1990年,中央民族音樂學院的湖南學生胡忠到《
中國經營報》勤工儉學,本是學習聲樂的他從此與出版發行結下了緣分。起初他每天的工作只是單調的貼上信封等,而“野心勃勃”的他常去報社資料室看雜誌。期間,因一本雜誌而喜歡上了“紙老虎”這個名字,當即他就決定要以此為名開辦一家公司。
1991年,胡忠騎車到各報攤配送報紙,據此他曾自稱是北京第一個報童。兩年後,具有商業頭腦的他乾起了發行,將《精品購物指南》的發行部承包下來,並一直做到總經理助理,他在這裡淘到第一桶金。
1999年,胡忠下海創辦了紙老虎文化集團,這一次,他不再當報童,而是要進軍市場。公司剛建立時,為做宣傳,他在北京
百盛、燕莎、賽特、當代商城和
王府井百貨等商場的醒目位置,以紙老虎專用報刊架進行期刊銷售,賠本賺吆喝。雖然店面越多虧本越多,但紙老虎因此在京城名聲鵲起。
在行業普遍狀況不佳的背景下,紙老虎依靠眾多的會員支撐,卻迎來了創業以來最好的時光。從2004年開始,紙老虎每年均以60%的速度增長。2005年,胡忠在北京世紀金源時代購物中心建立了京城最大的文化休閒廣場。紙老虎銷售上億元,擁有40多萬會員和60多家遍及北京、上海繁華地段門店。
批准逮捕
2010年9月15日,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近日以綁架罪對紙老虎公司老總遇害案犯罪嫌疑人劉建國、王世平、王雲龍批准逮捕。
一審開庭
2011年10月28日,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紙老虎董事長鬍忠被害案,公訴機關建議合議庭判處被告人劉建國、王雲龍死刑,判處王世平無期徒刑,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2011年11月1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紙老虎董事長鬍忠被殺案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家屬對三名被告人劉建國、王雲龍和王世平提出總計93萬餘元的索賠。庭審最後,三人陸續鞠躬道歉,劉建國、王世平還跪倒在胡忠家人前磕頭。
一審宣判
2012年8月17日上午11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紙老虎總經理胡忠遇害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劉建國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王雲龍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王世平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四千元。被告人秦傑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劉建國、王雲龍、王世平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胡添翼、曹章瓊、胡云、王文玲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計人民幣1048826.5元,並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建國、王雲龍、王世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夥以暴力、脅迫的方法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秦傑明知王世平涉嫌犯罪而幫助其逃匿,其行為已構成窩藏罪。由於劉建國、王雲龍、王世平的犯罪行為,使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胡添翼、曹章瓊、胡云、王文玲遭受的經濟損失,依法應予賠償,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被告人劉建國不服,提出抗訴。被告人王世平明確表示不抗訴。
二審開庭
2012年12月7日上午9點,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紙老虎董事長鬍忠被害案,劉建國在法庭痛哭道歉,希望能夠保命。
二審宣判
2012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紙老虎文化集團董事長鬍忠被害案二審宣判,駁回劉建國、王雲龍、秦傑的抗訴,維持一審刑事部分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發回重審
2013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不予核准,撤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劉建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發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終審判決
2014年2月4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紙老虎老闆胡忠被害案作出終審判決,撤銷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劉建國的死刑判決,以搶劫罪改判抗訴人劉建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劉建國限制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