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事件起因,事件經過,判決結果,
事件起因
2007年10月5日20時30分許,犯罪嫌疑人楊佳騎一輛無牌無證的腳踏車途經閘北區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時,受到閘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邏民警盤查,因其拒絕出示身份證件和所騎腳踏車來源證明,造成市民圍觀、影響交通,楊佳隨即被帶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在警局接受了約6個小時的盤問後,警方查清其真實身份並確定腳踏車系租用等情況,楊佳於6日凌晨2時30分許被閘北警方予以放行。
此後,楊佳多次通過信訪件、電子郵件等形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和閘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門投訴,並提出開除相關民警公職、賠償其精神損失費的要求。為此,閘北分局督察支隊曾兩次赴京對楊佳進行法制宣傳和疏導勸解工作,結果,楊佳還是採取了極端手段報復閘北公安分局民警。
事件經過
2008年7月7日
上海警方披露閘北襲警案詳細經過
2008年7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針對震驚上海灘的“閘北襲警案”召開首次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權威的偵查結果。2008年7月1日,犯罪嫌疑人楊佳攜帶作案工具至閘北區政法辦公大樓,實施故意殺人犯罪行為,致6名公安民警死亡,3名民警和1名保全員受傷。作案起因是楊佳曾騎無證腳踏車遭受警察盤問。
上海市公安局就“閘北襲警案”答記者問(全文)
2008年7月10日
上海警方2008年7月10日宣布,經過9天的深入偵查和廣泛調查取證,上海襲警案已偵查終結並移送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
2008年07月29日
楊佳襲警案29日庭審因故取消 律師質疑辦案程式
原定於7月29日下午開庭的楊佳襲警案並未如期進行,開庭時間可能推遲至奧運會之後。
2008年08月26日
上海襲警案在滬開庭 嫌犯辯護律師遭同行質疑
此案原定於7月29日開庭,由於當時奧運會臨近,上海政法高層遂將審理延期到奧運會後。上海政法系統多個訊息源向記者證實,因該案社會影響巨大,上海政法高層對此案開庭時間、旁聽人員等都作了“周密安排”。上海法院網並未就庭審作公告,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網站上亦無開庭的訊息披露。據法院內部人士透露,開庭公告是在法院門前的電子螢幕上顯示的。
2008年09月01日
上海襲警案:楊佳因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死刑
楊佳襲警案作出一審判決,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佳死刑。
2008年09月12日
楊佳不服判決提出抗訴 “上海襲警案”二審立案
“上海襲警案”被告人楊佳不服一審判決提出抗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08年9月12日已立案受理。
2008年10月13日
楊佳襲警案在滬二審開庭 控辯雙方法庭“拉鋸”
舉國震驚的“楊佳襲警案”13日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庭審從上午九點三十分開始,除去中午休庭一個半小時以及下午四點休庭五分鐘,案件審理一直持續到晚間六點半前後。有一百三十餘人參加旁聽,其中包括三十家境內媒體和三家境外媒體的記者。無論法庭調查階段,還是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爭辯都很激烈,均竭力向法庭闡述觀點,楊佳亦作申辯。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
2008年10月20日
“楊佳襲警案”20日上午9點30分在上海高級人民法院第五法庭繼續二審,審判仍採取公開方式。法庭宣布,案件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上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核准。此前,楊佳以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上海市高院公布“楊佳襲警案”刑事裁定書(全文)
2008年11月21日
最高法院核准上海襲警案主犯楊佳死刑 7日內執行
25日晚7點,上海襲警案被告人楊佳的母親王靜梅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11月21日簽發的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核准了上海市高院維持楊佳死刑的二審判決。據悉,死刑判決將在7日內執行完畢。楊母王靜梅亦曾獲準赴滬與楊佳見面。
判決結果
2008年11月26日
襲警殺人案罪犯楊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執行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襲警殺人案罪犯楊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