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類型
手槍類型主要有:
序 號 | 手槍類型 | 生產國籍 |
1 | | 中國 |
2 | | 中國 |
3 | | 中國 |
4 | | 中國 |
5 | | 中國 |
6 | | 中國 |
7 | | 中國 |
8 | | 中國 |
9 | | 中國 |
10 | | 中國 |
11 | | 中國 |
研製過程
設計師為64式手槍設計了一種專用的
彈藥——7.62×17毫米手槍彈,也稱為1964年式7.62毫米手槍彈。該彈的威力基本上與7.65×17毫米SR手槍彈相當,初速略高,兩彈並不通用。原因是:7.65毫米手槍彈採用半凸緣式底緣彈殼,彈殼底緣直徑是9.06毫米,彈殼長17.3毫米;而
64式手槍彈則是採用無凸緣式底緣彈殼,彈殼底緣直徑是8.44毫米,彈殼長16.8毫米。使用64式手槍彈的武器,如64、77式手槍也不能裝填7.65毫米手槍彈。
在研製過程中還發生了一個小小的爭議:一種意見認為直接照搬52式手槍的基本結構,這樣能大大縮短研製時間和經費,畢竟該結構是已經成熟完善的。另外一種聲音則認為應該對其結構進行大的修改,畢竟52式手槍的某些設計已經過時,也不符合人機工程,例如保險機構設計就很不合理。最終後一種意見占了上風,決定獨立研製新型手槍。
經過數年的努力,1964年,中國自主設計開發的新一代自衛手槍終於設計定型,並被命名為1964年式7.62毫米手槍(簡稱”64式手槍“)。但直到文革結束後,兵工行業逐步恢復了生機,64式手槍才開始大規模生產,此時已是80年代了。
主要特點
64式手槍外形小巧玲瓏,便於隱蔽攜帶,加上其使用的1964年式7.62毫米手槍彈裝藥量較少,射擊時聲響不大,所以被廣大公安
民警稱為“小砸炮”。該槍也是我國常見的警用武器之一,深受使用者喜愛。
該手槍由
槍管、
套筒、
復進簧、套筒座、擊發機和
彈匣六大部分組成。64式手槍的自動方式採用自由槍機式,設有聯動擊發、空倉掛機、彈匣回閂和
彈膛有彈指示等機構;保險機構有安全保險、到位保險、自動保險和射擊保險等多種功能。該槍用以殺傷50米內的目標,在25米距離上,能射穿2毫米厚的鋼板、7厘米厚的木板、4厘米厚的磚牆、25厘米厚的土層。
64式手槍為
自由槍機式自動方式,慣性閉鎖,可單、雙動發射。保險機構非常完善,除手動保險外,還有跌落保險、擊針保險和不到位保險等,最大限度的滿足了安全可靠的設計要求。同時還具備了彈膛有彈指示和
空倉掛機解脫等機構,是小型自衛手槍中較為先進的。
基於中國先前生產過仿製PPK的52式和仿製
馬卡洛夫的
59式手槍,在64式手槍上也有諸多結構沿襲了這兩種手槍上較為先進成和熟的部分。照門、保險、擊針、
彈匣、擊錘聯動缺口與59式手槍有異曲同工之妙。而套筒座、扳機、空倉掛機則沿用了52式手槍的結構.。
52式和59式手槍上較為複雜或脆弱的地方都儘量擯棄了,改為自行設計,如阻鐵就是自行設計的。該槍全長152.8毫米,空槍重量為560克,彈匣容量7發。根據中國的相關殺傷動能標準,殺傷人體所需動能為80焦耳,而殺傷馬匹的
動能則為180焦耳,所以該槍的槍口動能設定為220焦耳,其威力能滿足日常
自衛的需要。
武器要求
戰術要求
因64式手槍為個人隨身自衛武器,所以要求在近距離上,能短時間內有效殺傷突然出現的單個或數個生動目標,即首發命中就能保證目標立即失去抵抗能力,停止對射手的危害,達到自衛目的。根據這一使用要求,研究人員參照國外有關武器的性能,量化武器的戰技指標,手槍槍口動能定為180~220J。由於手槍在實際使用時一般只靠本能瞄準射擊,
射程太遠意義不大,故有效
射程定為50m。為了準確命中和有效殺傷有生目標,故對50m處5號人頭靶的命中
機率需大於80%,
彈道高不超過30cm,對松木板的侵徹深度在110~130cm之間。
外觀要求
六四式手槍是中國向
前蘇聯購買的圖紙原樣生產的,圖紙原型槍是馬卡洛夫,參見<<國產輕武器一覽>>一書(國防工業出版社,1985年版)考慮了中國士兵的自身特點。比如改進了槍托的大小,適應中國士兵較小的手型。適合中國人的體形特點及使用習慣。
精度要求
64式手槍的槍、彈、藥均為新研製產品,三者互相制約,緊密聯繫,各種因素對系統的影響相互交織在一起。研製中,射擊精度一度成為突出的問題。通過研究試驗,得出射擊精度與槍管的結構及加工質量、槍彈、槍管固定方式等因素有關,還與槍彈的結構、槍管和槍彈的配合尺寸、射手的熟練程度、固定
槍架等因素有關,而槍管震動是影響精度的最重要因素。通過採用單錐坡膛彈膛結構改進槍彈的起始條件,控制線膛尺寸和槍管壁厚差,嚴格控制並提高槍管平直度,用機械擦鉛、陽線拋光、內膛鍍鉻等技術措施,較好地解決了射擊精度問題,滿足了設計使用要求。
外界評價
64式手槍誕生至今已整整40年了,它的研製成功,在中國手槍發展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歷史意義,標誌著中國裝備的手槍,從戰爭時期主要靠繳獲敵人的武器,建國初期主要靠仿製國外的產品,發展到自行設計研製的新時期,手槍由雜式裝備逐步走向系列化、正規化裝備。
該手槍開始裝備人員級別較高,範圍較小,以後逐步成為部隊、公安、武警、司法和保衛人員的普遍裝備,裝備數量大,用途廣,在安全保衛、打擊罪犯、維護治安等方面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另外,存在精度、震平問題,這些問題雖然在研製時經過攻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因手槍槍管短及結構等因素,要想得到更滿意的效果,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
64式
手槍走過了不平凡的40年,至今警察部門還在使用,做出的貢獻也是頗多。這支從“將軍”手裡走過的手槍,以其頑強的生命力繼續見證警壇風雲。
不足之處
64式手槍作為一支60年代誕生的武器,同時又作為新中國自主研製的第一支手槍,不可避免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歸納如下:
威懾力差
64手槍體積小,便於攜帶,外觀加工質量好。操作順手,可靠性也很高,開始時民警都很喜歡,但在使用過程中逐漸發現小型手槍的一些弊端,民眾與罪犯習慣以64手槍的外形衡量武器,小手槍基本談不上什麼
威懾力,再加之64手槍表面加工工藝比54手槍好很多,按理說是技術的進步,但加工細緻的表面缺乏金屬質感,容易讓人產生塑膠製品的錯覺。手槍體積小,很難讓民眾有安全感,同時也對罪犯缺乏威懾力,甚至引起更嚴重的誤會。
不夠科學
64式手槍屬於小型手槍,其體積較小。由於在設計過程中沒有為其設計指托,手掌較大的射手在使用時只能將小指蜷曲在彈匣底部,甚至還有射手要翹起“
蘭花指”來射擊。而很多國外的小型手槍均在彈匣底部設計了指托,如PPK手槍就有這樣的設計。塑膠製成的指托結構很簡單,成本也不高,可由民警自行安裝,但是多年以來從未有廠家提供過類似的產品。槍底把設計上的另一個問題:虎口上方的延伸部分過短,在射擊時,需特別注意手的握持角度,特別是手比較大的人。
容彈量少
64式手槍僅有7發的彈匣容量不能滿足需求。多數民警日常持槍時,為減小托彈簧壓力,延長彈匣使用壽命,通常只裝5發子彈。但是在必須使用武器的場合,往往不是一兩發子彈就能解決問題的,如果還要加上鳴槍警告所用掉的子彈,民警手裡的槍只剩下3~4發。如此少的子彈,不能應付現場瞬息萬變的情況。
停止性弱
停止作用,簡單地講,就是彈頭使敵對者喪失反抗能力的作用。停止作用的好壞取決於命中後對有生目標喪失戰鬥力的時間。時間越短,停止作用就越大。但64式手槍彈的停止作用不是很明顯,在多個案例中,都曾出現過罪犯被連續擊中數槍仍然能反抗的結果。
隨著92式手槍、警用左輪和其他新型警用武器的逐步列裝,64式手槍將會漸漸的淡出人們的視野,但作為一種性能不錯的警用武器,其在中國
兵工史上的作用不會被人們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