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大連中石油新大一線原油泄漏事故

6·30大連中石油新大一線原油泄漏事故

2014年6月30日18時58分,大連岳林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金州區路安停車場附近,進行水平定向鑽施工時,將中石油新大一線輸油管線鑽通,導致原油泄漏。

基本介紹

事故過程,事故原因,事故反思,

事故過程

2014年6月30日18時58分,大連金州區新大一線小松嵐站進站500米處原油泄漏
事故現場事故現場
事故發生後,大連市相關負責人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救援,公安、消防、環保、安監等部門組織專業車輛和人員進行現場處置。現場指揮部組織疏散管道周邊居民,並立即採取注消防泡沫、用沙土填埋等方式進行應急處置,同時組織市政部門對流經區域所有暗渠、涵洞、雨污水井進行全面排查,查清災害範圍。處置過程中,部分溢出原油流入市政污水管網,在排污管網出口處出現明火,21時25分火勢被撲滅,現場無人員傷亡。
經查,溢出原油流入市政雨、污水管網,未對自來水管網等形成污染。環保部門設定多處空氣品質監測點,持續環境監測表明,VOC(揮發性有機污染物)超標0.79倍,其它指標均正常。

事故原因

這次事故是由於大連德泰易高新能源有限公司擬在松嵐路安停車場北側建設LNG加氣站,委託大連岳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為加氣站配電工程實施電纜外線水平定向鑽施工。輸油管道位於地下2米,按照要求,施工應從地下4米穿過。但是,在施工過程中,工作人員並未嚴格遵守這一規定,結果將輸油管鑽漏使原油泄漏。這種穿越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的施工必須經發改委、安監局聯合審批後才可進行。然而,導致事故的施工未經審批,屬於未經允許的盲目施工。
事故現場事故現場
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中石油對於此次事故也“難辭其咎”。
一方面,在城市規劃中凡是有石油輸油管道通過的地方都必須設有坐標標識,施工企業在組織施工前理應提前進行考察,全面摸清項目涉及區域地下管道的分布和走向,並制定可靠的保護措施;另一方面,原油管道風險係數比較高,按理說不應該設定在交通要道和人流密集地區,而此次事故發生地周邊不僅有居民區還有大連大學、大連財經大學等多所高校。
歷次油氣管網事故暴露出一個共性:很多城市地下管線的地面標識缺失、不明顯,施工單位施工資質和督察不到位。

事故反思

這是繼2013年的“11·22青島輸油管道爆炸事件”之後,“三桶油”再度發生石油管線爆燃事故。值得注意的是,在“11·22”事故之後,國務院安委會部署在全國開展了沿海沿江石化企業、石油庫以及輸油碼頭安全生產的專項檢查,中石化曾派出500個工作組赴各地排查隱患。中石油甚至為此新設了一個“質量提升辦公室”。
事故現場事故現場
對於這次排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司長王浩水曾在2014年1月9日透露,共檢查了將近3000家石化企業和石油庫,查出的隱患有近2萬項,隱患都在整改。
然而,即使經過了一輪排查,尤其是中石油設立“質量提升辦公室”之後,仍然發生了此次爆裂事故。
從2010年至該事故發生,算上這次事故,已經發生了8次與大連石油有關的安全事故。但詭異的是,儘管事故頻發,但卻並未影響這些油企獲獎。
這些屢次發生的輸油管道泄漏爆炸重大事故,往往就在於對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不負責,對重大隱患沒有進行徹底排查和整改,而這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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