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7印尼艦船襲擾槍擊中國漁船漁民事件

2016年6月17日,中國漁船在南海中國西南傳統漁場正常作業時,遭多艘印尼海軍艦船襲擾和槍擊,造成中國漁船受損,1名船員中彈受傷,另外1艘漁船和船上7名人員被印尼方抓扣。

回應,事故爭議,

回應

2016年6月18日印尼海軍發言人稱,印尼海軍艦船當日在納土納群島海域扣押1艘非法捕魚的中國籍漁船和7名中國漁民,期間還進行過警告性射擊。請中方對此予以確認。
接訊息後,中方緊急派遣在附近執法的海警艦船趕赴事發海域保護漁船漁民,營救傷員,並通過外交渠道向印尼方提出強烈抗議和嚴正交涉。18日晨,我受傷船員已緊急送至海南省當地醫院救治,目前傷情得到控制。

事故爭議

事發海域為中國漁民的傳統漁場和中印尼雙方海洋權益主張重疊海域。印尼軍艦濫用武力,襲擾槍擊中國漁船,侵害中國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嚴重違反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中方對此種濫用武力的行為強烈抗議和譴責。中方敦促印尼方不再採取使爭議複雜化、擴大化和影響和平與穩定的行動,並以建設性的方式處理海上漁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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