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寧工女生遇害案

6·14寧工女生遇害案

2021年6月14日22時許,寧波市鄞州區通途路世紀大道附近樹林中發生命案,一名女性被害。接警後,公安局迅速開展工作,於6月15日凌晨抓獲一名外籍男性犯罪嫌疑人。

2021年11月25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美國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殺人一案。2022年4月21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美國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殺人一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死刑。

2022年7月2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美國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殺人抗訴一案依法進行二審公開開庭審理。8月25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美國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殺人抗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6·14寧工女生遇害案
  • 發生時間:2021年6月14日
  • 發生地點: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通途路世紀大道附近樹林中
案發經過,案件背景,提起公訴,一審開庭,一審宣判,二審開庭,二審宣判,社會評價,

案發經過

2021年6月14日22時許,寧波市鄞州區通途路世紀大道附近樹林中發生命案,一名女性被害。接警後,公安局迅速開展工作,於2021年6月15日凌晨抓獲一名外籍男性犯罪嫌疑人。
6·14涉外刑事案件發生後,鄞州公安分局迅速啟動重大刑事案件處置預案,第一時間抓獲犯罪嫌疑人。連日來,鄞州公安分局組織近百名警力在甬江沿岸10餘平方公里範圍內,地毯式搜尋被犯罪嫌疑人丟棄的涉案物品和作案工具,作案工具及相關物品已被找到。上級公安機關對此案高度重視,全程指導案件偵辦,檢察機關已依法介入。鄞州公安分局將嚴格規範執法,確保辦成鐵案。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鄞州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經依法調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因感情糾紛行兇,相關證據已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件背景

受害女生為陳施君,河北滄州人,今年21歲,寧波工程學院大三學生。犯罪嫌疑人Shadeed則是美國籍非裔人士,2014年在寧波的英孚少兒英語任教,2016年到寧波工程學院的國交學院任教至今。

提起公訴

2021年8月20日,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由公安機關於2021年7月23日偵查終結後移送審查起訴。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依法予以懲處。

一審開庭

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美國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Shadeed Abdulmateen,以下簡稱沙迪德)故意殺人一案。
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被告人沙迪德與被害人陳施君(女,歿年21歲)相識後,謊稱離異單身,與陳施君建立男女朋友關係。2021年5月下旬,陳施君向沙迪德提出分手,遭到沙迪德反對和言語威脅。同年6月14日21點48分,沙迪德將陳施君約至寧波市通途路清水橋路口公車站附近見面,用事先準備的“白朗寧”牌摺疊刀朝陳施君頸部、面部捅刺、切割數刀,致陳施君當場死亡,隨後逃離現場。
庭審中,公訴機關、辯護人出示了相關證據,法庭為被告人沙迪德聘請了翻譯,通知了相關證人、鑑定人、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作證,沙迪德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及被害人親屬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沙迪德進行了最後陳述。開庭前,人民法院依照相關規定通知了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該館官員到庭旁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新聞記者和各界民眾共20餘人旁聽了庭審。
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一審宣判

2022年4月21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美國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殺人一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法院認為,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沙迪德·阿布杜梅亭預謀報復殺人,捅刺、切割陳施君面部、頸部多刀,致陳施君死亡,動機卑劣,犯意堅決,手段殘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
審理期間,法院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的辯護、獲得翻譯、領事探視等各項訴訟權利,開庭、宣判前均依法通知了美國駐華使領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界民眾二十餘人旁聽了案件宣判。
宣判後,沙迪德·阿布杜梅亭不服,提出抗訴。

二審開庭

2022年7月2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美國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Shadeed Abdulmateen,以下簡稱沙迪德)故意殺人抗訴一案依法進行二審公開開庭審理。
法院在開庭前依照相關規定通知了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法院為抗訴人沙迪德指派的兩名辯護律師和聘請的翻譯人員、被害人親屬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均到庭參加訴訟。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依法保障了沙迪德與被害人親屬的各項訴訟權利。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官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界民眾總計20餘人旁聽了庭審。
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二審宣判

2022年8月25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美國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簡稱沙迪德)故意殺人抗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院認為,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法院審理期間,依法保障了被告人沙迪德和被害人親屬的各項訴訟權利。法院為沙迪德指派的兩名辯護律師、聘請的翻譯人員、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均到庭參加宣判。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官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界民眾總計20餘人旁聽了宣判。

社會評價

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殺人案。經過法庭舉證、質證,在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情況下,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死刑,這個結果是我國刑法適用人人平等基本原則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展示,實現了作為現代法律基礎的公平與正義。
首先,對沙迪德·阿布杜梅亭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我國刑法第四條規定:“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任何人(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除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都應受到中國刑法的管轄,這是我國刑法第六條明確規定的屬地管轄原則。適用的屬地性,既是一國的司法主權,更是一國的國家主權。1927年的“荷花號案”對此作了經典的闡釋,屬地原則已經成為國際法的一般原則,國家享有屬地優越權。行為人在一國領域內實施犯罪行為,無論其為本國人還是外國人,該國均可對其行使刑事管轄權,並對其罪行適用該國刑法予以追訴。結合本案,沙迪德·阿布杜梅亭在我國領域內實施故意殺人行為,且不具有法律規定的例外適用情形,對其適用我國刑法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
其次,對沙迪德·阿布杜梅亭以故意殺人罪適用死刑遵循了刑法適用基本原則的核心——罪刑法定原則。我國刑法第三條明確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罪刑法定原則是世界各國刑法理論與實踐中普遍接受的一項基本原則,且在世界各國刑法中均將故意殺人明確規定為犯罪,甚至有的國家還將直接故意殺人界定為一級謀殺罪。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犯罪行為是全球公認的最為嚴重的犯罪之一,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明確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沙迪德·阿布杜梅亭實施的故意殺人行為,無論從主觀故意,還是客觀行為,完全符合我國刑法關於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完全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最後,對沙迪德·阿布杜梅亭以故意殺人罪適用死刑滿足了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的要求。我國刑法第五條規定:“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第四十八條規定,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我國死刑適用“罪行極其嚴重”的標準與1966年通過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設立的標準完全吻合,即《公約》要求沒有廢除死刑的國家嚴格限制死刑的適用——罪行極其嚴重。沙迪德·阿布杜梅亭在被害人拒絕與其繼續交往後,蓄意實施謀殺行為,其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社會影響非常嚴重。依照我國刑法罪責刑相適應原則,應當被判處死刑,是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的充分體現。
總之,對沙迪德·阿布杜梅亭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是在確保死刑只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的基礎上審慎作出的判決,是對“罪行極其嚴重”及其實施故意殺人行為客觀判斷的結果,充分評判了其故意殺人行為的客觀危害性、主觀惡性以及人身危險性,突顯了我國刑法適用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等基本原則,彰顯了刑事司法追求公平與正義的價值理念。中國法院網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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