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貴陽危化品泄漏事故

6·12貴陽危化品泄漏事故

據貴州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黨政辦公室訊息,2021年6月12日凌晨0時12分,貴陽市公安局經開分局接到報警稱,經開區西江路口有人在卸載甲酸甲酯時暈倒。

截至2021年6月12日,該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受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6·12貴陽危化品泄漏事故
  • 發生時間:2021年6月12日
  • 發生地點:貴州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 
  • 傷亡情況:8人死亡、3人受傷(截至2021年6月12日)
事故經過,事故傷亡,事故處置,

事故經過

2021年6月12日凌晨0時12分,貴陽市公安局經開分局接到報警稱:經開區西江路口有人在卸載甲酸甲酯時暈倒。
經初步核實:該事故系一輛湖北牌照車輛在貴陽市經開區豐報雲村三強興興化工貿易有限公司卸載甲酸甲酯時發生泄漏,造成人員傷亡。6月12日凌晨5時,經相關部門現場環境監測顯示,周邊空氣環境質量正常。
接報後,貴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立即作出批示,貴州省委副書記、省長李炳軍,貴州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再勇,貴州省政協副主席、貴陽市市長陳晏及貴州省、貴陽市、經開區相關部門立即趕赴現場開展傷員救治、人員疏散、應急處置和環境監測等相關救援處置工作。

事故傷亡

截至2021年6月12日,該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受傷。

事故處置

受傷人員正在醫院接受治療,生命體徵平穩,後續處置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事故原因在調查。
2021年7月,貴陽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已對“6·12”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發生單位貴州三強興興化工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剛執行刑事拘留。
2022年5月11日,6·12貴陽危化品泄漏事故經貴州省政府提級調查,認定此次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省紀委省監委依規依紀依法提級開展審查調查,對貴陽經開區黨工委、管委會,貴陽市花溪區小孟街道黨工委、管委會等6家責任單位和21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其中,黨紀政務處分19人,誡勉1人,批評教育1人。
同時,針對安全生產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向貴陽經開區管委會、貴陽市花溪區小孟街道黨工委發出紀檢監察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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