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11時56分,據央視新聞客戶端訊息,廣西崇左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龍州縣白沙街106號6號房屋發生倒塌,有人員被困。崇左支隊立即調派龍津消防救援站前往現場救援。
2024年6月訊息,公安機關開展立案調查,對涉嫌犯罪的凌某贊、朱某強、羅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5·31廣西龍州房屋倒塌事故
- 發生時間:2024年5月31日
- 發生地點:廣西崇左市
事故經過,事故原因,事故處置,
事故經過
據央視新聞客戶端訊息,5月31日11時56分,廣西崇左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龍州縣白沙街106號6號房屋發生倒塌,有人員被困。崇左支隊立即調派龍津消防救援站前往現場救援。
事故原因
2024年6月訊息,經聯合調查組認定,這是一起因第一層商鋪承租人違法違規拆除承重牆導致建築物倒塌的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處置
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發現現場為臨街商鋪,人員被困情況尚不明確。救援正在進行當中。當地應急局、公安、交警、醫療等部門已到場協同處置。
2024年6月訊息,公安機關開展立案調查,對涉嫌犯罪的凌某贊、朱某強、羅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次調查發現,龍州縣委、縣政府及相關人員在既有住房安全隱患排查和城市危舊房摸底調查等專項行動中不認真、不負責、搞形式、走過場,存在失職失責行為。對此,聯合調查組依規依紀依法責令龍州縣委、縣政府向崇左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責令廣西龍津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縣住建局、縣教育局、龍州鎮政府向龍州縣委、縣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
對龍州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何金寶進行批評教育;
對龍州縣副縣長莫琪海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對廣西龍津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姚新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對廣西龍津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龍州縣城市投資公司總經理岑宏勇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對龍州縣住建局副局長阮濤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科員;
對其他9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