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4·8昆明劫持人質事件
- 時間:2014年4月8日18時
- 地點:雲南昆明
- 犯罪嫌疑人:陶某某
事發經過,採取措施,調查結果,
事發經過
下午5點34分左右,昆明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民眾報警,稱在昆明新聞中心門口看見一男一女在拉扯,男子手持一把菜刀。西山公安分局大觀樓派出所接110指揮中心指令後,於5點39分趕到現場,發現一男子持菜刀綁架一名女子。昆明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通報稱,昆明市發生一起綁架人質案件,公安機關迅速反應,果斷出擊,成功安全解救人質,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
採取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警方立即啟動相關應急處置機制,迅速調集特警、刑偵警、交警等警力趕赴現場。根據現場條件情況,立即確定處置方案,開展管控、疏散民眾,同時與犯罪嫌疑人展開對話,全力安撫控制其情緒。18時30分許,特警抓住正面民警與犯罪嫌疑人談話分散其注意力的有利時機,果斷從背後出擊,迅速將其制服,成功安全解救被綁架女子。
經初查,犯罪嫌疑人陶某某(男,29歲,雲南省會澤縣人)因個人原因,發泄私怨,飲酒後持菜刀在丹霞路新聞中心門口將一從新聞中心辦事出來的女子綁架。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調查結果
“活了快30年,感覺生活沒意思,不如乾點有社會影響的事情。”抱著這種想法,2014年4月8日下午,會澤男子陶某某喝了半瓶白酒後,在小賣部買了把菜刀,在昆明市新聞中心附近徘徊了近半小時,自導自演了劫持人質的一幕,與警方對峙了近一小時,最終被制服。2014年4月11日上午,陶某某在警方的押解下指認了現場。
上午11點剛過,在2位民警的押解下,戴著黑色頭套、身著“綠馬甲”的陶某某從一輛警車內下來,重回新聞中心。下車後,他徑直走向靠近新聞中心大門口方向的第二棵行道樹下。“就在這裡,我觀察了半個小時左右,看見一個女的從裡面走出來,我迎上去,把刀架在她的脖子上。接著,我和人質又挪到了新聞中心大門內。”
在民警的詢問下,陶某某又走到與民警對峙的地點,承認自己當時持刀劫持人質。摘下頭套的他,與當天下午劫持人質時咬牙切齒的激動相比,略顯“淡定”。
“經調查,陶某某沒有犯罪前科,劫持人質也沒有任何訴求,只想製造些社會影響。”現場指認完畢後,陶某某被民警押上警車。
陶某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