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慶安紀檢幹部死亡案

2015年4月2日11點30分左右,黑龍江省慶安縣紀委派駐勤勞鎮中心紀工委委員范家棟在慶安縣城南二道街被一夥蒙面人群毆致全身七處骨折後,於2015年5月1日凌晨2時許在哈醫大附屬第一醫院因骨傷併發症突發猝死。

2015年6月15日,公安機關破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其中包括慶安縣一房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涉案犯罪嫌疑人均被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依法辦理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2慶安紀檢幹部死亡案
  • 案發地點:黑龍江省綏化市慶安縣
  • 案發時間:2015年4月2日
  • 死者身份:黑龍江省慶安縣紀委幹部
  • 死亡時間:2015年5月1日
  • 破案時間:2015年6月15日
被害經過,案件告破,案件背景,

被害經過

2015年4月2日11時許,慶安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一男子報案稱:南二路華唐公司附近有人被打傷。110指揮中心立即指令躍進派出所出警。經查,受害人范家棟(男,46歲,慶安縣勤勞鎮紀工委幹部)被人持棍類工具打傷,打人者逃跑。范家棟被120送到慶安縣人民醫院救治,當日家屬將其轉至黑龍江省醫院住院治療。
2015年4月21日,范家棟出院到哈市親屬家休養。5月1日凌晨,范家棟出現“呼吸困難,渾身大汗,身體無力”等不適症狀,被送至哈醫大一院群力分院,後經醫院確認死亡。
2015年5月15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刑事技術總隊受綏化市公安局委託,對受害人進行了屍體解剖和病理組織學、毒品毒物、傷情檢驗,結論是:范家棟生前被打成雙小腿骨折構成輕傷一級;范家棟死亡原因系肺動脈栓塞造成。生前雙小腿被鈍性物體直接作用致軟組織損傷及多發性骨折、雙小腿活動功能障礙,導致右下肢深部靜脈形成血栓,血栓脫落髮生肺動脈栓塞。

案件告破

案件發生後,慶安縣公安機關當即組成特偵組開展偵查工作。為儘快偵破案件,黑龍江省公安廳和綏化市公安局又增加了專家和技術力量。經過大量偵查調查工作,於2015年6月15日破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其中包括慶安縣一房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涉案犯罪嫌疑人均被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依法辦理中。
公安機關查明,2013年,慶安縣居民肖某與慶安縣馨悅房地產有限公司達成房屋拆遷回遷協定。2014年10月,回遷房屋主體建成後,肖某認為房屋結構不合理,與開發公司產生矛盾。肖某請好朋友范家棟出面幫助處理此事,范家棟找馨悅房地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商談,提出不要商服房了,要高額補償金。李某認為要求太過分,沒有同意。之後,范家棟表示如不滿足要求就告其欺詐,由此引發李某不滿,遂產生“教訓”范家棟的犯罪動機。
2015年4月1日,李某請大慶市的王某飛幫助找人,“教訓”一下范家棟。4月2日上午,王某飛帶王某波、白某到達慶安縣,由邢某具體指揮,組織公司員工車某朴等人尾隨跟蹤。11時許,在慶安縣經緯街幸福家園小區附近,王某波、白某蒙面分別持棒球棒、鎬把將正在路上行走的范家棟腿部打傷,而後乘車逃離現場。

案件背景

范家棟死亡之後,他的家人提供給《財經》記者的一份名為《慶安縣頂風違紀建設豪華辦公樓》的材料顯示,范曾實名舉報過慶安縣主要領導。
這份日期為2015年2月12日的舉報信稱,慶安縣委、縣政府頂風違紀先建設一棟豪華辦公樓,然後又耗費3000萬元對縣政府原大樓進行奢華裝修。
慶安縣政府在2012年春徵收了一塊面積為17627平方米的耕地,並於當年8月29日以慶安縣園區創業服務平台的名義申請立項,投資5000萬元報建18100平方米的政府辦公大樓。
但在2013年7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規定5年內黨政機關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新建樓堂館所。
舉報信稱,慶安縣政府認為再不開工,5年內不可能再建新辦公樓。於是2013年8月開工建設新辦公大樓,一直隱蔽建設。
在2013年底,新建的政府辦公大樓主體完工。但慶安縣委、縣政府未敢入住。范家棟在舉報信中稱,彼時“18100平方米的大樓里不到20人辦公,造成了巨大的浪費”。
慶安縣委、政府原辦公大樓建築面積8580.67平方米,在2014年10月又對原辦公大樓進行奢華裝修改造,投資3000餘萬元。
這封舉報信另外兩位聯署者是肖煥仁和梁立明。梁立明向《財經》記者證實范家棟與其前往北京舉報過慶安縣主要領導,他確定這封舉報材料已於2015年2月12日遞交到中紀委。
梁立明表示,在他們從北京回來不久就發現,慶安縣把新建的辦公大樓掛上了“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牌子。
范家棟不止一次去北京舉報慶安縣領導,梁立明稱,范最早一次去北京是在2014年6月份,與他們一起前後至少3次去北京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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