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瀋陽縱火爆炸襲警案

3·28瀋陽縱火爆炸襲警案

2019年3月28日13時51分,遼寧省瀋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平一大隊發生一起縱火爆炸襲警案。

截至2019年3月28日,該案件造成兩名警務人員和一名辦事民眾受輕傷(無生命危險),犯罪嫌疑人當場死亡。經偵查認定,該案件系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男,63歲,瀋陽市人)厭世悲觀所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3·28瀋陽縱火爆炸襲警案
  • 時間:2019年3月28日13時51分
  • 地點:瀋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平一大隊
  • 傷亡:3人受傷,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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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過

2019年3月28日13時51分,遼寧省瀋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平一大隊發生一起縱火爆炸襲警案。犯罪嫌疑人縱火後,將用黑火藥自製的爆炸物在一樓接待大廳引爆。

案件傷亡

截至2019年3月28日,該案件造成兩名警務人員和一名辦事民眾受輕傷(無生命危險)。犯罪嫌疑人當場死亡。

案件處置

案件發生後,瀋陽市和平區消防人員、警察前往處置。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件偵破

經公安機關全力偵查,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男,63歲,瀋陽市人。楊某某曾因姦淫幼女被公安機關抓獲,並被和平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後被原工作單位開除。2015年9月8日,楊某某因無證駕駛無牌三輪摩托肇事逃逸,被交通警察局和平一大隊民警抓獲,並被公安機關合併處以行政拘留20日處罰,楊某某至今未對被害人作出賠償。2015年10月至2018年10月,楊某某先後因無證駕駛無牌三輪機車、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等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
調查中,楊某某家人和親友證實,楊某某熱衷於封建迷信,求人算命,相信自己活不過60歲,因此悲觀厭世,一直有輕生念頭,近期精神恍惚、情緒反常,揚言殺妻後自殺。2019年3月10日和3月27日,楊某某先後兩次給親屬留下遺書,稱“我走到頭了,不要問我去哪,也不要問我是怎么死的,人生沒有不散的宴席,要想見我就去大海見吧。兄弟留下兩萬元,我想足夠了。”
經偵查認定,犯罪嫌疑人楊某某使用春節期間購買的爆竹“二踢腳”製作成爆炸物置於一拉桿箱內,將一瓶私藏的汽油作為助燃劑,於2019年3月28日13時51分實施了縱火爆炸襲警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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