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件廢止的行政規章目錄》在1998.01.01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6件廢止的行政規章目錄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98.01.01
- 實施時間:1998.01.01
《河北省農村優待烈屬、軍屬、革命殘廢軍人暫行辦法》等26件行政規章,因已被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所代替或調整對象已發生變化,經1997年12月18日省政府第7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予以廢止。
目錄
1、《河北省農村優待烈屬、軍屬、革命殘廢軍人暫行辦法》
2、《河北省錄音錄像製品管理細則》
3、《河北省勞動安全衛生經濟處罰辦法》
4、《河北省礦山安全衛生處罰試行辦法》
5、《河北省廠礦企業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建設暫行規定》
6、《河北省印刷業管理暫行規定》
7、《河北省音像市場管理暫行規定》
8、《河北省錄像放映管理暫行規定》
9、《河北省城鎮集中式供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10、《河北省爐窯煙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試行)》
11、《河北省鄉鎮、街道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實施辦法》
12、《河北省推動橫向經濟技術聯合暫行規定》
13、《河北省技術市場管理規定(試行)》
14、《河北省徵兵工作暫行規定》
15、《河北省科技興冀省長特別獎暫行規定》
16、《河北省徵兵工作獎懲辦法(試行)》
17、《河北省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暫行辦法》
18、《河北省工人技術考核暫行規定》
19、《河北省食鹽加碘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20、《河北省個體開業行醫、聯合診所、民辦醫院管理暫行規定》
21、《河北省經銷偽劣商品處罰暫行規定》
22、《河北省食品衛生違法行為處罰辦法(試行)》
23、《河北省旅遊業管理暫行規定》
24、《河北省推動橫向經濟技術聯合的補充規定》
25、《河北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實施辦法》
26、《河北省婚前健康檢查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