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汝州工作人員被集體清退事件

2024年8月,有網友在社交平台發布信息稱,包括其本人在內總計41名考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後,於2024年2月初進入河南省汝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沒想到在入職4個多月後卻接到單位領導“考試作廢並要求其自願離職”的口頭通知。

2024年8月16日,汝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當地針對此事已成立工作專班,正在解決此事。8月17日,河南汝州市衛健委通報疾控中心工作人員遭清退事件,該次招聘方案無效,結果予以作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4年汝州工作人員被集體清退事件
  • 發生時間:2024年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事件回應,社會評論,

事件背景

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網於2024年2月1日發布了《汝州市2022年公開招聘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第一批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顯示擬聘用人員為41名。
2024年汝州工作人員被集體清退事件
名單公示
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網站公布的信息顯示,上述招聘的現場確認時間曾被從2022年9月初推遲到當年的12月底,有兩個崗位後來因無人現場確認報名被取消。該招聘的筆試時間是2023年2月12日,2月15日就公布了面試人員名單,共有73人進入面試,面試時間為當年2月19日,2月20日就公布了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共48人,體檢時間為2月22日。然而,直到2024年2月1日,此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才發布了《汝州市2022年公開招聘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第一批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共41人。

事件經過

  • 發布信息的張女士講述
2024年8月15日,據發布上述信息的網友張女士(化名)介紹,2022年8月29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網(該中心隸屬於汝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汝州市2022年公開招聘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公告》招聘公告提及:本次公開招聘人員均為財政全額預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張女士稱,至2024年2月1日,一共有41人進入擬聘用人員名單。包括其本人在內總計41名考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後,於2024年2月初進入河南省汝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沒想到在入職4個多月後卻接到單位領導“考試作廢並要求其自願離職”的口頭通知。
  • 當事人李佳講述
2015年秋天,大學畢業後,李佳通過投遞簡歷,進入汝州疾控工作,成為一名編制外契約工。2022年8月,汝州疾控發布公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財政全額預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李佳希望藉此“轉正”獲得編制,便報了名。因新冠疫情,筆試一直推遲到2023年春節後。此後,又經過面試、體檢、政審等一系列環節,直到今年2月,“擬聘用人員名單”才正式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網站公示,李佳的名字在這一名單之中。沒成想,僅4個月後,2024年6月中旬,李佳接到單位領導口頭通知,“考試成績作廢,以後不用來上班了”,並要求她簽訂“自願離職協定書”。李佳拒絕簽字,仍舊照常上班。7月1日,單位沒有了李佳的位置,坐在李佳原來位置上的人,說自己是私營醫院來的。李佳解釋,她之前在汝州疾控門診負責疫苗的管理、分發和登記等工作。因為門診任務比較多,和她同崗位的五六人被清退後,單位只能臨時“借人”前來幫忙。7月8日,李佳銀行卡收到總計近1萬元轉賬——分6筆轉入,每筆1500餘元。她合計了一下,這是單位拖欠的6個月工資。
  • 當事人楊鵬講述
楊鵬是13名社會人員之一。早在2024年6月7日,他就收到了口頭清退的通知,當時給出的理由是“領導違規招聘,考試成績作廢”。6月17日,單位簽到表已經沒有了他的名字。這是楊鵬2021年專科畢業後的第一份正式工作,負責傳染病防控,包括哨點監測、上報預警等。2024年2月份,公示期結束後,楊鵬終於接到入職通知。隨後,經過一周的培訓,他便被分配去了相關崗位,正式開始工作。而被清退之前,汝州疾控始終未與他簽訂契約,也沒有發過工資。未簽過契約、沒發過工資的說法,得到了李佳的證實。楊鵬不能理解,“自己通過正規考試入職”,為什麼會被清退?如今再回憶起來,此次招聘在政審環節就曾出現過“端倪”。楊鵬介紹,2023年2月份,他們將政審材料提交給了汝州市人社局,但在此後近一年的時間,一直沒有任何進展,不少考生通過各種方式詢問原因。
  • 其他當事人講述
有當事人告訴記者,據了解,在他們接到不再聘用的通知前,汝州市衛健委和疾控中心已經向相關部門申請給他們辦理入編手續。當事人提供的有多人簽名並按手印的材料圖片上稱,上述招聘公示的41名擬聘用人員名單中,包含13名社會考生和28名疾控中心原非在編職工考生。向記者反映被清退的當事人中,有社會考生,也有汝州市疾控中心原非在編職工考生。有當事人表示,在收到領導不再聘用他們的口頭通知後,還被要求籤自願離職的檔案,不少人不同意簽,後來單位簽到表上他們的名字被陸續去掉。

事件回應

  • 汝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16日,記者就此事致電汝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當地針對此事已成立工作專班,正在解決此事。
2024年8月,汝州市委已協調出一些非事業編工作崗位,供招聘單位和解聘人員雙向選擇。此外,解聘人員的薪資已結算。
  • 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另據媒體報導,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工作人員稱汝州市的此次招聘方案沒有上報,系其自行組織、自行聘用,並透露稱汝州市負責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員可能受到了處理。
  • 中共平頂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4年8月,另據媒體報導,平頂山市紀委相關工作人員則稱該案正在辦理當中。
  • 汝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8月17日,汝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通報疾控中心工作人員遭清退事件,全文如下:
針對媒體和網民關注的汝州市“2022年公開招聘的疾控中心工作人員遭清退”一事,現就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2022年8月,汝州人才交流中心啟動公開招聘疾控中心工作人員工作,後因疫情等原因,招聘工作暫時擱置。2024年2月1日至7日,汝州人才交流中心對擬聘用人員共41人進行公示期間,有關部門陸續收到舉報,反映該招聘存在違規違紀問題。隨後,平頂山市紀委監委聯合汝州市紀委監委對該問題進行調查。經核實,汝州疾控中心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存在招聘方案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違規設定限制性指定性報考資格條件等問題,違反了人社部門關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該次招聘方案無效,結果予以作廢。相關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已經受到了嚴肅的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
我們將從中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在下一步人員錄用工作中,切實強化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嚴格依規依紀依法做好招聘工作,確保公開、公平、公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真誠感謝媒體和網民以及社會各界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監督!
汝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8月17日
  • 汝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17日,據澎湃新聞訊息,針對2024年汝州工作人員被集體清退事件,汝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成立關於此事的領導小組。
  • 當事人
2024年8月17日,據新黃河訊息,多位當事人向海報新聞記者表示,他們對汝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通報並不認可。
當事人范先生表示,“這個招聘考試從2022年開始就發布公告,到2024年才進行公示,如果真是有問題,為什麼公示之後還讓我們去上班?”當事人范先生提到,入職四個月,單位並沒有給大家發放薪資。“也沒有給我們交五險一金,口頭清退後,還要求疾控中心原非在編職工考生寫一份自願離職書。”
當事人朱女士表示,事發後,單位對他們一直是“冷處理”。“沒有任何補償,一直到現在也沒有人跟我們說過工資怎么結算。”
當事人楊先生表示:“工資沒發,賠償的事也沒人提,通報發出前後,沒有任何一位(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找過我。”
當事人張駿(化名)認為官方通報避重就輕,“誰的錯誤誰來買單,我們不能為別人的錯誤買單”。
  • 汝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4年8月,汝州市疾控中心一名負責人表示,招聘條件存在“內部照顧”的情況,“有點‘蘿蔔招聘’的感覺。”

社會評論

如果此次招聘錄用的“內部考生”就一兩名,那么,只取消“內部考生”的錄用資格,保留其他考生的錄用資格,這是合理的,但是,當“蘿蔔招聘”涉及接近70%的應聘者時,只取消“蘿蔔招聘”者的錄用資格,是很難救濟這次招聘的整體公平。因為當更多的社會考生參與招聘時,整體的錄取結果會發生根本變化。可以說,作廢招聘結果,是不得已的選擇。但是,這種處理,也確實讓無辜的社會考生難以接受,因為他們並無過錯,也沒得到任何照顧。尤其是在“入職”4個後,再被取消錄用資格,這對他們的就業、生活都會產生影響。基於此,當地有關部門對此事的處理,不能只是作廢結果、集體清退,而應該對受影響的無辜考生,做出道歉,以及給予一定的補償。同時,要給出作廢考試後的補救方案,如組織重考,對於此前報考的社會考生給予再次參加招聘考試的免報名費“優待”等。總之,要維護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公正性、嚴肅性,需要對“蘿蔔招聘”明確說不,也要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別讓嚴肅的事業單位招聘“爛尾”。(羊城派 評)
按照相關規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是政府所屬事業單位進行公開招聘工作的主管機關。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與事業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換言之,對一次涉事數十人入編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不能兒戲,不能胡來,不能拍腦袋。否則,不僅有違招聘應有的嚴肅,還有損事業單位乃至政府部門應有的公信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這是相關招聘的基本原則。尤其結合當前的就業環境,更不能容忍“蘿蔔招聘”等亂象存在。對違規違法者嚴肅處理的同時,還要加強監督,堵住漏洞,防止出現貓膩,以全力維護招聘嚴肅,讓真正德才兼備者脫穎而出。(人民網 評)
作廢“蘿蔔招聘”,是必要的糾錯,也算“亡羊補牢,猶未為晚”。但是,該擔主責的招聘方,在發現錯誤後,對聘用結果說作廢就作廢,這對無辜考生而言顯然是另一種不公平。比如,被清退的王女士就表示,自己為這次招聘準備了2年,其間甚至花了1萬多元的培訓費用,在入職工作4個多月後沒有領到工資,也沒有任何補償。這些無辜考生為此次招聘付出了時間和金錢成本,甚至放棄了此前的工作,眼下卻只得到口頭通知“自願離職”。不得不說,制度的漏洞,不該由無辜考生來買單。集體清退,不應是“蘿蔔招聘”的最終結果。目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已經因違規行為受到了嚴肅的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但無辜受到牽連的考生們,還在等一個說法。當地應該依法依規與這部分考生進行協商,給予其應有的補償。從這個層面來說,能否儘可能減少無辜考生的損失,同樣是對制度公平的考驗。“上岸”又清退,這件事再次向全社會敲響警鐘——違規操作、監管失職,必將帶來嚴重後果,損害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回顧此事,可謂是“環環失守”:招聘始於2022年8月,在“招聘方案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持續推進,當地監管部門也未及時察覺;招聘期間就出現了舉報,招聘工作卻沒有立即叫停,說明當地人社部門也“反應遲鈍”……種種跡象表明,一個“口頭通知”,不足以為此事收場,還應有更多人為此付出代價。公平公正,不僅是一次招聘的基本原則,更是整個社會運轉的公德底線。面對“蘿蔔招聘”,必須出現一起嚴打一起,同時還要持續修補制度漏洞。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實現人才與崗位的匹配,才能避免無辜者為違規者買單。(重慶日報 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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