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安供暖測溫事件

2023年西安供暖測溫事件

2023年12月,西安有市民反映,家中溫度不達標,熱力公司遲遲不測溫;來測溫選在陽光最足的中午;自測多天溫度不達標,熱力公司又不可能每天來測溫;客廳達標了,臥室溫度低,熱力公司就高不就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3年西安供暖測溫事件
  • 發生時間:2023年12月
  • 發生地點:陝西省西安市
事件背景,事件困擾,西安規定,其他經驗,

事件背景

《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規定的供暖溫度要求,供暖期內,臥室、起居室室溫不低於18℃,也是檢驗供暖是否達標、退費的依據。
西安市有市民反映,家中溫度不達標,熱力公司遲遲不測溫;來測溫選在陽光最足的中午;自測多天溫度不達標,熱力公司又不可能每天來測溫;客廳達標了,臥室溫度低,熱力公司就高不就低……有市民希望西安能出台更加明確的供暖是否達標,如何處理爭議的實施細則。

事件困擾

  • 要求測溫 遲遲不見人來
李師傅和老伴年過八旬,家在秦川28街坊,“暖氣就沒暖過,讓熱力公司來測溫,怎么也不來。”李師傅師傅說,他去詢問,對方還給出極端天氣不測溫的說法,這讓他很難理解,家裡兩間屋子溫度都是十二三度。
  • 中午來測溫 不達標也沒給測溫單
張女士家在西安市未央區明豐阿基米德小區,“上周沒降溫前家裡溫度還能達標,降溫後家裡徹底涼了。”張女士說,小區反映暖氣不熱的居民挺多,12月19日中午,熱力公司進小區測溫。有居民拍了測溫統計表,一頁表10戶,有3戶室溫低於18℃。
  • 熱力公司不上門測溫 業主只好自測多日
聯繫熱力公司上門測溫,熱力公司未入戶,家在中海曲江大城君尚府小區張女士買了專業溫度計測溫,每天把測溫結果發給小區物業管家。
  • 樓上沒住人,自家溫度不到13℃
張女士家恆大城小區35號樓,她表示自家溫度總是很低,向熱力公司反映,人來後只是清洗濾網排水,操作完後溫度依舊上不去。
  • 測溫就高不就低,臥室低於18℃
熱力公司測溫讓杜先生不滿意的是,對方上門測溫就幾分鐘,沒有等溫度計平穩後再測,而且只測了餐廳。沒有應他要求測客廳中央、家裡溫度比較低的臥室。“他們用了測溫槍只測了家裡溫度最高的地方”,杜先生表示,測溫完後就認為他家溫度達標,沒有簽字確定測溫數據。

西安規定

用暖期間家中溫度是否達標,如何測溫,《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規定,集中供熱期內,正常天氣狀況下,且室外溫度不低於供熱系統最低設計溫度、建築圍護結構符合當時供熱設計規範標準和室內供熱系統正常運行條件下,供熱企業應當保證用戶臥室、起居室的室溫不低於18℃;其他部位的室溫應當符合國家住宅設計規範的溫度要求。供用熱契約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實施細則對如何測溫有明確規定,測量室內溫度,應在門窗關閉30分鐘以上的情況下,將測溫表放置在房間中央距地面1米至1.5米處,以測溫表讀數穩定後顯示的溫度為準。
用戶自測室溫不達標的,可以向供熱設施管理單位或者供熱企業提出測溫要求。供熱設施管理單位或者供熱企業應當及時到達現場進行測溫。《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實施細則還規定,供用熱雙方對測溫結果有異議的,區(縣)集中供熱行政管理部門或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在接到投訴後24小時內回應,並組織進行現場測溫。測溫記錄應由區(縣)集中供熱行政管理部門或開發區管委會、集中供熱企業、熱用戶共同簽字並分別留存,作為結算熱費的依據。
因供熱企業原因導致溫度不達標應退費,《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 第三十五條規定,因供熱企業原因導致用戶臥室、起居室的溫度不達標的,供熱企業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保證室溫達到規定標準,並根據供熱用熱雙方確認的不達標天數,去除基本熱費後,按照下列標準向用戶退還熱費:供熱溫度高於或者等於16℃、低於18℃的,退還熱費的20%;供熱溫度高於或者等於14℃、低於16℃的,退還熱費的50%;供熱溫度低於14℃的,全額退還熱費。供熱企業應當於每年集中供熱期結束後至六月三十日前通知用戶並辦理退費。

其他經驗

遼寧規定測溫需避開每天10點到14點,銀川規定測溫一周內應間隔至少一天再次測溫,兩次不達標安一周不達標計算;內蒙古赤峰規定一月三次測溫不達標退還一月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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