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朔州市生態環境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修訂版)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的要求編制,包括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方面。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
一是成立專門機構,落實公開責任。按照《朔州市生態環境局全面推進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科室、事業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推進、落實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明確信息公開聯絡人,實行專人負責,明確職責任務,明確報送時限,按時完成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二是加強網站運維,強化主動公開,不間斷髮布了環保新聞、政策宣傳、政務公開等信息,主動公開各類政府環境信息、環保新聞及工作動態。
(二)依申請公開
進一步補充完善了依申請公開流程圖,明確了受理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規範申請接收、登記、辦理、審核、答覆、歸檔等環節,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履行答覆程式,制定統一規範的答覆格式,推行申請答覆標準化文本,依法依規做好答覆工作。2023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管理
網站由市政府網路協作平台統一建設、管理、運維,局環境信息中心負責環境信息日常發布,做到安全、準確、及時發布我市各類環保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
網站首頁“朔州市市區空氣品質實時發布系統”每日發布二十四小時內市區、各縣(市、區)環境空氣品質情況,實時發布我市空氣品質情況及PM2.5監測情況。進一步完善“朔州市排污單位自行監測信息實時發布平台”專欄,按要求及時發布相關環境信息及數據,提升了企業各類環境信息的公開度和透明度。
(五)監督保障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大數據建設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有關規定,我局成立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組長由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各有關業務科室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為局各科室及事業單位負責人。領導小組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按照“誰產生、誰負責、誰公開”“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涉密不公開、公開不涉密”的原則,積極推進各科室及事業單位及時公開各類環境信息。2023年,未發生網路信息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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