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事籌備
競賽辦法
(一)進行預賽暨團體決賽、全能決賽、單項決賽
1、預賽暨團體決賽
該賽成績決定團體名次、參加全能決賽和單項決賽的資格,以及團體第9名及之後的排名、個人全能第25名及之後的排名和各單項第9名及之後的排名。參加團體比賽的單位可派4-6名運動員參賽,每個項目可派4-5名運動員參加,將各單項4個最高得分計入團體分數(6-5-4賽制)。
2、全能決賽
該賽成績決定全能前8名的名次。
預賽中全能排名前24名的運動員參賽(每個單位最多2人),以預賽和全能決賽兩場全能成績之和決定全能名次。根據預賽成績確定4名候補運動員。如果候補運動員上場,出場順序同被替換的運動員。
3、單項決賽
該賽成績決定各單項前8名的名次。
預賽中各單項前8名的運動員參賽(每個單位最多2人)。預賽各單項成績不帶入單項決賽。根據預賽成績確定各單項3名候補運動員。如果候補運動員上場,出場順序同被替換的運動員。
(二)參賽單位須在本單位預賽暨團體決賽開賽前24小時提交出場順序至組委會總記錄處,賽前24小時的期限按照各參賽單位實際比賽時間計算。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出場順序,則該單位運動員的出場順序按號碼布的順序安排。通過抽籤把個人運動員分到不同的混合組進行比賽。每個混合組的參賽單位自行協商出場順序,開賽前24小時提交由各參賽單位共同簽字的出場順序至組委會總記錄處,賽前24小時的期限按照各混合組實際比賽時間計算。如果混合組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出場順序,該組運動員的出場順序將按照號碼布的順序安排。
(三)參加團體比賽的單位在提交出場順序時須將每個項目6名運動員的名字都提交。如果運動員在團體比賽中受傷,已經提交的出場順序不能變更。把受傷運動員從出場名單中刪除,將替補運動員放到同一個位置比賽。
(四)如果運動員在預賽暨團體決賽開始前24小時之後,預賽暨團體決賽開始60分鐘之前這一階段受傷或生病,並出具經國家體育總局體操中心/組委會認定的醫生(醫療機構)核實的醫療證明/報告,參賽單位可提交換人申請,由已報名的個人運動員替換受傷的運動員,替補上來的運動員應按照被替換運動員的位置進行比賽。
(五)已獲得全能決賽或單項決賽資格的運動員,其參賽單位可自主進行更換,前提是替補上來的運動員其名次必須高於第一候補。替換上來的運動員按照被替換運動員的抽籤位置進行比賽。以上變更應在男子/女子體操全能決賽或單項決賽開賽前24小時完成,由運動員所在單位領隊向組委會總記錄處提出,總記錄處進行審核,並將換人結果通知到運動隊和競賽負責人。截止時間之後僅允許傷病換人,且須出具經國家體育總局體操中心/組委會認定的醫生(醫療機構)核實的醫療證明/報告。
(六)獲資格參加個人全能決賽和單項決賽的運動員如果放棄比賽,需在全能決賽和單項決賽開賽前24小時提交棄賽申請。
(七)獲全能決賽和單項決賽參賽資格的運動員如放棄全能決賽,仍可參加單項決賽。
(八)打破平分
1、預賽
所有決賽的預賽:一旦在任何地方出現平分,將按照如下方法打破平分。
(1)全能決賽的預賽
如在全能決賽的預賽中出現平分,按照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將各單項的最終得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男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5個、4個、3個、2個、1個單項最高分相加;女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3個、2個、1個單項最高分相加);
②如果仍然平分,則將所有項目的E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則將所有項目的D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平分運動員均進入決賽。並列人員將按照姓名拼寫的計算機順序標記“編排名次”,決賽出場順序將以“編排名次”為準。
(2)單項決賽的預賽
除跳馬外,在其它項目決賽的預賽中如出現平分,按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平分運動員均進入決賽。並列人員將按照姓名拼寫的計算機順序標記“編排名次”,決賽出場順序將以“編排名次”為準。
如在跳馬單項決賽的預賽中出現平分,按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取平均分之前,單次跳馬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如果仍然平分,單次跳馬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單次跳馬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平分運動員均進入決賽。並列人員將按照姓名拼寫的計算機順序標記“編排名次”,決賽出場順序將以“編排名次”為準。
2、決賽
(1)全能決賽
如在全能決賽中出現平分,按照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將各單項的最終得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男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兩場全能比賽10個、8個、6個、4個、2個單項最高分相加;女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兩場全能比賽6個、4個、2個單項最高分相加);
②如果仍然平分,則將所有項目的E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則將所有項目的D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其後名次空出。
(2)單項決賽
除跳馬外,在其它項目的決賽中如出現平分,按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其後名次空出。
跳馬決賽:
如在跳馬單項決賽中出現平分,按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取平均分之前,單次跳馬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如果仍然平分,兩次跳馬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兩次跳馬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其後名次空出。
(3)團體決賽
如在團體決賽中出現平分,按照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將各單項的團體有效得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男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5個、4個、3個、2個、1個團體單項最高分相加;女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3個、2個、1個團體單項最高分相加);
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隊名次並列,其後名次空出。
(九)採用國際體操聯合會頒布的《2017-2020年版體操評分規則》、技術簡報等進行評分。
參賽資格
(一)參賽年齡
1、男運動員:17歲及以上(2004年12月31日前出生)。
2、女運動員:15歲及以上(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
參加女子團體的單位最多可報2名14歲的運動員(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
(二)運動員年齡資格以二代身份證為準,已在國家體育總局註冊的運動員,註冊年齡和二代身份證年齡一致方可參賽。
(三)運動員體能測試成績達到準入標準方可參加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資格賽。
(四)健康要求
1、參賽單位應對參賽運動員、隨隊官員(含裁判員)的健康狀況和意外傷害負責,並承擔與參加比賽有關的一切風險。以個人身份參賽的運動員對自己的健康狀況和意外傷害負責,並承擔與參加比賽有關的一切風險。該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賽事期間可能發生的任何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報名參賽即意味著各參賽單位和有關人員完全理解並接受本約定,並放棄追究辦賽相關單位法律責任的權利。
2、參賽運動員必須經縣級以上醫務部門證明身體健康。
體操是一項技術要求高、藝術表現力強,有一定運動風險的競技項目,對參賽者身體狀況有較高的要求,參賽者應身體健康,有長期參加體操訓練的基礎。參賽單位應在賽前對參賽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檢查,並確認可以健康狀態參加比賽。有以下身體狀況者不宜參加比賽:
(1)先天性心臟病和風濕性心臟病;
(2)高血壓和腦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臟病;
(4)冠狀動脈病和嚴重心律不齊;
(5)血糖過高或過低的糖尿病;
(6)比賽日前兩周以內患感冒;
(7)其它不適合運動的疾病;
(8)孕婦。
參加辦法
(一)參加人數
1、參加團體比賽的單位可報男、女運動員各6名,可報在編官員為:男、女隊領隊各1名,男、女隊教練各3名,男、女隊醫生各1名;女隊教練中必須至少有1名女教練。參加團體比賽的單位,除團體外,男子、女子還可再報運動員參加個人比賽,人數不限,可再報在編教練最多2人。
2、未能組成團體,僅參加個人比賽的單位可報男、女運動員各3名,可報在編官員為:領隊1名,男、女隊教練各2名,醫生1名。女隊教練中必須至少有1名女教練。
3、以個人身份參賽的運動員,可報教練1名、醫生1名。
4、允許各單位報超編官員(含教練等),按照超編人員標準收費。
(二)報名要求
1、各參賽單位和個人須於賽前一個月通過國家體育總局體操運動管理中心官網的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進行報名。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在國家體操集訓隊訓練的運動員代表原單位參加比賽,由原單位報名,占原單位名額。
3、比賽報名截止後,原則上不得進行人員變更。
4、報到前運動員因傷病不能參賽允許退賽,但必須在報到前以書面形式報國家體育總局體操中心批准並出示有關省市二甲或更高等級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否則需在報到時向組委會繳納3000元罰金。
5、隨隊醫生名額不允許其他人員占用,應在報名時通過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提交醫師執業證書或按摩師證書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6、參賽運動員須簽署《2021年全國體操錦標賽暨東京奧運會選拔賽、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資格賽免責聲明》,否則無法完成報名。以單位身份參賽的,由單位賽前組織運動員進行學習,告知《申明》具體內容,由單位為參賽運動員出具《申明》。以個人身份參賽的,由個人出具《申明》。《申明》須在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提交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7、參賽單位和個人須於賽前簽署賽風賽紀和反興奮劑的承諾書,在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提交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8、未在國家體育總局註冊,以個人身份參賽的運動員須在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內提交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9、參賽運動員必須購買保險方可參賽。具體要求如下:
保險時間: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保險範圍: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參加比賽過程(含參賽往返途中)出現的意外傷害事故或突發急性病事故。
各參賽單位和個人須在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中提交保險單原件掃描件,報名信息和材料齊全方可通過系統審核,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獎勵辦法
(一)各獎項有8名(含)以上運動員(隊)參加決賽的,錄取前8名。有5-7名運動員(隊)參加決賽的,按照實際運動員人(隊)數進行錄取。如各獎項決賽運動員人(隊)數不足上述錄取名額的,不再進行決賽,按照預賽成績,參照以下原則錄取:有3-4名運動員(隊)參加的,減一錄取。報名不足2名(含)運動員(隊)的,取消設項。
(二)為前3名的運動員(隊)頒發獎牌和證書,為第4-8名的運動員(隊)頒發證書。
(三)在頒獎儀式上為獲得前3名的運動員(隊)頒發獎牌時,為其對應的1名主管教練員頒發獲獎證書。
(四)為趕超世界體操最高水平,特設立世界最高難度金牌,並予以獎勵。
1、個人全能世界最高難度金牌
以2019世界體操錦標賽個人全能決賽的冠軍難度分總和(男子6項D分總和、女子4項D分總和)作為世界最高難度。將該次比賽男、女個人全能冠軍全能決賽難度分總和分別與世界最高難度進行比較,如冠軍難度分總和超過(不含同分)世界最高難度,個人全能冠軍按照2枚(1+1)金牌計算。如果平分,則名次並列。
2、單項世界最高難度金牌
以2019世界體操錦標賽單項決賽各單項的冠軍難度分(D分)作為世界最高難度。將該次比賽單項決賽各單項的冠軍難度分分別和世界最高難度進行比較。如冠軍難度分超過(不含同分)世界最高難度,各單項按照2枚(1+1)金牌計算。如果平分,則名次並列。
(五)設“體育道德風尚獎”。
賽事陣容
賽事項目
男子:團體、個人全能、自由體操、鞍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
女子:團體、個人全能、跳馬、高低槓、平衡木、自由體操。
賽事場地
2021年全國體操錦標賽暨東京奧運會選拔賽、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資格賽安排在四川省成都市東安湖體育公園,東安湖體育公園位於龍泉驛區東安湖片區,按照“堅持國際一流,彰顯地標特色、時代價值和體育精神”的要求,面向全球徵集設計方案,經過多輪比選和反覆修改完善,形成“一場三館”最終方案。其中“一場”為4萬座綜合運動場,“三館”為1.8萬座多功能體育館、5千座游泳跳水館和綜合小球館。
賽事進程
2021年5月4日,2021年全國體操錦標賽暨東京奧運會選拔賽、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資格賽在四川省成都市開幕,並率先進行的男子預賽暨團體決賽中,江蘇隊獲得男子團體冠軍,湖南隊、廣西隊分獲二三名。
2021年5月5日,2021年全國體操錦標賽暨東京奧運會選拔賽、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資格賽開展女子預賽暨團體決賽,廣東隊蟬聯女子團體冠軍,北京隊與浙江隊分獲二三名。
2021年5月6日,2021年全國體操錦標賽暨東京奧運會選拔賽、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資格賽開展男子全能決賽,北京隊肖若騰一路領先,以總分174.131分獲得冠軍,湖南隊張博恆以173.328分獲得亞軍,福建隊的
林超攀以171.263分獲得季軍。
2021年5月7日,2021年全國體操錦標賽暨東京奧運會選拔賽、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資格賽開展女子全能決賽,河南隊蘆玉菲獲得冠軍,上海隊
章瑾獲得亞軍,李詩佳獲得季軍。
2021年5月9日,2021年全國體操錦標賽暨東京奧運會選拔賽、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資格賽進入最後一個比賽日。黃明淇蟬聯男子跳馬冠軍,李詩佳、鄒敬園分別獲得女子平衡木、男子雙槓金牌,蘆玉菲拿到女子自由體操金牌,紀練深獲得男子單槓冠軍。
賽事數據
賽事獎項
賽事意義
作為“相約幸福成都”系列賽事最高規格的比賽,此次不論是場館的硬體設施、後勤保障工作、信號轉播製作,還是志願服務水準、觀眾觀賽素質,均在賽後得到了各方的一致認可。成都建設世界賽事名城的底氣,以及堅實腳步傳遞給全球的信心與實力,都讓該屆賽事展現出了“世界品質”的成都力量。
此次比賽獲得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資格賽團體前12名的運動隊、個人全能前24名和各單項前8名的運動員,便獲得參加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決賽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