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比賽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比賽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比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正式比賽項目,由國家體育總局主辦,陝西省人民政府承辦,於2021年9月19日至9月26日舉行,共產生十六枚金牌,十六枚銀牌,十六枚銅牌。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比賽男子U17組團體金牌和女子U14組團體金牌分別被陝西隊和浙江隊獲得;江蘇隊和廣東隊分別獲得成年組男子團體金牌和女子團體金牌,男子、女子個人全能金牌分別被肖若騰韋筱圓獲得,男子自由體操、鞍馬、吊環、跳馬、雙槓金牌分別被蘇煒德翁浩劉洋黃明淇鄒敬園胡旭威獲得,女子跳馬、高低槓、平衡木、自由體操金牌分別被虞琳敏范憶琳周雅琴歐鈺珊獲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比賽
  • 外文名:Gymnastics Competition In The 14th Gam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舉辦時間:2021年9月19日 至 2021年9月26日
  • 舉辦地點:中華人民共和國陝西省西安市
  • 賽事類型: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正式比賽項目
  • 主辦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體育總局
賽事籌備,競賽辦法,參賽辦法,獎勵辦法,賽事項目,賽事陣容,賽事場地,賽事進程,賽事數據,賽事之外,

賽事籌備

競賽辦法

(一)男子17歲以下組和女子14歲以下組不舉行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資格賽,直接參加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比賽。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比賽進行預賽和團體決賽。
1.預賽
(1)該賽成績決定參加團體決賽的資格和團體第9名之後的排名。
(2)參加團體的單位可派4-6名運動員參賽,每個單項可派4-5名運動員比賽,將各單項4個最高得分計入團體總分(6-5-4賽制)。
(3)男子進行6個項目的比賽,女子進行4個項目的比賽。
2.團體決賽
(1)獲得預賽團體前8名的單位參加團體決賽。預賽團體成績帶入團體決賽,兩場團體成績總和決定團體名次。
(2)參加團體的單位可派4-6名運動員參賽,每個單項可派4-5名運動員比賽,將各單項4個最高得分計入團體總分(6-5-4賽制)。
(二)男子17歲以上組和女子15歲以上組通過2021年全國體操錦標賽暨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資格賽產生參加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比賽的資格。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比賽進行預賽、團體決賽、個人全能決賽和單項決賽。
1.預賽
(1)該賽成績決定參加個人全能決賽、單項決賽和團體決賽的資格,和團體第9名之後的排名、個人全能第24名之後的排名,以及各單項第8名之後的排名。
(2)參加團體的單位可派4-6名運動員參賽,每個單項可派4-5名運動員比賽,將各單項4個最高得分計入團體總分(6-5-4賽制)。
(3)男子進行6個項目的比賽,女子進行4個項目的比賽。只有參加了所有項目比賽的運動員才能獲得參加全能比賽的資格。
(4)計算全能和團體成績時,只計算第1跳的分數。
(5)要進入跳馬決賽必須跳2個動作。兩跳的平均分決定進入單項決賽的資格。
2.全能決賽
(1)該賽成績決定個人全能名次。
(2)男子進行6個項目的比賽,女子進行4個項目的比賽。
(3)預賽中全能排名前24名的運動員參賽(每個單位最多2人)。預賽成績不帶入全能決賽,以全能決賽成績決定全能名次。
(4)根據預賽全能成績確定4名候補運動員。如果候補運動員上場,出場順序同被替換的運動員。
3.個人單項決賽
(1)該賽成績決定各單項名次。
(2)預賽中各單項前8名的運動員參加(每個單位最多2人)。預賽成績不帶入單項決賽。
(3)決賽中,運動員在各單項上完成一套動作(跳馬須完成兩跳)。
(4)根據預賽成績確定各單項3名候補運動員。如果候補運動員上場,出場順序同被替換的運動員。
(5)如香港、澳門無運動員進入個人單項決賽,將為其增加名額,但男子不超過2項(含2項,每項1人),女子不超過1項(每項1人),前提是上述運動員在預賽有關項目的比賽中技術成績排在前16名(含第16名)。上述運動員的決賽出場順序排在正常獲得資格的運動員之前。運動員超出2人(含2人),則按照姓名拼寫的計算機順序標記“編排名次”。
4.團體決賽
(1)該賽成績決定團體名次。
(2)獲得預賽團體前8名的單位參加團體決賽。預賽團體成績不帶入團體決賽。
(3)參加團體的單位可派4-6名運動員參賽,每個單項可派4名運動員比賽,將各單項4個得分計入團體總分(6-4-4賽制)。
(三)參賽單位和個人須在本單位(人)預賽、團體決賽開賽前24小時提交出場順序至總記錄處,賽前24小時的期限按照各參賽單位(人)實際比賽時間計算。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出場順序,則該單位運動員的出場順序按號碼布的順序安排。通過抽籤把個人運動員分到不同的混合組進行比賽。每個混合組的參賽單位自行協商出場順序,開賽前24小時提交由各參賽單位共同簽字的出場順序至總記錄處,賽前24小時的期限按照各混合組實際比賽時間計算。
(四)參加團體比賽的單位在提交出場順序時必須將每個項目所有運動員的名字都提交。如果運動員在比賽中受傷,已經提交的出場順序不能變更。把受傷運動員從出場名單中刪除,將替補運動員放到同一個位置比賽。
(五)如果團體運動員在預賽/決賽開始前24小時之後,預賽/決賽開始60分鐘之前這一階段受傷或生病,並出具經國家體育總局體操中心/組委會認定的醫生(醫療機構)核實的醫療證明/報告,則該運動員可作為候補運動員使用。替補上場的運動員應完全按照被替換運動員的位置進行比賽。
(六)在預賽/決賽開始前60分鐘到預賽/決賽結束這一階段,如果已確認上場的團體運動員受傷或生病,並出具經國家體育總局體操中心/組委會認定的醫生(醫療機構)核實的醫療證明/報告,男子17歲以上組和女子15歲以上組預賽出場的第6名和團體決賽出場順序的第5名和第6名運動員可替補上場比賽。男子17歲以下組和女子14歲以下組預賽、團體決賽出場的第6名運動員可替補上場比賽。替補上場的運動員應完全按照被替換運動員的位置進行比賽。
(七)如果參加了團體預賽的運動員在團體決賽開始前24小時受傷或生病,並出具國家體育總局體操中心/組委會認定的醫生(醫療機構)核實的醫療證明/報告,並經競賽負責人和高級裁判組組長批准,可由第7名(候補)運動員替換受傷的運動員參加團體決賽。
(八)已獲得全能決賽或單項決賽參賽資格的運動員,其參賽單位可自主進行更換,前提是替補上來的運動員其名次必須高於第一候補。替換上來的運動員按照被替換運動員的抽籤位置進行比賽。以上變更應在男子/女子體操全能決賽或單項決賽開賽前24小時完成,由運動員所在單位領隊向組委會總記錄處提出,總記錄處負責審核,並將換人結果通知到運動隊和競委會相關負責人。截止時間之後僅允許傷病換人。
(九)獲資格參加個人全能決賽和單項決賽的運動員如果放棄比賽,需在全能決賽和單項決賽開賽前24小時提交棄賽申請。
(十)獲全能決賽和單項決賽參賽資格的運動員如放棄全能決賽,仍可參加單項決賽。
(十一)打破平分
1.預賽所有決賽的預賽:一旦在任何地方出現平分,將按照如下方法打破平分。
(1)全能決賽的預賽
如在全能決賽的預賽中出現平分,按照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將各單項的最終得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男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5個、4個、3個、2個、1個單項最高分相加;女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3個、2個、1個單項最高分相加);
②如果仍然平分,則將所有項目的E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則將所有項目的D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平分運動員均進入決賽,其後名額空出。並列人員將按照姓名拼寫的計算機順序標記“編排名次”,決賽出場順序將以“編排名次”為準。
(2)單項決賽的預賽
除跳馬外,在其它項目決賽的預賽中如出現平分,按照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平分運動員均進入決賽,其後名額空出。並列人員將按照姓名拼寫的計算機順序標記“編排名次”,決賽出場順序將以“編排名次”為準。
如在跳馬單項決賽的預賽中出現平分,按照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取平均分之前,單次跳馬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如果仍然平分,單次跳馬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單次跳馬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平分運動員均進入決賽,其後名額空出。並列人員將按照姓名拼寫的計算機順序標記“編排名次”,決賽出場順序將以“編排名次”為準。
(3)團體決賽的預賽
如在團體決賽的預賽中出現平分,按照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將各單項的團體有效得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男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5個、4個、3個、2個、1個團體單項最高分相加;女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3個、2個、1個團體單項最高分相加);
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平分運動員均進入決賽,其後名額空出。並列隊伍將按照隊伍姓名拼寫的計算機順序標記“編排名次”,決賽出場順序將以“編排名次”為準。
2.決賽
(1)全能決賽
如在全能決賽中出現平分,按照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將各單項的最終得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男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5個、4個、3個、2個、1個單項最高分相加;女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3個、2個、1個單項最高分相加);
②如果仍然平分,則將所有項目的E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則將所有項目的D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其後名次空出。
(2)單項決賽
除跳馬外,在其它項目的決賽中如出現平分,按照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其後名次空出。
跳馬決賽:如在跳馬單項決賽中出現平分,按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取平均分之前,單次跳馬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如果仍然平分,兩次跳馬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兩次跳馬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其後名次空出。
(3)團體決賽
如在團體決賽中出現平分,按照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將決賽中各單項的團體有效得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男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5個、4個、3個、2個、1個團體單項最高分相加;女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3個、2個、1個團體單項最高分相加);
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隊伍名次並列,其後名次空出。
(十二)男子17歲以上組和女子15歲以上組採用國際體操聯合會頒發的《2017-2020年版體操評分規則》、技術簡報等進行評分。男子17歲以下組和女子14歲以下組採用國際體操聯合會頒發的《2017-2020年版體操評分規則》(青少年部分)、技術簡報等進行評分。

參賽辦法

  • 運動員資格
(一)符合《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運動員代表資格規定》(體競字〔2018〕128號)的有關要求。
(二)符合《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的通知》(體競字〔2019〕121號)、《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補充規定的通知》(體競字〔2020〕168號)和《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增設項目的通知》(體競字〔2021〕83號)的有關規定。
(三)符合《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配合做好全軍專業體育力量調整改革工作的通知》(體競字〔2020〕176號)的有關規定。
  • 參加辦法
1.男子17歲以下組和女子14歲以下組
(1)運動員年齡
男子17歲以下組: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女子14歲以下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運動員年齡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為準。已在總局註冊的運動員,註冊年齡和二代身份證年齡一致方可參賽。
(2)參賽人數
凡參加團體比賽的單位,每個團體可報運動員6名和候補運動員1名,每個團體可報在編官員為:領隊1名,教練3名,醫生1名;女子團體教練中必須至少有1名女教練。
2.男子17歲以上組和女子15歲以上組
(1)參加2021年東京奧運會的運動員直接獲得參加第十四屆全運會資格。
(2)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原則上可直接獲得參加第十四屆全運會資格。兩個參賽單位可分別報名男隊、女隊各一支,不占第十四屆全運會運動員(隊)數量配額。
(3)獲得2021年全國體操錦標賽暨第十四屆全運會資格賽團體前12名的運動隊、個人全能前24名和各單項前8名的運動員,獲得參加第十四屆全運會資格。
(4)獲得第十四屆全運會團體比賽資格的單位,在符合第十四屆全運會資格規定的條件下,具體參賽名單可以由各參賽單位重新確定,運動員年齡要求同2021年全國體操錦標賽暨第十四屆全運會資格賽。但僅獲得個人參賽資格的運動員,參賽名額屬於自己,不得轉讓給其他運動員。獲得個人參賽資格的運動員可以報名參加團體比賽,其因參加團體比賽而空出的個人參賽名額自動取消。僅獲得團體比賽資格,未獲得個人參賽資格的,如果未報名參加團體比賽,不能再以個人資格參加比賽。
(5)參賽人數
①凡參加團體比賽的單位,每個團體可報運動員6名和候補運動員1名。女子團體教練中必須至少有1名女教練。
②以個人身份參賽的運動員,可報教練1名,醫生1名。
3.各運動隊官員數量按照《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的通知》(體競字〔2019〕121號)第三條第(三)項的規定執行。
4.健康要求
(1)參賽單位應對參賽運動員和官員的健康狀況和意外傷害負責,並承擔與參加比賽有關的風險。以個人身份參賽的運動員對自己的健康狀況和意外傷害負責,並承擔與參加比賽有關的一切風險。該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賽事期間可能發生的任何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報名參賽即意味著各參賽單位和有關人員完全理解並接受本約定,並放棄追究辦賽相關單位法律責任的權利。
(2)參賽運動員必須經縣級以上醫務部門證明身體健康。
體操是一項技術要求高、藝術表現力強,有一定運動風險的競技項目,對參賽運動員身體狀況有較高的要求,參賽運動員應身體健康,有長期參加體操訓練的基礎。有以下身體狀況者不宜參加比賽:
①先天性心臟病和風濕性心臟病;
②高血壓和腦血管疾病;
③心肌炎和其它心臟病;
④冠狀動脈病和嚴重心律不齊;
⑤血糖過高或過低的糖尿病;
⑥比賽日前兩周以內患感冒;
⑦其它不適合運動的疾病;
⑧孕婦。
5.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和程式根據國家體育總局關於第十四屆全運會的報名要求進行。
(2)在國家體操集訓隊訓練的運動員代表原單位參加比賽,由原單位報名,占原單位名額。
(3)比賽報名截止後,原則上不得進行人員變更。
(4)報到前運動員因傷病不能參賽允許退賽,但必須在報到前以書面形式報國家體育總局體操中心批准並出示有關省市至少二甲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5)隨隊醫生名額不允許其他人員占用,應在報名時提交醫師執業證書或按摩師證書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6)每位參賽運動員須簽署《第十四屆全運會體操決賽免責聲明》,以單位身份參賽的,由單位賽前組織運動員進行學習,告知《申明》具體內容,由單位為參賽運動員出具《申明》。以個人身份參賽的,由個人出具《申明》。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7)參賽單位和個人須於報名前簽署賽風賽紀和反興奮劑的承諾書,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8)未在國家體育總局註冊,以個人身份參賽的運動員由個人出具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9)參賽運動員必須購買保險方可參賽。具體要求如下:
保險時間: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保險範圍: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參加比賽過程(含參賽往返途中)出現的意外傷害事故或突發急性病事故。
各參賽單位和個人須在報名時提交保險單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獎勵辦法

比賽的錄取名次和獎勵按照《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的通知》(體競字〔2019〕121號)和《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補充規定的通知》(體競字〔2020〕168號)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1.參賽隊伍數量不足獎勵名額的,按照實際參賽隊伍數量獎勵;其它項目有11名(含)以上運動員(隊)參加決賽的,獎勵前8名;有8名至10名參加決賽的,獎勵前6名;有6名至7名參加決賽的,獎勵前3名。
2.獲得各項目比賽前3名的,分別頒發金、銀、銅牌和獎勵證書;獲得其它名次者只頒發獎勵證書。
3.獲得各項目比賽前3名運動員的教練員也分別頒發金、銀、銅牌。
4.華人華僑運動員參賽實施“一次比賽、兩次排名”政策,即華人華僑參加的比賽結束後,根據成績進行第一次排名,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現有參賽單位運動員進行第二次排名,華人華僑比賽名次與第二次排名相同名次並列,並予以公布。
5.設“創世界紀錄獎”和“體育道德風尚獎”。

賽事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比賽設有十六個比賽項目,分別為:
(一)男子17歲以上組:團體、個人全能、自由體操、鞍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
(二)女子15歲以上組:團體、個人全能、跳馬、高低槓、平衡木、自由體操;
(三)男子17歲以下組:團體;
(四)女子14歲以下組:團體。

賽事陣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比賽參賽代表團(人數)
北京市體育代表團(14人)
天津市體育代表團(2人)
河北省體育代表團(2人)
山西省體育代表團(2人)
遼寧省體育代表團(1人)
上海市體育代表團(7人)
江蘇省體育代表團(8人)
浙江省體育代表團(16人)
安徽省體育代表團(6人)
福建省體育代表團(9人)
江西省體育代表團(8人)
山東省體育代表團(13人)
河南省體育代表團(10人)
湖北省體育代表團(13人)
湖南省體育代表團(15人)
廣東省體育代表團(16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體育代表團(15人)
四川省體育代表團(15人)
貴州省體育代表團(15人)
雲南省體育代表團(3人)
陝西省體育代表團(11人)
參考資料:

賽事場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比賽安排在陝西奧體中心體育館舉行。該館位於西安市高新區省體育訓練中心園區內。甲級大型綜合性場館,總建築面積為72450㎡,分為比賽館和訓練館,其中比賽館座位數6964個。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比賽
陝西奧體中心體育館

賽事進程

2021年7月11日至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青年組比賽在陝西奧體中心體育館進行,產生了男子U17組團體和女子U14組團體的金牌。
2021年9月16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成年組比賽各參賽運動隊的報到時間。
2021年9月19日至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成年組比賽在陝西奧體中心體育館進行,產生了男子比賽的八枚金牌和女子比賽的六枚金牌,共產生十四枚金牌。
2021年9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成年組比賽完賽。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成年組比賽日程
日期
時間
安排
9月16日
全天
運動隊報到
9月17日
10:00-21:30
男子賽台訓練
9月18日
10:00-20:40
女子賽台訓練
9月19日
10:00-21:30
男子資格賽
9月20日
10:00-20:40
女子資格賽
9月21日
14:30-17:50
男子團體決賽
18:00-18:15
男子團體頒獎
9月22日
15:00-17:30
女子團體決賽
17:40-17:55
女子團體頒獎
9月23日
15:00-17:30
男子個人全能決賽
17:40-17:50
男子個人全能頒獎
9月24日
15:00-17:00
女子個人全能決賽
17:10-17:20
女子個人全能頒獎
9月25日
14:30-17:30
男子自由體操、女子跳馬、男子鞍馬、女子高低槓、男子吊環決賽
17:40-18:10
男子自由體操、女子跳馬、男子鞍馬、女子高低槓、男子吊環頒獎
9月26日
14:30-17:30
男子跳馬、女子平衡木、男子雙槓、女子自由體操、男子單槓決賽
17:40-18:10
男子跳馬、女子平衡木、男子雙槓、女子自由體操、男子單槓頒獎
參考資料:

賽事數據

項目
名次
運動員/代表隊
成績
男子U17組團體
1
629.551
2
上海隊(郝帥、懷天朗、雷慶祝、覃國歡、吳英權、吳豫堂
611.918
3
江蘇隊(高子恆洪延明黃琰賢明、王浩然、王浩宇、韋淳漁
608.685
女子U14組團體
1
415.091
2
湖北隊(陳欣怡范慶如凌上雲龍俐媛、張素卿、趙佳怡
412.690
3
廣東隊(畢青青、何佳琳、胡嘉菲林佳桐彭子金周愷琳
399.990
男子團體
1
江蘇隊(馬躍侍聰孫煒、翁浩、尹德行尤浩
338.960
2
湖南隊(李宜劉洋屈瑞陽譚迪楊家興張博恆
338.561
3
333.394
女子團體
1
廣東隊(畢青青劉婷婷羅蕊、歐鈺珊、孫欣怡吳然
217.129
2
212.961
3
211.930
男子個人全能
1
肖若騰(北京)
87.532
2
張博恆(湖南)
87.465
3
孫瑋(江蘇)
86.365
女子個人全能
1
韋筱圓(廣西)
55.064
2
歐鈺珊(廣東)
54.965
3
羅蕊(廣東)
54.866
男子自由體操
1
蘇煒德(山東)
15.020
2
鄧書弟(貴州)
14.860
3
張博恆(湖南)
14.640
女子跳馬
1
虞琳敏(福建)
13.970
2
鄧婭蘭(江西)
13.830
3
祁琦(北京)
13.760
男子鞍馬
1
翁浩(江蘇)
15.400
2
孫煒(江蘇)
14.960
3
鄒敬園(四川)
14.580
女子高低槓
1
范憶琳(上海)
15.200
2
蘆玉菲(河南)
14.600
3
韋筱圓(廣西)
14.520
男子吊環
1
劉洋(遼寧)
15.420
2
蘭星宇(廣西)
15.100
3
尤浩(江蘇)
14.920
男子跳馬
1
黃明淇(廣西)
14.700
2
陳憶路(浙江)
14.630
3
陳治龍(貴州)
14.290
女子平衡木
1
周雅琴(湖南)
14.660
2
歐鈺珊(廣東)
14.580
3
邱祺緣(福建)
14.120
男子雙槓
1
鄒敬園(四川)
16.300
2
尤浩(江蘇)
15.620
3
杜奕鋅(廣東)
15.080
女子自由體操
1
歐鈺珊(廣東)
13.660
2
左彤(江蘇)
13.400
3
何驪澄(安徽)
13.320
男子單槓
1
胡旭威(廣西)
14.660
2
林超攀(福建)
14.580
3
鄧書弟(貴州)
14.440
參考資料:

賽事之外

2021年9月22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女子團體決賽中,安徽隊獲得銀牌,這是安徽體操女隊歷史上第一枚全運會團體銀牌。
2021年9月24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女子個人全能決賽中,廣西選手韋筱圓獲得金牌,這是廣西女子體操建隊40年以來首次拿到全運會金牌,也是南寧籍運動員在該屆全運會中斬獲的首金。
2021年9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體操女子跳馬決賽中,福建選手虞琳敏獲得金牌,這枚金牌也是廈門歷史上第一枚全運會女子體操獎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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