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

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

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是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由中央財政統一發行的特殊國債,不計入財政赤字,納入國債餘額限額,全部轉給地方主要用於公共衛生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抗疫相關支出,並帶有一定財力補助的性質。

2020年3月27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明確發行特別國債。6月15日財政部發布通知明確,為籌集財政資金,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決定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預計發行總計1萬億元,從6月中旬開始發行,7月底前發行完畢。

6月15日,財政部發布通知,決定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一期)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二期);6月16日決定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三期);7月3日決定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四期)。

2020年6月18日,財政部採取市場化方式,公開招標發行首批1000億元抗疫特別國債。

截至2020年7月30日,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實現發行總額1萬億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
  • 發行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 利率屬性:固定利率附息債
  • 發行方式:競爭性招標
  • 招標時間:2020年6月1日
  • 起息時間:2020年6月19日
  • 上市交易:2020年6月23日
  • 發行對象:主要是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
  • 付息方式:按每年付息(一期和二期);按每半年付息(三期和四期)
  • 債券期限:一期5年期;二期7年期;三期10年期;四期10年期 
  • 提前支取:可上市轉讓
  • 票面利率:一期(5年)固定利率,票面利率2.41%;二期(7年)固定利率,票面利率2.71%;三期(10年)固定利率,票面利率2.77%;四期(10年)固定利率,票面利率2.86%。 
  • 總發行計畫:1萬億元 
  • 發行結束:2020年7月30日  
  • 實際發行:10000億元 
發行進程,國債要點,發行安排,一期 5年期,二期 7年期,三期 10年期,四期 10年期,一期第一次續發,一期第二次續發,二期第一次續發,三期第一次續發,三期第二次續發,三期第三次續發,三期第四次續發,一期第三次續發,四期第一次續發,四期第二次續發,四期第三次續發,四期第四次續發,上市信息,相關解讀,怎么發,怎么買,怎么用,應注意,直通車,強監管,資金安排,安排政策,資金分配,

發行進程

2020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會議指出,要加大巨觀政策調節和實施力度。要抓緊研究提出積極應對的一攬子巨觀政策措施,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更加積極有為,穩健的貨幣政策要更加靈活適度,適當提高財政赤字率,發行特別國債,增加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規模,引導貸款市場利率下行,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
特別國債直達基層惠企利民特別國債直達基層惠企利民
2020年5月14日,財政部部長劉昆在《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更加積極有為》。文中提及,要通過抗疫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多種渠道,增加政府投資。
2020年5月2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代表國務院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2020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中央財政發行抗疫特別國債1萬億元,不計入財政赤字。李克強強調,這是特殊時期的特殊舉措。新增資金全部轉給地方,建立特殊轉移支付機制,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於保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包括支持減稅降費、減租降息、擴大消費和投資等,強化公共財政屬性,決不允許截留挪用。
2020年6月15日,財政部發布通知明確,為籌集財政資金,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決定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一期)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二期)。根據通知,一期國債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500億元;二期國債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500億元。兩期國債定於6月18日招標,6月19日開始計息,招標結束至6月19日進行分銷,6月23日起上市交易。
2020年6月16日,為籌集財政資金,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財政部決定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三期),以財政部以財辦庫〔2020〕112號發布《關於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三期)發行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三期國債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2020年6月23日招標,6月24日開始計息。
2020年6月18日,財政部採取市場化方式,公開招標發行首批1000億元抗疫特別國債。個人投資者也可參與,且免徵利息所得稅。根據要求,抗疫特別國債資金將直達市縣,支持地方落實幫扶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最大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困難民眾的措施,加強公共衛生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用於抗疫相關支出等。
2020年6月23日,財政部決定第一次續發總計三期總額1700億元。分別以“財辦庫〔2020〕117號”通知,決定第一次續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一期)(5年期),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500億元;以“財辦庫〔2020〕118號”通知,決定第一次續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二期)(7年期),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500億元“;以財辦庫〔2020〕120號”通知,決定第一次續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三期)(10年期),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
2020年6月24日,財政部決定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三期)第二次續發,以財辦庫〔2020〕124號發布通知,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
2020年6月30日,財政部決定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三期)第三次續發,以財辦庫〔2020〕129號發布通知,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
2020年7月1日,財政部決定第二次續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一期)(5年期),以財辦庫〔2020〕128號發布通知,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500億元。
2020年7月2日,財政部決定第四次續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三期)(10年期),以財辦庫〔2020〕132號發布通知,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
2020年7月2日,財政部決定第三次續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一期)(5年期),以財辦庫〔2020〕135號發布通知,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500億元。
2020年7月3日,財政部決定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四期)(10年期),以財辦庫〔2020〕136號發布通知,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
2020年7月15日,財政部決定第一次續發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四期)(10年期),以財辦庫〔2020〕144號發布通知,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
2020年7月16日,財政部決定第二次續發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四期)(10年期),以財辦庫〔2020〕146號發布通知,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
2020年7月21日,財政部決定第三次續發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四期)(10年期),以財辦庫〔2020〕147號發布通知,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
2020年7月24日,財政部決定第四次續發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四期)(10年期),以財辦庫〔2020〕149號發布通知,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
2020年7月30日,隨著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四期)第四次續發行完成招標,2020年1萬億元抗疫特別國債發行收官。

國債要點

發行對象:主要是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也可購買
購買方式:開立證券賬戶或國債專用賬戶,在發行期內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直接認購;或到記賬式國債承銷商處直接購買
流通轉讓: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上市流通轉讓
付息方式:分期付息的記賬式附息國債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
提前支取:可上市轉讓
兌付方式:通過各證券商的清算備付金賬戶及時劃入各投資者的資金賬戶

發行安排

一期 5年期

一、發行條件
(一)品種和數量。本期國債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5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6月18日招標,6月19日開始計息,招標結束至6月19日進行分銷,6月23日起上市交易。
(三)兌付安排。本期國債利息按年支付,每年6月19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25年6月19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四)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6月18日上午10:35至11:35。
(五)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利率。
(二)標位限定。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75個、15個和30個標位。
三、發行款繳納
中標承銷團成員於2020年6月19日前(含6月19日),將發行款繳入財政部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財政部指定賬戶收到款項為準。
四、其他
除上述有關規定外,本期國債招標工作按《2020年記賬式國債招標發行規則》執行。

二期 7年期

一、發行條件
(一)品種和數量。本期國債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5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6月18日招標,6月19日開始計息,招標結束至6月19日進行分銷,6月23日起上市交易。
(三)兌付安排。本期國債利息按年支付,每年6月19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27年6月19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四)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6月18日上午10:35至11:35。
(五)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利率。
(二)標位限定。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75個、15個和30個標位。
三、發行款繳納
中標承銷團成員於2020年6月19日前(含6月19日),將發行款繳入財政部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財政部指定賬戶收到款項為準。
四、其他
除上述有關規定外,本期國債招標工作按《2020年記賬式國債招標發行規則》執行。

三期 10年期

一、發行條件
(一)品種和數量。本期國債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6月23日招標,6月24日開始計息,招標結束至6月24日進行分銷,6月30日起上市交易。
(三)兌付安排。本期國債利息按半年支付,每年6月24日、12月24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6月24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四)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6月23日上午10:35至11:35。
(五)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利率。
(二)標位限定。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100個、20個和35個標位。
三、發行款繳納
中標承銷團成員於2020年6月24日前(含6月24日),將發行款繳入財政部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財政部指定賬戶收到款項為準。
四、其他
除上述有關規定外,本期國債招標工作按《2020年記賬式國債招標發行規則》執行。

四期 10年期

一、發行條件
(一)品種和數量。本期國債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15日招標,7月16日開始計息,招標結束至7月16日進行分銷,7月20日起上市交易。
(三)兌付安排。本期國債利息按半年支付,每年7月16日、1月16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7月16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四)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7月15日上午10:35至11:35。
(五)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利率。
(二)標位限定。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100個、30個和35個標位。
三、發行款繳納
中標承銷團成員於2020年7月16日前(含7月16日),將發行款繳入財政部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財政部指定賬戶收到款項為準。

一期第一次續發

一、發行條件
本次續發行國債的起息日、兌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託管方式等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相同。從2020年6月19日開始計息;票面利率2.41%;按年付息,每年6月19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25年6月19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一)發行數量。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5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6月30日招標,招標結束至7月1日進行分銷,7月3日起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合併上市交易。
(三)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6月30日上午10:35至11:35。
(四)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價格。
(二)標位限定。投標標位變動幅度為0.05元,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65個、15個和30個標位。
三、發行款繳納
中標承銷團成員於2020年7月1日前(含7月1日),將發行款繳入財政部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財政部指定賬戶收到款項為準。

一期第二次續發

一、發行條件
本次續發行國債的起息日、兌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託管方式等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相同。從2020年6月19日開始計息;票面利率2.41%;按年付息,每年6月19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25年6月19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一)發行數量。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5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8日招標,招標結束至7月9日進行分銷,7月13日起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合併上市交易。
(三)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7月8日上午10:35至11:35。
(四)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價格。
(二)標位限定。投標標位變動幅度為0.05元,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65個、25個和30個標位。

二期第一次續發

一、發行條件
本次續發行國債的起息日、兌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託管方式等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相同。從2020年6月19日開始計息;票面利率2.71%;按年付息,每年6月19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27年6月19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一)發行數量。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5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1日招標,招標結束至7月2日進行分銷,7月6日起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合併上市交易。
(三)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7月1日上午10:35至11:35。
(四)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價格。
(二)標位限定。投標標位變動幅度為0.06元,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75個、15個和30個標位。
三、發行款繳納
中標承銷團成員於2020年7月2日前(含7月2日),將發行款繳入財政部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財政部指定賬戶收到款項為準。

三期第一次續發

一、發行條件
本次續發行國債的起息日、兌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託管方式等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相同。從2020年6月24日開始計息;票面利率2.77%;按半年付息,每年6月24日、12月24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6月24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一)發行數量。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6月30日招標,招標結束至7月1日進行分銷,7月3日起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合併上市交易。
(三)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6月30日上午10:35至11:35。
(四)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價格。
(二)標位限定。投標標位變動幅度為0.08元,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105個、20個和35個標位。
三、發行款繳納
中標承銷團成員於2020年7月1日前(含7月1日),將發行款繳入財政部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財政部指定賬戶收到款項日期為準。

三期第二次續發

一、發行條件
三期第二次續發行國債從2020年6月24日開始計息;票面利率2.77%;按半年付息,每年6月24日、12月24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6月24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一)發行數量。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2日招標;招標結束至7月3日進行分銷;7月7日起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合併上市交易。
(三)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7月2日上午10:35至11:35。
(四)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價格。
(二)標位限定。投標標位變動幅度為0.08元,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105個、20個和35個標位。
三、發行款繳納
中標承銷團成員於2020年7月3日前(含7月3日),將發行款繳入財政部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財政部指定賬戶收到款項日期為準。

三期第三次續發

一、發行條件
本次續發行國債的起息日、兌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託管方式等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相同。從2020年6月24日開始計息;票面利率2.77%;按半年付息,每年6月24日、12月24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6月24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一)發行數量。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7日招標;招標結束至7月8日進行分銷;7月10日起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合併上市交易。
(三)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7月7日上午10:35至11:35。
(四)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價格。
(二)標位限定。投標標位變動幅度為0.08元,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105個、30個和35個標位。

三期第四次續發

一、發行條件
本次續發行國債的起息日、兌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託管方式等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相同。從2020年6月24日開始計息;票面利率2.77%;按半年付息,每年6月24日、12月24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6月24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一)發行數量。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9日招標;招標結束至7月10日進行分銷;7月14日起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合併上市交易。
(三)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7月9日上午10:35至11:35。
(四)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價格。
(二)標位限定。投標標位變動幅度為0.08元,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105個、30個和35個標位。

一期第三次續發

一、發行條件
本次續發行國債的起息日、兌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託管方式等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相同。從2020年6月19日開始計息;票面利率2.41%;按年付息,每年6月19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25年6月19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一)發行數量。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5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14日招標,招標結束至7月15日進行分銷,7月17日起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合併上市交易。
(三)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7月14日上午10:35至11:35。
(四)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價格。
(二)標位限定。投標標位變動幅度為0.05元,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65個、25個和30個標位。

四期第一次續發

一、發行條件
本次續發行國債的起息日、兌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託管方式等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相同。從2020年7月16日開始計息;票面利率2.86%;按半年付息,每年1月16日、7月16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7月16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一)發行數量。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21日招標;招標結束至7月22日進行分銷;7月24日起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合併上市交易。
(三)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7月21日上午10:35至11:35。
(四)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價格。
(二)標位限定。投標標位變動幅度為0.08元,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105個、30個和35個標位。

四期第二次續發

一、發行條件
本次續發行國債的起息日、兌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託管方式等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相同。從2020年7月16日開始計息;票面利率2.86%;按半年付息,每年1月16日、7月16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7月16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一)發行數量。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23日招標;招標結束至7月24日進行分銷;7月28日起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合併上市交易。
(三)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7月23日上午10:35至11:35。
(四)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價格。
(二)標位限定。投標標位變動幅度為0.08元,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105個、30個和35個標位。

四期第三次續發

一、發行條件
本次續發行國債的起息日、兌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託管方式等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相同。從2020年7月16日開始計息;票面利率2.86%;按半年付息,每年1月16日、7月16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7月16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一)發行數量。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28日招標;招標結束至7月29日進行分銷;7月31日起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合併上市交易。
(三)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7月28日上午10:35至11:35。
(四)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價格。
(二)標位限定。投標標位變動幅度為0.08元,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105個、30個和35個標位。

四期第四次續發

一、發行條件
本次續發行國債的起息日、兌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託管方式等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相同。從2020年7月16日開始計息;票面利率2.86%;按半年付息,每年1月16日、7月16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30年7月16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一)發行數量。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7月30日招標;招標結束至7月31日進行分銷;8月4日起與之前發行的同期國債合併上市交易。
(三)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7月30日上午10:35至11:35。
(四)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價格。
(二)標位限定。投標標位變動幅度為0.08元,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105個、30個和35個標位。

上市信息

自2020年6月18日首次招標開始,至2020年7月30日四期第四次續發完畢後收官止,財政部共發行了四期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各期均多次續發行。期限品種以10年期為主,其中5年期、7年期、10年期的發行規模分別為2000億元、1000億元、7000億元。各期情況如下:
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 各期上市信息
期別實發總額票面利率利率種類起息日到期日兌付安排付息日期提前支取
一期
(5年)
500億
2.41%
固定利率
2020.06.19
2025.6.19
按年付息到期還本
每年6月19日
可上市轉讓
二期
(7年)
500億
2.71%
固定利率
2020.06.19
2027.6.19
按年付息到期還本
每年6月19日
可上市轉讓
三期
(10年)
700億
2.77%
固定利率
2020.06.24
2030.6.24
按半年付息
到期還本
每年6月24
和12月24日
可上市轉讓
四期
(10年)
700億
2.86%
固定利率
2020.7.16
2030.7.16
按半年付息
到期還本
每年1月16
和7月16日
可上市轉讓
其他事宜按國債業務公告2020年第1號規定執行。
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 各期上市信息(續發)
期 別續發實發麵值總額發行價格折年收益率起息日、兌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託管方式等要素
一期
第一次
500億
99.91元
2.45%
均與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一期)相同
一期
第二次
500億
98.90元
2.68%
均與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一期)相同
一期
第三次
500億
98.88元
2.69%
均與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一期)相同
二期
第一次
500億
100.00元
2.73%
均與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二期)相同
三期
第一次
700億
99.89元
2.79%
均與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三期)相同
三期
第二次
700億
99.96元
2.78%
均與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三期)相同
三期
第三次
700億
98.70元
2.93%
均與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三期)相同
三期
第四次
700億
98.34元
2.98%
均與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三期)相同
四期
第一次
700億
100.71元
2.78%
均與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四期)相同
四期
第二次
700億
100.81元
2.77%
均與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四期)相同
四期
第三次
700億
100..64元
2.80%
均與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四期)相同
四期
第四次
700億
100.2元
2.85%
均與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四期)相同
已發[含續發]總額
10000億元

相關解讀

怎么發

1萬億元的抗疫特別國債會如何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將採用市場化方式,全部面向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公開招標發行。“抗疫特別國債市場化公開發行將進一步提升國債市場容量,更好發揮國債市場在金融體系中的作用,促進國債市場長期發展。”(財政部國庫司有關負責人說
發行節奏:從6月中旬開始,7月底前發行完畢。“這充分考慮了市場承受能力,也考慮了財政資金使用周期,均衡了發行量,有助於穩定市場預期。”(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趙全厚說
期限品種:1萬億元抗疫特別國債將以10年期為主,適當搭配5年期、7年期。
利率水平:抗疫特別國債利率通過國債承銷團成員招投標確定,隨行就市。

怎么買

抗疫特別國債向社會公眾開放認購。不僅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市流通,還在交易所市場、商業銀行櫃檯市場跨市場上市流通。個人“買買買”如何操作:個人可以在交易所市場或商業銀行櫃檯市場開通賬戶,購買和交易抗疫特別國債。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等開通記賬式國債櫃檯業務的銀行,均可進行業務諮詢。
需要注意的是,抗疫特別國債與一般記賬式國債相同,不可提前兌取,但可在二級市場交易,交易價格根據市場情況波動。

怎么用

“抗疫特別國債主要用於有一定資產收益保障的公共衛生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抗疫相關支出,包括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財政貼息、減免租金補貼等。”(財政部副部長許宏才
在分配流程上,抗疫特別國債不列入財政赤字,而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通過政府性基金轉移支付下達給地方。

應注意

個人投資者如購買需注意什麼。抗疫特別國債是記賬式國債。關於記賬式國債有兩個特點:一是可在部分指定銀行和證券賬戶中購買;二是記賬式國債不能像電子儲蓄式與憑證式國債可直接選擇提前支取,但可通過二級市場轉手賣給其他投資者變現。
通俗地說,個人投資者如果購買記賬式國債不想持有滿5年或7年,就可能遇到以下問題:比如,持有期內想轉手,沒有其他人接盤,賣不出去。距離到期日越久的國債,願意接盤的人就越少;又如,為了轉手特別國債,不得不“降價賣”,比如100元面值的國債,98元賣出,可能虧錢。尤其在利率方面,個人投資者應注意:與僅向個人投資者銷售的儲蓄國債不同,特別國債的利率通過國債承銷團成員招投標確定,隨行就市。

直通車

資金下達坐“直通車”,資金快速精準直達基層。考慮到抗疫特別國債帶有一定財力補助的性質,財政部主要按因素法切塊到省級財政部門。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部規定的使用範圍和“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自主落實到市縣基層和具體項目。省級財政部門報財政部備案同意後再下達到市縣。
在分配方式上,抗疫特別國債不列入財政赤字,而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通過政府性基金轉移支付下達給地方。在分配流程上,為確保資金直達基層,特殊轉移支付機制建立起來,按照“中央切塊、省級細化、備案同意、快速直達”的原則,讓資金坐上“直通車”。(政部預算司司長李敬輝)。‘精準輸送’,將資金快速送達“最前線”,可有效充實基層財力,為基層落實好國家各項政策部署提供助力。”(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王澤彩)。

強監管

強監管,一邊快速下達,一邊強化監管,確保資金“花在刀刃上“。抗疫特別國債資金用途明確:主要用於有一定資產收益保障的公共衛生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抗疫的相關支出,包括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財政貼息等;此外,各地可在分配額度內按照一定比例預留機動資金,解決基層特殊困難的急需資金需求。(財政部
在各級財政部門協同發力下,覆蓋資金的分配、撥付、使用和監管全過程的制度體系已經構建,全鏈條的直達資金監控系統也建立起來,可全面掌握資金去向及使用情況,確保賬務清楚、流向明確。

資金安排

安排政策

按照《抗疫特別國債資金管理辦法》,抗疫特別國債資金90%用於基礎設施建設,10%的額度用於抗疫相關支出。其中基礎設施建設有12個領域,包括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建設、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抗疫相關支出有6個領域,包括減免房租補貼、重點企業貸款貼息等
李克強強調,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於保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包括支持減稅降費、減租降息、擴大消費和投資等,強化公共財政屬性,決不允許截留挪用。
財政部明確資金嚴禁投向四個領域:嚴禁用於土地儲備和棚戶區改造項目,嚴禁用於政府性樓堂館所和建設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嚴禁用於清償政府拖欠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不得撥付給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
1萬億元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已完成發行,資金相繼撥付至地方,多省明確了抗疫特別國債的資金分配,按財政部規定,抗疫特別國債可預留不高於20%的資金用於後續解決基層特殊困難,全國金額最高可達2000億元。
增設抗疫特別國債相關類款目。6月23日,財政部對2020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進行了修訂, 在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功能分類科目中新增設了反映抗疫特別國債資金安排相關支出類款目。

資金分配

廣東地區擬按總額366億元的20%預留73億元,先行分配293億元,統籌兼顧“一核”(珠三角核心區)建設需求和“一帶一區”(沿海經濟帶、北部生態發展區)償還能力,支持構建廣東區域發展新格局。
深圳市,財政部下達廣東省抗疫特別國債,其中深圳138億元。
湖南省級財政收到抗疫特別國債資金225億元,除按中央規定暫時預留抗疫特別國債的20%計45億元,用於解決市縣後續可能出現的新困難,其餘資金均按要求下達市縣。
雲南省2020年省本級財政專項預算調整方案中,也明確了省本級一般公共預算中調入了20%的抗疫特別國債資金,增加了43.8億元資金。
河南省財政廳公開表示,560.1億元中央直達資金中,除抗疫特別國債預留20%用於應對下半年基層不可預見的特殊困難外,其餘501.3億元全部分解細化到市縣基層。
蘇州市獲得抗疫特別國債資金50.6億元。其中,用於抗疫相關支出23.18億元。包括:保就業2.26億元、保基本民生13.16億元、保市場主體7.76億元;用於基礎設施建設項目27.42億元。包括: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投向公共衛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建設6.27億元、鐵路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資本金6.7億元、其他民生類基礎設施項目14.45億元。
福建省批覆的抗疫特別國債資金項目共578項,其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331個,安排資金71.71億元;抗疫相關支出項目247個,安排資金16.29億元。資金的早下達、早使用、早見效,有利於最大限度對沖疫情帶來的影響,拉動有效投資,激發經濟活力,服務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
南通市,省政府分配下達南通市特別國債資金總計35.6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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