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事籌備
競賽辦法
(一)進行資格賽暨團體決賽、全能決賽、單項決賽
1、資格賽暨團體決賽該賽成績決定團體名次(每個單位最多錄取2個名次)、參加全能決賽和單項決賽的資格,以及個人全能第25名及之後的排名和各單項第9名及之後的排名。參加團體的單位可派4-6名運動員參賽,每個項目可派4-5名運動員參加,將各單項4個最高得分計入團體分數(6-5-4賽制)。
2、全能決賽該賽成績決定全能前8名的名次。資格賽中全能排名前24名的運動員參賽(每個單位最多2人),以資格賽和全能決賽兩場全能成績之和決定全能前8名的名次。根據資格賽成績確定4名候補運動員。如果候補運動員上場,出場順序同被替換的運動員。
3、單項決賽該賽成績決定各單項前8名的名次。資格賽中各單項前8名的運動員參加(每個單位最多2人)。資格賽各單項成績不帶入單項決賽。根據資格賽成績確定3名候補運動員。如果候補運動員上場,出場順序同被替換的運動員。
如東道主、港澳特區無運動員進入個人單項決賽,將為東道主和港澳特區運動員增加名額,但男子不超過2項(含2項,每項1人),女子不超過1項(含1項,每項1人),前提是上述運動員在資格賽有關項目的比賽中排在前16名(含16名)。上述運動員的決賽出場順序排在正常獲得資格的運動員之前。運動員超出2人(含2人),則按照姓名拼寫的計算機順序標記“編排名次”。
(二)參賽單位和個人須在本單位(人)資格賽開賽前24小時提交出場順序。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出場順序,則該單位運動員的出場順序按號碼布的順序安排。
(三)報名參加團體的單位如運動員受傷,可在資格賽前1小時提交換人申請,由已報名的個人運動員替換受傷的運動員,替補上來的運動員應按照被替換運動員的位置進行比賽。一個成隊的團體,其運動員每個項目的比賽出場順序應包括本隊所有參加比賽的運動員。如果運動員在比賽中受傷,則第6名運動員可替補上場比賽。替補上場的運動員應按照被替換運動員的位置進行比賽。
(四)已獲得全能決賽或單項決賽參賽資格的運動員,其參賽單位可自主進行更換,前提是替補上來的運動員其名次必須高於第一候補。替換上來的運動員按照被替換運動員的抽籤位置進行比賽。以上變更應在男子/女子體操全能決賽或單項決賽開賽前24小時完成,由運動員所在單位領隊向組委會總記錄處提出,總記錄處負責審核,並將換人結果通知到運動隊和競委會相關負責人。截止時間之後僅允許傷病換人。
(五)獲全能決賽和單項決賽參賽資格的運動員如放棄全能決賽,仍可參加單項決賽。
(六)打破平分
1、資格賽所有決賽的資格賽:一旦在任何地方出現平分,將按照如下方法打破平分。
(1)全能決賽的資格賽如在全能決賽的資格賽中出現平分,按照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將各單項的最終得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男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5個、4個、3個、2個、1個單項最高分相加;女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3個、2個、1個單項最高分相加);
②如果仍然平分,則將所有項目的E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則將所有項目的D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平分運動員均進入決賽。並列人員將按照姓名拼寫的計算機順序標記“編排名次”,決賽出場順序將以“編排名次”為準。
(2)單項決賽的資格賽除跳馬外,在其他項目決賽的資格賽中如出現平分,按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平分運動員均進入決賽。並列人員將按照姓名拼寫的計算機順序標記“編排名次”,決賽出場順序將以“編排名次”為準。
如在跳馬單項決賽的資格賽中出現平分,按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取平均分之前,單次跳馬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如果仍然平分,單次跳馬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單次跳馬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平分運動員均進入決賽。並列人員將按照姓名拼寫的計算機順序標記“編排名次”,決賽出場順序將以“編排名次”為準。
2、決賽
(1)全能決賽如在全能決賽中出現平分,按照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將各單項的最終得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男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兩場全能比賽10個、8個、6個、4個、2個單項最高分相加;女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6個、4個、2個單項最高分相加);
②如果仍然平分,則將所有項目的E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則將所有項目的D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
(2)單項決賽除跳馬外,在其他項目的決賽中如出現平分,按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
跳馬決賽:如在跳馬單項決賽中出現平分,按如下標準打破平分:
①取平均分之前,單次跳馬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如果仍然平分,兩次跳馬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兩次跳馬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名次並列。
(3)團體決賽如在團體決賽中出現平分,按照如下標準打破平分:將各單項的團體有效得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男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5個、4個、3個、2個、1個團體單項最高分相加;女子體操根據需要依次將3個、2個、1個團體單項最高分相加);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隊名次並列。
(七)採用國際體操聯合會頒布的《2017-2020年版體操評分規則》進行評分。
參加辦法
(一)參加單位和人員
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省市體操項目管理中心(協會)或體工隊、各級各類體校(體育運動學校、競技體校、少年兒童業餘體育學校、單項體育運動學校、體育中學)、俱樂部和個人均可報名參賽。
(二)運動員資格
1、參賽年齡
男子:17歲及以上(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
女子:15歲及以上(2005年12月31日前出生),參加女子團體比賽的單位每個團體最多可報2名14歲的隊員(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
2、運動員年齡資格以二代身份證為準,已在總局註冊的運動員,註冊年齡和二代身份證年齡一致方可參賽。
3、健康要求體操是一項技術要求高、藝術表現力強,有一定運動風險的競技項目,對參賽者身體狀況有較高的要求,參賽者應身體健康,有長期參加體操訓練和鍛鍊的基礎。有以下身體狀況者不宜參加比賽:
a、先天性心臟病和風濕性心臟病;
b、高血壓和腦血管疾病;
c、心肌炎和其他心臟病;
d、冠狀動脈病和嚴重心律不齊;
e、血糖過高或過低的糖尿病;
f、比賽日前兩周以內患感冒;
g、其它不適合運動的疾病;
h、孕婦。
(三)參加人數
1、參加團體比賽的單位男、女均可報多個團體隊伍。每個團體可報運動員6名,每個團體可報在編官員為:領隊1名,教練3名,醫生1名;每個女子團體教練中必須至少有1名女教練。參加團體比賽的單位,除團體外,男、女隊可再報運動員參加個人比賽,人數不限,可再報在編教練最多2人。
2、未能組成團體,參加個人比賽的單位可報男、女隊運動員各3名,可報在編官員為:領隊1名,男、女隊教練各2名,醫生1名。女隊教練中必須至少有1名女教練。
3、以個人身份參賽的運動員,可報教練員1名和醫生1名。
4、允許各單位報超編官員(含教練員等),按照超編人員標準收費。
(四)報名要求
1、各參賽單位和個人須於賽前一個月通過國家體育總局體操運動管理中心官網的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進行報名。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在國家體操集訓隊訓練的運動員代表原單位參加比賽,由原單位報名,占原單位名額。
3、比賽報名截止後,原則上不得進行人員變更。
4、報到前運動員因傷病不能參賽允許退賽,但必須在報到前以書面形式報國家體育總局體操中心批准並出示有關省市二甲或更高等級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否則需在報到時向組委會繳納3000元罰金。
5、醫生名額不允許其它任何人員占用,應在報名時通過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提交醫師執業證書或按摩師證書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6、每位參賽運動員須簽署《2020年全國體操錦標賽免責聲明》,在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提交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以單位身份參賽的,由單位為參賽運動員出具。以個人身份參賽的,由個人出具,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7、參賽單位和個人須於賽前簽署賽風賽紀和反興奮劑的承諾書,在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提交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8、未在國家體育總局註冊,以個人身份參賽的運動員須在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內提交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
9、參賽運動員必須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方可參賽。具體事項如下:保險時間: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保險種類:意外傷害保險保險範圍: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參加比賽過程出現的意外傷害事故或突發急性病事故。各參賽單位和個人須在全國體操競賽報名系統中提交保險單原件掃描件,否則無法完成報名。報名信息和材料齊全方可通過系統審核,完成報名。
獎勵辦法
(一)各獎項有8名(含)以上運動員(隊)參加決賽的,錄取前8名。有5-7名運動員(隊)參加決賽的,按照實際運動員人(隊)數進行錄取。如各獎項決賽運動員人(隊)數不足上述錄取名額的,不再進行決賽,按照資格賽成績,參照以下原則錄取:有3-4名運動員(隊)參加的,減一錄取。報名不足2名(含)運動員(隊)的,取消設項。
(二)為前3名的運動員(隊)頒發獎牌和證書,為第4-8名的運動員(隊)頒發證書。
(三)在頒獎儀式上為獲得前3名的運動員(隊)頒發獎牌時,為其對應的1名主管教練員頒發獲獎證書。
(四)增設男女混合團體、男女混合全能。兩個綜合獎項的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1、男女混合團體
將參加團體決賽同一單位的男女團體總分(男、女各1支隊伍成績)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只有男子和女子均參加團體決賽的單位才有獲獎資格。各單位配對團體最多報2對。錄取名次時,各單位最多錄取2對。
2、男女混合全能
各單位於資格賽前24小時上報男女混合全能配對運動員名單。將各單位男女混合全能配對運動員的兩場全能成績(資格賽、全能決賽)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各單位配對運動員最多報3對。錄取名次時,各單位最多錄取2對。
(五)如兩個綜合獎項出現平分,將按照如下方法打破平分。
1、將所有項目的E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2、如果仍然平分,則將所有項目的D分相加,總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則平分的運動員(隊)名次並列。
(六)設“體育道德風尚獎”。
賽事陣容
2020年全國體操錦標賽共吸引了來自中國國內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等22個單位的243名運動員。
賽事場地
2020年全國體操錦標賽安排在廣東省肇慶市新區體育中心體育館,體育館主館的建築面積共29665.37m,體育館燈光採用的是瑪斯科照明,場館主體採用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體育館主館採用弦支窮頂結構。主館建築高度約33m,穹度跨度約107m。
賽事進程
2020年9月23日,2020年全國體操錦標賽進行男子資格賽暨男團決賽,江蘇隊以總分334.850分奪得男子團體金牌,廣東隊以總分327.750分獲得亞軍,廣西隊以322.450分收穫銅牌。
2020年9月24日,2020年全國體操錦標賽結束了女子資格賽暨女子團體決賽,廣東隊以214.800分獲得女子團體冠軍,北京隊以213.850分獲得亞軍;浙江隊以212.150分獲得第三。劉婷婷以56.000分列全能第一,浙江選手管晨辰以55.900分列第二,廣西選手
韋筱圓以55.450分列第三。北京隊祁琦以14.550分位列跳馬第一,又以13.750分獲自由體操第一。上海隊范憶琳以15.200分位列高低槓第一,管晨辰以15.400分位列平衡木第一。劉婷婷除了跳馬之外,其他三項進入單項決賽,其中高低槓名列第二,平衡木第四,自由體操第三。
2020年9月25日,2020年全國體操錦標賽進行了男子個人全能決賽,孫煒以總分172.300分奪得冠軍,
肖若騰以總分171.600分獲得亞軍,鄧書弟以總分170.650分獲得季軍。
2020年9月26日,2020年全國體操錦標賽結束了女子個人全能決賽,廣東選手劉婷婷最終以111.100分(資格賽56.000分,全能決賽55.100分)獲得冠軍,個人首次贏得全國體操錦標賽個人全能冠軍。廣西選手韋筱圓以110.600分(資格賽55.450分,全能決賽55.150分)獲得亞軍,北京選手祁琦以109.950分(資格賽54.800分,全能決賽55.150分)獲得第三。河南選手
盧玉菲、北京選手
唐茜靖、浙江選手管晨辰、上海選手
章瑾、湖北選手
劉傑瑜分獲第四到第八名。
2020年9月27日,2020年全國體操錦標賽進入單項比賽的角逐。在男子自由體操決賽中,鄧書弟以14.666分的成績奪得冠軍。山東隊
王灝然、
周才松包攬二、三名。在女子跳馬決賽中,北京隊祁琦以14.566分取勝,福建隊
虞琳敏得到14.116分收穫銀牌,河南選手
劉津茹名列第三。在男子鞍馬項目中,鄒敬園以15.100分的成績奪得冠軍。在高低槓項目中,上海選手范憶琳拿到15.233分的成績奪冠,福建隊
程詩怡以14.866分摘銀,廣東選手劉婷婷獲得銅牌。在男子吊環項目中,劉洋以15.400分摘金,廣西隊
蘭星宇和江蘇隊
尤浩分獲二、三名。
2020年9月28日,2020年全國體操錦標賽結束最後五個單項競爭。在男子跳馬決賽中,黃明淇以14.933分獲得冠軍,湖南隊
屈瑞陽以14.533分獲得亞軍,浙江選手
陳憶路以14.449分獲得第三。在女子平衡木決賽中,浙江選手管晨辰拿下14.933分並獲得冠軍,廣東選手劉婷婷以14.633獲得亞軍,廣西選手韋筱圓以14.600分獲得第三名。在男子雙槓決賽中,排名第五的廣東選手吳小明最終以15.066分獲得冠軍,鄒敬園14.933分獲得亞軍,尤浩14.666分獲得第三。在女子自由體操決賽中,北京選手祁琦拿到14.200分並獲得冠軍,廣東選手
吳然以13.800分獲得亞軍,河南選手盧玉菲以13.733分獲得第三。在男子單槓中,廣東隊紀練深拿到14.233分獲得冠軍,福建選手
林超攀以14.200分獲得亞軍,北京隊
向巴根秋以13.500分獲得第三。
賽事數據
賽事獎項
賽事意義
在2020年全國體操錦標賽上,體能被放在突出位置,無論全能還是各個單項,都少不了體能成績和排名,比賽還設立了體能優勝獎。國家體操隊堅決回響總局黨組號召,狠抓體能惡補短板,第一次引入了體能達標和體能淘汰。國家體操隊強化體能成效明顯,幫助隊員在提升難度的同時也實現了防傷防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