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9月底,醫院3.2萬個,其中:公立醫院12109個,民營醫院20011個。與2017年9月底比較,公立醫院減少158個,民營醫院增加2361個。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94.6萬個,其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3.5 萬個,鄉鎮衛生院3.6萬個,村衛生室63.1萬個,診所(醫務室)22.4萬個。與2017年9月底比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診所增加,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減少。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2.0萬個,其中:疾病預防控制中心3469個,衛生監督所(中心)3144個。與2017年9月底比較,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減少19個,衛生監督所(中心)增加8個。
其他機構0.3萬個(見表1)。
各地區醫療衛生機構數見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