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8月底,醫院3.2萬個,其中:公立醫院12123個,民營醫院19893個。與2017年8月底比較,公立醫院減少225個,民營醫院增加2374個。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94.6萬個,其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3.5 萬個,鄉鎮衛生院3.6萬個,村衛生室63.3萬個,診所(醫務室)22.2萬個。與2017年8月底比較,診所增加,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減少。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2.0萬個,其中:疾病預防控制中心3469個,衛生監督所(中心)3148個。與2017年8月底比較,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減少19個,衛生監督所(中心)增加12個。
其他機構0.3萬個(見表1)。
各地區醫療衛生機構數見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