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後發展議程目標

2015年後發展議程目標是2015年8月,聯合國193個會員國就2015年後發展議程達成一致。2015年9月1日,聯大通過決議,決定將2015年後發展議程正式提交聯合國發展峰會審議通過。

目標通過,如何執行,

目標通過

新發展議程包括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和169個具體目標,各國承諾努力使新議程到2030年得到全面執行。
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涵蓋消除貧困與飢餓、健康、教育、性別平等、水與環境衛生、能源、氣候變化等。其重點是:消除貧困和飢餓,促進經濟成長;全面推進社會進步,維護公平正義;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可持續發展。正如新議程式言中所說,本議程是為人類、地球與繁榮制訂的行動計畫。它還旨在加強世界和平和增加自由,顧及各國不同的國情、能力和發展程度,尊重各國的政策和優先事項,得到所有國家的認可,並適用於所有國家。

如何執行

如何在發展水平不一的全球各地實現這些可持續發展目標,可謂新議程的關鍵。新議程預計,實現上述目標需要數以萬億美元的資金。已開發國家及時、足額提供官方發展援助非常必要。在籌資方面,新議程要求已開發國家充分履行官方發展援助承諾。在貿易方面,新議程提出大幅增加開發中國家的出口,尤其是到2020年使最不已開發國家在全球出口中的比例翻倍。
此外,在每個可持續發展目標下設的具體目標中,都包括相應執行手段。例如,旨在實現性別平等的目標5中,包含推動實現這一目標的執行手段,如更多使用信息和通信技術等以增強婦女權能。
議程指出,執行需要依靠全球夥伴關係,各國政府、私營部門、民間團體、聯合國系統等共同參與,調動一切資源,協助落實所有目標。其中,各國對本國經濟與社會發展負有首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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