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澳大利亞國立健康與醫學研究理事會(NHMRC)達成協定,聯合資助中國與澳大利亞科學家在2型糖尿病研究領域開展合作研究項目,改善和提高對2型糖尿病的預測和治療。項目說明和申請要求如下: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規模:不超過10項。
(二)資助強度:NSFC對每個獲批准項目資助不超過350萬元,NHMRC對每個獲批准項目資助不超過60萬澳元。
(三)資助內容:NSFC與NHMRC分別負責資助本國科學家的研究經費和為開展雙邊交流所需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
(四)項目執行期限: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五)資助方向(申請代碼:H07):
●提高預測2型糖尿病發病風險水平生物標記物的鑑定(Identification of biomarkers that enhance determination of risk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ype 2 diabetes);
●對於特定生活方式和/或遺傳風險因子人群或亞群體預防2型糖尿病有良好前景的干預研究(Interventions that show promise in the prevention of Type 2 diabetes in populations or sub-populations displaying lifestyle and/or genetic risk factors);
●對可用於2型糖尿病併發症早期檢測的生物標記物的鑑定(Identification of biomarkers for early detection of complications in Type 2 diabetes);
●可逆轉2型糖尿病併發症或使併發症停止進展的生物標記物的套用(Interventions that can reverse or halt progression of biomarkers for Type 2 diabetes complications);
●對不同2型糖尿病患者群體的治療進行的跨國對比研究(Cross-country comparisons of treatments on different populations of patients with Type 2 diabetes)。
申請人須選擇以上列出的申請代碼填寫中文申請書,對於未按要求填寫此指定申請代碼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
(一)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或者承擔過3年期以上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二)中澳雙方合作者應有較好的合作基礎和潛力,圍繞科學問題開展合作研究。
(三)中澳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進行充分溝通協商,分別向NSFC和NHMRC提交申請,對於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澳方合作者須按照NHMRC發布的項目申請指南中的具體要求進行申報。
三、限項規定
本項目屬於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中的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不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的項目總數限為3項的規定”限制。
(一)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二)正在承擔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請本項目。
(三)《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於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報要求
(一)線上填報路徑: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路系統,線上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
1. 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線上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2. 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選單;
3. 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定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定”界面,在下拉選單中選擇“NSFC-NHMRC項目(中澳)”,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要依託的基金項目批准號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中文申請書應與英文申請材料在內容上保持一致。同時,中文申請書填寫的本合作項目英文名稱須與澳方合作者向NHMRC提交的英文項目名稱完全一致。
(二)線上提交附屬檔案材料,包括:
1. 英文申請書。中方申請人除了線上填寫提交中文申請書以外,還須以附屬檔案的形式在ISIS系統提交英文申請書,該英文申請書將作為雙方資助機構項目評審依據材料。
2. 英文學術簡歷。中方申請人須在ISIS系統以附屬檔案的形式上傳提交雙方合作者英文學術簡歷。
3. 合作確認函(英文)。中方申請人須在ISIS系統以附屬檔案的形式上傳提交澳方合作者簽發的合作確認函。
英文申請書和英文學術簡歷模板,請在本項目指南附屬檔案部分下載。未按要求提交英文申請書、英文學術簡歷和合作確認函的,將不予受理。
(三)申請材料受理方式:
1. 電子版申請材料:電子版申請書及附屬檔案材料線上成功提交後,須經依託單位科研處登入ISIS系統審核確認。
2. 紙質版申請材料:電子版申請書及附屬檔案材料線上成功提交後,列印系統生成的PDF格式中文申請書和本項目指南要求的附屬檔案材料,經依託單位蓋章確認後,寄送1份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組。
紙質版材料應與電子版材料須完全一致,任何一版材料不全的,將不予受理。
(四)申請截止時間:
1. 中方申請人線上提交申請書並由依託單位確認提交的截止時間為台北時間2015年4月29日16:00(紙質申請材料以2015年4月29日郵戳為最後截止期限)。紙質申請材料集中接收時間為2015年4月22-29日,公共節假日期間不予接收。
2. 澳方項目申請截止時間為澳大利亞東部標準時間2015年4月29日17:00。
請申請人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嚴格按照各項要求填報申請。未按要求填報的申請,將不予受理,務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