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治區人民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分工方案

《2014年自治區人民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分工方案》是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14年制定的一項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4年自治區人民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分工方案
  • 發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一、社保惠民工程
(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項目。
籌措資金39.3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32.3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6億元、市縣籌措1億元。為年滿60周歲城鄉居民發放基礎養老金,為參保人員繳費提供財政補貼。
牽頭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指導和協調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和待遇核發工作,確保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明確市縣配套資金要求,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項目。
籌措資金3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30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5億元。為全區380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牽頭單位:自治區民政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項目和績效考評;指導和協調市縣民政部門做好城鄉低保對象資格審核,按時發放低保資金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三)陸地邊境0—3公裡邊民生活補助項目。
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4億元。為陸地邊境0—3公里範圍行政村約33萬農村居民發放生活補助。
牽頭單位:自治區民政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陸地邊境0—3公裡邊民生活補助項目,指導和協調市縣民政部門做好發放對象資格審核,按時發放補助資金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四)農村幸福院建設項目。
籌措資金0.6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0.3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3億元。支持1000個農村幸福院建設。
牽頭單位:自治區民政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農村幸福院建設項目,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和檢查驗收;指導和協調市縣民政部門做好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建設管理工作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五)農村住房政策性保險項目。
籌措資金1億元,其中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8億元、市縣籌措0.2億元。為全區約1000萬戶農村居民住房購買政策性保險。
牽頭單位:自治區民政廳。
職責:負責農村住房政策性保險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農村住房政策性保險承保公司的招投標和保險協定的簽訂;負責農村住房保險的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市縣民政部門協助受災農戶勘查理賠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廣西保監局。
職責: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明確市縣配套資金要求,加強資金監管等。廣西保監局負責農村住房政策性保險協定的風險控制和對承保公司進行監督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六)殘疾人托養“陽光家園計畫”補助項目。
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2億元。為全區20000名貧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提供集中托養、日間照料及居家托養服務補助。
牽頭單位:自治區殘聯。
職責:負責殘疾人托養“陽光家園計畫”補助項目具體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和協調市縣殘聯部門做好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和居家托養殘疾人家庭審核工作,確定補助對象,按規定撥付補助資金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籌措資金1.2億元,其中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9億元、市縣籌措0.3億元。凡持有二代殘疾人證的重度殘疾人都可享受每人每月30元的補助,惠及全區城鄉30多萬重度殘疾人。
牽頭單位:自治區殘聯。
職責:負責重度殘疾人補助項目具體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和協調市縣殘聯部門做好重度殘疾人家庭審核工作,確定補助對象,按規定撥付補助資金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八)農村計畫生育家庭愛心保險。
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25億元。為全區農村計畫生育家庭購買愛心保險。
牽頭單位:自治區人口計畫生育委員會。
職責:負責組織項目實施計畫,提出資金的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廣西保監局。
職責: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廣西保監局負責對經辦保險公司進行監督,並支持愛心保險項目的實施。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二、健康惠民工程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項目。
籌措資金113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76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28億元、市縣籌措9億元。支持農村居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廳。
職責: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市縣衛生部門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繳費和醫療費用的報賬管理工作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明確市縣配套資金要求,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籌措資金11.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0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1.5億元。支持在全區範圍內免費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廳。
職責: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組織實施管理和績效考評工作,指導和督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向符合條件人員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明確市縣配套資金要求,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三)地中海貧血防治項目。
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1.4億元。支持在全區開展“一免二補”、地中海貧血防治工作。
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廳。
職責: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地中海貧血防治相關項目,負責地中海貧血防治工作技術指導,開展培訓、督導和考核;指導和協調市縣衛生部門做好地中海貧血防治的各項實施管理工作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明確市縣配套資金要求,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四)愛滋病防治項目。
籌措資金3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2.5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5億元。支持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愛滋病防治工作。
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廳。
職責:負責組織和實施愛滋病防治攻堅工程,加強宣傳教育和疫情監測,完善救治服務體系;指導和協調市縣有關部門實施愛滋病防治攻堅工程的相關工作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教育廳、公安廳、司法廳、人口計生委、住房城鄉建設廳。
職責: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科技廳、教育廳、公安廳、司法廳、人口計生委、住房城鄉建設廳按照各部門職責,配合牽頭單位做好各項相關工作。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五)幸福家園村級人口計生服務室和新家庭文化屋項目。
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21億元。按每村投入2萬元的標準,為全區1050個村人口計生服務室配備基本設備及新家庭文化屋配備圖書、音像製品、書架等,支持全區村級幸福家園標準化建設。
牽頭單位:自治區人口計生委。
職責:負責組織項目實施計畫和設備採購,提出資金的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六)農村計畫生育家庭小額貸款貼息項目。
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23億元。為全區部分農村計畫生育家庭小額貸款給予貼息補助,幫助低收入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生產改善生活,儘快實現脫貧致富。
牽頭單位:自治區人口計生委。
職責:負責組織項目實施計畫,提出資金的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和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七)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
籌措資金0.681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0.4393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2422億元。開展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為符合要求的目標人群補助檢查經費,按照每對夫婦每孩次240元的標準補助,其中中央補助80%、自治區本級財政和市縣財政各負擔10%。
牽頭單位:自治區人口計生委。
職責:負責組織項目實施計畫,提出資金的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職責:自治區財政廳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籌措本級配套資金。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八)放心糧油工程項目。
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1200萬元,主要用於支持建設和完善150個放心糧油經營網點,其中:放心糧油配送中心20個,放心糧油連鎖中心店、示範店130個;廣西放心糧油工程宣傳等。
牽頭單位:自治區糧食局。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項目計畫,提出資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協調項目實施,開展中期檢查和組織項目驗收,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教育廳。
職責:自治區財政廳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能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三、教育惠民工程
(一)職業培訓項目。
籌措資金0.9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0.3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6億元。對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鄉未能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等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在崗培訓和勞動預備制培訓。
牽頭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職責:負責職業培訓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和督促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好職業培訓補貼對象或定點培訓機構申請培訓補貼資金的審核工作,審核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示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二)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項目。
籌措資金1.2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15億元、市縣籌措0.1億元。通過新建、改擴建幼稚園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
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項目計畫,提出資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職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要求,編制審核上報農村學前教育推進工程項目建設方案、分解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計畫、督促檢查項目建設。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明確市縣配套資金要求,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三)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
籌措資金5.9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4.8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95億元、市縣籌措0.2億元。對29個(縣)集中連片國家試點地區和12個(縣)自治區試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約90萬名以上學生進行補助。補助標準按照每人每天3元,每年按照200天計算。
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項目計畫,提出資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明確市縣配套資金要求,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四)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建設。
籌措資金2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0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7.2億元、市縣籌措2.8億元。通過農村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等項目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建設。
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項目計畫,提出資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職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要求,編制審核上報中西部農村國中校舍改造工程項目建設方案、分解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計畫、督促檢查項目建設。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明確市縣配套資金要求,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五)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
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1億元。支持全區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和示範學校建設。
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項目計畫,提出資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協調項目實施,開展中期檢查和組織項目驗收,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六)加強普通高中基礎能力建設項目。
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2億元。支持全區普通高中改善辦學條件。
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項目計畫,提出資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協調項目實施,開展中期檢查和組織項目驗收,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職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要求,編制審核上報民族地區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項目建設方案、分解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計畫、督促檢查項目建設。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七)學生資助項目。
1.農村義務教育家庭困難寄宿生生活資助項目。
籌措資金1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7.5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6億元、市縣籌措1.5億元。對約130萬名全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按照平均每生國小1000元、國中125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費補助。
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項目計畫,提出資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明確市縣配套資金要求,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2.普通高中免學費項目。
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1億元。對約14萬名就讀於公辦普通高中的庫區移民子女和在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就讀普通高中學生免除學費。
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項目計畫,提出資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3.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項目。
籌措資金4.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3.6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9億元。按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規定,為約30萬名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免除學費。
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項目計畫,提出資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4.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項目。
籌措資金4.8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4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8億元。按規定的補助標準,資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的約16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項目計畫,提出資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四、強基惠民工程
(一)修建貧困村屯級路。
籌措資金4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2.1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1.9億元。修建屯級路1000條1000公里。
牽頭單位:自治區扶貧辦。
職責:制訂項目計畫,組織協調並指導縣級扶貧部門組織項目實施,強化項目督促檢查。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二)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項目。
籌措資金1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5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5億元。加大對38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投入,進一步改善農田灌溉條件,促進穩糧增收。
牽頭單位:自治區水利廳。
職責:根據中央有關部委規定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和評審,組織實施38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項目,及時分解下達項目投資計畫,年內完成年度投資計畫建設內容的50%。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三)農村安全飲水解困工程。
籌措資金16.3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3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3.3億元。解決350萬農村人飲安全困難問題。
牽頭單位:自治區水利廳。
職責:制訂項目總計畫,組織實施農村安全飲水解困工程項目,及時分解下達項目投資計畫,年度內完成350萬農村人口安全飲水困難問題。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職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籌措中央補助投資13億元,負責及時分解下達項目年度投資計畫。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四)水庫移民新村建設項目。
籌措資金3.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2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1.5億元。新建330個、續建280個移民新村;建設村屯道路90公里。
牽頭單位:自治區水庫移民管理局。
職責:制訂項目計畫,組織協調並指導實施水庫移民新村建設工程,及時分解下達項目投資計畫。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職責: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會同自治區水庫移民管理局審核水庫移民新村項目投資計畫。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五)中小河流治理項目。
籌措資金7.1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6.72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38億元。完成28條中小河流治理任務。
牽頭單位:自治區水利廳。
職責:組織實施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及時分解下達項目投資計畫,年度內完成28條中小河流治理任務。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六)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
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1.5億元。完成63座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
牽頭單位:自治區水利廳。
職責:組織實施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及時分解下達項目投資計畫,年度內完成63座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五、安居惠民工程
(一)城鎮保障性安居項目—公共租賃住房建設。
籌措資金13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0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3億元。計畫新建公租房4.85萬套。
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職責:負責組織公共租賃住房全面工作,分解落實任務,指導、協調和監督各市縣相關工作,擬定相關政策。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明確市縣配套資金要求,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二)城鎮保障性安居項目—城市棚戶區改造。
籌措資金2.6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2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6億元。計畫改造城市棚戶區3.36萬套。
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職責:負責組織城市棚戶區改造全面工作,分解落實任務,指導、協調和監督各市縣相關工作,擬定相關政策。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三)農村危房改造。
籌措資金30.36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2.45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12.45億元、市縣籌措5.46億元。計畫改造農村危房15.6萬戶,其中邊境1萬戶,緩解危困民眾住房困難問題。
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職責: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實施方案,組織、指導項目實施,指導各縣制定農村危房改造建設標準和補助標準;指導和協助抓好農村建築工匠、村莊規劃協管員的培訓工作。
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職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要求,會同自治區財政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廣西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計畫的申報,審核上報、分解計畫,指導監督、竣工驗收。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明確市縣配套資金要求,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四)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
籌措資金0.52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0.26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26億元。計畫改造國有工礦棚戶區2000套。
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工作,分解落實任務,指導、協調和監督各市縣相關工作,擬定相關政策。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五)新建廉租房項目。
籌措資金6.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3.25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3.25億元。計畫新建廉租住房1.3萬套。
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新建廉租房項目工作,分解落實任務,指導、協調和監督各市縣相關工作,擬定相關政策。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六)邊遠地區教師周轉房。
中央財政補助1億元。完成2000套教師周轉房建設。
牽頭單位:自治區教育廳。
職責:組織實施邊遠地區教師周轉房項目,年度內完成2000套教師周轉房建設任務。
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職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編制審核上報邊遠艱苦地區教師周轉宿舍建設項目建設方案,分解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計畫,督促檢查項目建設。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六、土地整治惠民工程
基本農田整治項目。
中央財政補助3億元。實施基本農田整治10萬畝。
牽頭單位: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職責:組織擬訂資金分配方案並報送自治區財政廳,督促各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按要求加快推進項目建設。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七、農補惠民工程
(一)農資綜合補貼資金項目。
中央財政補助29億元。為我區種糧農民發放農資綜合補貼。
牽頭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負責籌措資金,制訂資金分配方案,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指導市縣財政部門開展相關管理工作,配合自治區績效辦開展績效考評工作。
配合單位:自治區糧食局、發展改革委、農業廳。
職責:根據各自職責配合牽頭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二)農機具購置補貼。
籌措資金4.2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3.8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45億元。調整最佳化廣西農機裝備結構布局,提高廣西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
牽頭單位:自治區農機局。
職責:負責補貼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包括編制實施方案、制定補貼機具目錄和組織開展購機申請、審核、登記、公示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三)糧食作物良種補貼項目。
中央財政補助5.8億元。按全區各地實際種植面積,按照國家農作物良種補貼標準,給予補貼。
牽頭單位:自治區農業廳。
職責:制定實施方案、落實項目計畫、優良品種推介、宣傳發動、栽培技術培訓等組織實施工作,會同財政部門做好補貼面積核實、匯總、上報工作。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八、生態惠民工程
(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
籌措資金11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0.13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87億元。對自治區級以上公益林進行補償。
牽頭單位:自治區林業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自治區級以上公益林補償工作,及時制定下達補償計畫,年度內完成自治區級以上公益林補償工作。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二)“綠滿八桂”造林綠化工程。
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2.4億元。重點實施通道綠化、城鎮綠化和村屯綠化。
牽頭單位:自治區林業廳。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綠滿八桂”造林綠化工程項目,及時分解下達項目投資計畫,年度內完成投資計畫2.4億元。
配合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財政廳。
職責:自治區住建廳負責年度內完成本系統城鎮綠化任務,並開展督促檢查及驗收工作。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負責年度內完成本系統通道綠化任務,並開展督促檢查及驗收工作。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三)石漠化綜合治理項目。
中央財政補助3.5億元。治理岩溶面積2000平方公里。
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職責:牽頭組織審查批覆年度初步設計,審核上報、分解下達工程投資計畫,督促檢查工程建設。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林業廳、水利廳、農業廳、水產畜牧局。
職責: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自治區林業廳、水利廳、農業廳和水產畜牧局負責配合牽頭單位實施石漠化綜合治理項目。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四)污水垃圾處理建設項目。
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4.5億元。籌措整合污水垃圾建設資金4.5億元,繼續支持各市縣污水管網配套建設,進一步提高城鎮污水收集率及污水處理設施的污染物削減效率。支持各縣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收集力度,同時結合“美麗廣西?清潔鄉村”活動,逐步解決農村環境問題。
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職責:負責項目的指導、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項目建設。
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水利廳、財政廳。
職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核上報、分解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計畫,參與年度建設計畫制定和項目實施的監督檢查。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負責整合部分生態廣西建設引導資金投入污水垃圾處理建設項目。自治區水利廳負責配合牽頭單位實施涉及水利方面的項目。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五)現代農業發展項目。
中央財政補助3億元。發展現代農業產業,為廣西農業產業做大做強,農民增收提供基礎保障。
牽頭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負責籌措資金,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資金分配和下達,加強資金監管和組織項目驗收等。
配合單位:自治區農業廳、水產畜牧獸醫局。
職責:配合做好項目申報和評審、加強對項目實施的指導和項目督促檢查、項目驗收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六)重金屬污染防治項目。
籌措資金0.6億元,其中中央補助0.35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25億元。加快推動《廣西重金屬污染防治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實施,實現重金屬減排目標。
牽頭單位:自治區環境保護廳。
職責:負責組織項目實施計畫,提出資金的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九、文化惠民工程
(一)村級公共服務中心示範項目。
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3億元。建設1500個村級公共服務中心。
牽頭單位:自治區文化廳。
職責:負責組織項目實施計畫,提出資金的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衛生廳、人口計生委、廣電局、新聞出版局、體育局。
職責: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自治區發改委、科技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衛生廳、廣電局、新聞出版局分別配合到各市指導與督查、配合驗收。自治區人口計生委負責籌措中心計生服務室建設配套資金,配合到各市指導與督查、配合驗收。自治區體育局負責制定籃球場建設標準,籌措中心籃球場建設配套資金,配合到各市指導與督查、配合驗收。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二)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場所免費開放項目。
籌措資金1.6336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3436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29億元。對全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後正常運轉經費給予補助。
牽頭單位:自治區文化廳。
職責:承擔免費開放項目廳際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負責全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工作的指導、督促、檢查工作。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三)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項目。
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12億元。為紅水河流域和中越邊境地區建設一批體育場館和體育設施。
牽頭單位:自治區體育局。
職責:負責組織項目實施計畫,提出資金的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負責項目績效考核。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四)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項目。
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0.3億元。完成100個鄉鎮無線發射台站建設任務。
牽頭單位:自治區廣電局。
職責:負責組織項目實施計畫,提出資金的分配初步方案、指導協調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督促檢查。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職責: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等。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十、交通惠民工程
千村公路通暢項目。
籌措資金24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3億元、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1億元、市縣籌措10億元。安排1000個以上建制村的瀝青(水泥)路建設。
牽頭單位: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職責:負責中央車購稅補助農村公路建設資金的申報、成品油價格稅費改革中央轉移支付資金、自治區專項資金等專項用於農村公路建設的資金計畫及落實工作;根據項目建設要求,指導、協調項目建設的進度、質量、安全工作;落實自治區本級農村公路貸款資金,協調指導市縣農村公路貸款籌資工作。
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職責: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資金,及時下達資金,明確市縣配套資金要求,加強資金監管等。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申報中央預算內補助資金,統籌協調項目推進中的重大問題,審核並下達年度項目投資計畫,檢查指導投資計畫實施。
實施時間:2014年1—12月。
完成時間: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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