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日期、地點,參賽單位,競賽組別,參賽辦法,競賽辦法,申訴程式,經費,裁判員,成績冊、秩序冊,
競賽日期、地點
2014年4月1日至9日舉行。
男子組:益陽市資陽區體育場
女子組:益陽市第六中學高中部
參賽單位
各市、州代表隊,學校代表隊。
競賽組別
(一)男子高中組16-19歲(1995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
(二)女子高中組16-19歲(1995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
參賽辦法
(一)各代表隊可報男、女隊領隊各1人,教練員各2人,運動員各20人。
(二)運動員必須是我省在籍、在校、在讀的中學生。
(三)運動員必須經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體格檢查合格方能參加比賽。運動員報到時必須提交體檢證明和個人保險證明。運動員在比賽期間出現的意外傷病,組委會將積極協助代表隊處理,所產生的費用由各代表隊自理。
(四)運動員必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註冊IC卡參賽。
(五)關於引進外省運動員和省內交流運動員參賽:
1、按照《湖南省第十二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規定執行。
2、比賽場上最多只允許兩名引進隊員同時上場。
(六)報名與報到
1、請各市、州體育局登入湖南省青少年體育網,在網站首頁點擊“網上報名”、按鈕進入報名專題網站進行報名,並於2014年3月12日前將比賽報名表(需加蓋市、州體育局公章)一式兩份分別寄省體育局青少年體育處和益陽市體育局競訓科(以寄出的郵戳為準)。逾期不再補報。
2、各代表隊於2014年3月30日到賽區報到。各代表隊新註冊運動員需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單頁戶口不予註冊)、從教育部門中國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列印並加蓋所在學校公章的學籍表及貼有近照並加蓋市、州體育局公章的註冊登記表,按大會安排的時間辦理註冊手續,資料和證件不齊者不予註冊。已註冊運動員須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IC卡到賽區報到。
3、各代表隊報到時必須交2000元參賽紀律保證金。比賽期間無違紀行為的,保證金將於賽後全額退還。不交納保證金不予安排比賽。
4、請裁判長於2014年3月29日、裁判員於2014年3月30日到賽區報到。逾期報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且費用自理。
5、賽區聯繫人:蔡毅
競賽辦法
(一)比賽採用中國足球協會審定的最新《足球競賽規則》。
(二)比賽執行《湖南省青少年兒童體育競賽紀律規定》。
(三)參賽隊在8隊(含8隊)以下的,採用單循環賽制進行,9隊(含9隊)以上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分組循環,第二階段採取交叉淘汰賽。
(四)決定名次辦法
1、循環賽的每場比賽須決出勝負,每隊勝一場得3分,負一場得0分,比賽結果為平局則踢球點球決定勝負,勝隊得2分,負隊得1分,積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遇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按以下原則排名:
(1)積分相等的球隊之間比賽積分多者,名次列前;
(2)積分相等的球隊之間淨勝球多者,名次列前;
(3)積分相等的球隊之間進球數多者,名次列前;
(4)積分相等隊同一循環比賽的淨勝球多者名次列前;
(5)積分相等隊同一循環比賽進球數多者名次列前;
(6)抽籤決定名次。
2、交叉淘汰賽比賽結果為平局,則直接互罰球點球決出勝負,不進行加時賽。
(五)男子甲組:全場比賽時間為90分鐘,上下半場各45分鐘,中場休息時間不超過15分鐘;女子甲組:全場比賽時間為80分鐘,上下半場各40分鐘,中場休息時間不超過10分鐘。
(六)替補辦法
1、每場比賽可報7名替補運動員。
2、男子組每場比賽允許替換5名隊員;女子組每場比賽允許替換7名隊員。除中場休息外,每隊在全場比賽過程中換人次數不得超過3次。
3、隊員一經替出不得復入,未填報的替補隊員不得上場比賽。
(七)隊員裝備
1、比賽服裝
(1)各隊務必準備深淺兩種不同顏色的統一比賽服、護襪。
(2)比賽服上衣背後的號碼高不小於25厘米,胸前小號碼高不小於10厘米,短褲左腿前面號碼高不小於10厘米。號碼顏色應與服裝顏色有明顯的區別。
(3)比賽隊員的姓名、比賽服號碼必須與報名單一致,凡不符合規定或無號、重號者,均不得上場比賽。
(4)守門員的比賽服顏色必須與其他隊員和裁判員顏色有明顯區別。
(5)比賽隊員緊身衣、褲的顏色與比賽服上衣和短褲的顏色一致。
(6)場上隊長必須自備6厘米寬且與上衣顏色有明顯區別的袖標。
2、運動員一律穿膠釘鞋並佩戴護腿板參加比賽。
(八)比賽使用5號球。
(九)運動員紅黃牌在全部比賽中累計。運動員在一場比賽中被裁判員出示紅牌,或在比賽中累計2張黃牌,自然停止下一場比賽。
(十)替補席和技術區
1、第四官員面向場地方向,其左側替補席為主隊席位,右側替補席為客隊替補席位。
2、替補席內人員服裝顏色須與雙方比賽隊員的比賽服顏色有明顯的區別。
3、技術區內每次只能有一人起立指揮比賽。比賽過程中,每隊可以同時有6名運動員在本方一側的替補席後方或球門後進行無球熱身,可有一名官員進行協助。
4、受紀律處罰被停賽的教練員、運動員或官員不得進入替補席和技術區域。如上述人員不執行此條款,則裁判員可中斷比賽令其離開,如當事人不服從管理造成比賽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恢復,則當事人及所屬運動隊將受到相應的紀律處罰。
申訴程式
1、各代表隊如要求申訴的,按足球比賽的申訴辦法執行,由代表隊領隊簽字後,交大會仲裁委員會處理。
2、各代表隊如對其他代表隊的運動員資格有異議要求申訴的,必須在該運動員(隊)首輪(場)比賽結束後1小時內寫出書面申訴報告(附證明材料),由代表隊領隊簽字後,交本項目資格審查組裁決。超出此期限,留待比賽結束後調查處理。
3、送交申訴報告的同時須交申訴費500元。若申訴成立,退還此款;若申訴與事實不符,申訴費不予退還。
4、一律不接受口頭申訴。
七、錄取名次和計分辦法
男、女隊各錄取前八名,不足錄取名次的減一錄取。
經費
(一)參賽經費由各代表隊自理。
(二)運動員每人交參賽費200元,新註冊運動員交註冊費20元。
(三)大會不統一安排食宿。如需大會安排食宿的代表隊,請於報名時提出要求,大會提前幫助聯繫。
裁判員
裁判長和骨幹裁判員由省體育局青少年體育處選派,不足裁判員由承辦單位補充。
成績冊、秩序冊
承辦單位須將成績冊、秩序冊於賽後7天內分別寄送省體育局青少處(50套)和各參賽單位。
十一、大會設立仲裁委會員。
十二、大會設比賽監督2人。
十三、大會設“體育道德風尚獎”。
十四、大會設資格審查組、賽風賽紀組。
十五、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規程解釋權屬湖南省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