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健全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和政策研究,進一步加強房產辦證便民力度,繼續提高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水平,進一步貫徹落實徵收與補償條例,強化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進一步研究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促進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進一步加強立法調研工作,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進一步最佳化考核選拔和監督機制,加強隊伍建設和作風效能建設,進一步強化對內保障和對外宣傳,提升房管工作新形象,
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認真學習領會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部署,特別是關於住房問題的部署,進一步貫徹落實習總書記關於“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不斷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標”重要講話精神,努力推進“住有所居”工程。同時,繼續深化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著重抓好整改落實和制度建設,將活動成果切實轉化成長效機制、轉化成為民服務的實際行動。
認真學習領會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部署,特別是關於住房問題的部署,進一步貫徹落實習總書記關於“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不斷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標”重要講話精神,努力推進“住有所居”工程。同時,繼續深化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著重抓好整改落實和制度建設,將活動成果切實轉化成長效機制、轉化成為民服務的實際行動。
進一步健全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
進一步健全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深入推進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善用
按照健全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的要求,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體系,及時研究經濟適用住房發展趨勢,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開展公租房貨幣補貼試點,實現廉租房和公租房全面並軌,加快推進住房保障立法和政策儲備,繼續有序推進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和回購。按照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要求,進一步規範住房保障管理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準入、使用、退出機制,不斷完善租賃型保障房社會化管理機制,建立規範的配建項目交付管理及監管機制,推行各項服務便民舉措。繼續推進“全市住房保障分配監管信息綜合系統”建設,力爭2014年底前實現全部區、縣(市)住房保障的業務、系統和數據的“三統一”目標。繼續推進保障性住房配售配租工作,全年新增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家庭490戶,繼續保持對人均收入在城鎮低保標準2.5倍(含)以下的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應保盡保”;市區全年公開銷售經濟適用住房20萬平方米;市本級全年推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2600套。
按照健全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的要求,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體系,及時研究經濟適用住房發展趨勢,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開展公租房貨幣補貼試點,實現廉租房和公租房全面並軌,加快推進住房保障立法和政策儲備,繼續有序推進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和回購。按照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要求,進一步規範住房保障管理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準入、使用、退出機制,不斷完善租賃型保障房社會化管理機制,建立規範的配建項目交付管理及監管機制,推行各項服務便民舉措。繼續推進“全市住房保障分配監管信息綜合系統”建設,力爭2014年底前實現全部區、縣(市)住房保障的業務、系統和數據的“三統一”目標。繼續推進保障性住房配售配租工作,全年新增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家庭490戶,繼續保持對人均收入在城鎮低保標準2.5倍(含)以下的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應保盡保”;市區全年公開銷售經濟適用住房20萬平方米;市本級全年推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2600套。
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和政策研究
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和政策研究,努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積極應對巨觀經濟和房地產市場形勢的複雜變化,在繼續貫徹落實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同時,密切關注房地產市場動態,加強和完善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根據中央調控政策導向,結合杭州實際,逐步建立長效調控機制,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清理簡化預售審批,進一步規範商品房市場;加強對房地產經紀行為的監管,進一步規範二手房市場;結合保障房貨幣補貼政策,進一步培育和規範房屋租賃市場。加強籌劃,做好十四屆人居展暨第一屆網上人居展的招商、策劃、布展及展會期間的各項工作,並積極探索建立“網上人居展”、“天天房交會”等房產交易公共服務平台。
進一步加強房產辦證便民力度,繼續提高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水平
進一步貫徹落實徵收與補償條例
進一步貫徹落實徵收與補償條例,積極穩妥地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結合徵收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研究完善相關徵收補償政策。加強業務交流指導和人員培訓,推進陽光徵收信息系統的建設使用,推進全市依法徵收、陽光徵收工作的開展。進一步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考核辦法,抓好統籌協調,推進全市徵收工作全面開展。加強對省市重點項目的跟蹤協調,推動重點項目進展。加大對征遷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力度,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國有土地拆房工地的監管,著重控制揚塵污染。
結合徵收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研究完善相關徵收補償政策。加強業務交流指導和人員培訓,推進陽光徵收信息系統的建設使用,推進全市依法徵收、陽光徵收工作的開展。進一步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考核辦法,抓好統籌協調,推進全市徵收工作全面開展。加強對省市重點項目的跟蹤協調,推動重點項目進展。加大對征遷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力度,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國有土地拆房工地的監管,著重控制揚塵污染。
強化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
進一步推進“三改一拆”舊住宅區改造和“清水治污”陽台水改造工作,強化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
按照“應改盡改”的要求和“量質並重”、“民眾滿意”標準,繼續做好 “三改一拆”舊住宅區改造工作。根據全省“五水共治”和我市“清水治污”行動的總體要求,牽頭做好多層住宅陽台水改造工程。以《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條例》及《實施細則》的實施為契機,紮實推進歷保“兩年行動計畫”,做好自主實施的遺留項目的推進工作。以檔案建立、改善後房屋辦證和管理使用為重點,做好危舊房改善的掃尾工作。
按照“應改盡改”的要求和“量質並重”、“民眾滿意”標準,繼續做好 “三改一拆”舊住宅區改造工作。根據全省“五水共治”和我市“清水治污”行動的總體要求,牽頭做好多層住宅陽台水改造工程。以《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條例》及《實施細則》的實施為契機,紮實推進歷保“兩年行動計畫”,做好自主實施的遺留項目的推進工作。以檔案建立、改善後房屋辦證和管理使用為重點,做好危舊房改善的掃尾工作。
進一步研究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進一步研究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做好白蟻防治和捷運周邊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深入研究房屋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建設,努力推動安全管理的法規制度建設,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研究建立捷運等重點工程周邊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研究建立全市安全鑑定檢測機構的管理機制。加強白蟻防治科研創新,使白蟻防治技術繼續走在全國前列,同時做好科研成果的套用和推廣。
深入研究房屋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建設,努力推動安全管理的法規制度建設,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研究建立捷運等重點工程周邊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研究建立全市安全鑑定檢測機構的管理機制。加強白蟻防治科研創新,使白蟻防治技術繼續走在全國前列,同時做好科研成果的套用和推廣。
促進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
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條例》,促進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
以新修訂《物業管理條例》出台為契機,清理物業行業管理相關規範性檔案,修訂出台相關配套政策,加強宣傳和培訓,使《條例》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得到全面貫徹和落實。加強對物業管理熱點、難點問題的研究和探索,爭取實現管理模式和手段的創新。改革“市優”項目評審方式,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修訂相關制度、加強預決算審核,進一步簡化物業維修資金使用程式。同時,積極督促指導物業企業配合做好垃圾分類等相關工作。
以新修訂《物業管理條例》出台為契機,清理物業行業管理相關規範性檔案,修訂出台相關配套政策,加強宣傳和培訓,使《條例》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得到全面貫徹和落實。加強對物業管理熱點、難點問題的研究和探索,爭取實現管理模式和手段的創新。改革“市優”項目評審方式,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修訂相關制度、加強預決算審核,進一步簡化物業維修資金使用程式。同時,積極督促指導物業企業配合做好垃圾分類等相關工作。
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進一步鞏固完善信息系統建設成果和套用範圍,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做好新一代(SOAR)系統上線後的維護和改善工作,確保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建設和完善住房保障分配監管系統、直管公房管理系統等業務子系統,進一步統一區、縣(市)業務系統。繼續拓展系統套用範圍,加強系統的對外推廣。
做好新一代(SOAR)系統上線後的維護和改善工作,確保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建設和完善住房保障分配監管系統、直管公房管理系統等業務子系統,進一步統一區、縣(市)業務系統。繼續拓展系統套用範圍,加強系統的對外推廣。
進一步加強立法調研工作,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
重點做好《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修訂)》、《杭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杭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立法項目的調研、起草、論證等工作。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進一步推進審批權下放工作,將廉租住房保障審批等事項下放區局,同時加強對各類行政行為的規範完善,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據省、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入推進權力清單制度建設工作,清理權力事項並向社會公開權力清單,進一步釐清我局工作職責,促進各項管理工作的高效、規範和統一。
進一步最佳化考核選拔和監督機制,加強隊伍建設和作風效能建設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和“四德兩才”的用人標準,創新完善競爭性選拔任用幹部方式。按照簡化、最佳化、管用的原則,加強對幹部的考核、管理和教育培訓,突出創新導向和績效導向,提振幹部的精氣神。強化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體系,推進權力公開規範運行。完善公述民評,效能投訴等載體,健全監督機制。全面落實中央、省、市各項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措施,進一步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圍繞反對“四風”,著重完善“不能辦”事項登記報告制度,推進作風建設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