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國土地財政審計風暴是指2014年8月中旬,國家審計署對包括土地出讓金等情況進行審計。依計畫,這次全國性的土地出讓金審計工作在10月末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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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進展
連查三月劍指土地財政
雲南某審計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2014年10月31日,審計署組織的全國審計機關電視電話會議上透露,此次土地審計工作進入後續工作,“這應該是指土地審計到了數據統計、分析階段。”
湖北的一位資深審計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證實,當地土地財政審計工作已經結束,審計結果應該會儘快公布。
山東一位地方財政官員講述,當地財政審計工作剛剛結束,審計署工作人員剛回北京,“但審計結論還沒有給我們。”
2014年審計署在8月中旬開展了全國性審計工作,審計目標是2008年至2013年土地出讓金收支、土地徵收、儲備、供應、整治、耕地保護及土地執法等情況,具體審計工作由各省(區)當地(審計署)特派辦牽頭,審計組成員則由特派辦和各地審計部門抽調的工作人員組成,審計直接對象是各市縣政府,審計方式為異地交叉審計,工作時間或截止到10月末。
不過,一些地方加大了此次土地財政審計力度,比如海南省從8月15日開始,派出15個審計組、250人對全省近十年來的土地出讓情況進行全面審計,計畫10月底前完成。
核心問題
土地出讓金是核心問題
此次審計工作中,土地出讓金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據統計,2006年~2013年六年間,地方政府土地出讓金收入約15萬億元。近些年,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依靠賣地收入已經是公開秘密,而由此衍生而來的土地財政問題也為外界關注。
儘管此次審計工作細節還不得而知,但通過此前審計署對局部地區土地資金審計工作或可一窺究竟。
本報從某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所得到的審計部署工作檔案中了解到,重點審計的項目包括:是否存在違規出讓土地的問題,包括出讓主體不合法、未落實招拍掛出讓制度、違反國家供地政策、低價或零地價甚至負地價出讓土地、違規發證、出讓後擅自改變規劃條件等;是否存在應徵未征、擅自減免、截留或變相返還土地出讓金等問題;是否存在人為加大土地開發成本支出而降低土地出讓實際收益,違規使用、擠占、挪用土地出讓金等問題等。
出現問題
審計署分別於2007年、2009年、2011年對部分地區的土地資金做了審計工作。《第一財經日報》對比三次審計結果發現,地方政府違規、變相減免土地出讓金、用地單位拖欠土地出讓金、部分土地出讓金未納入基金預算管理等問題屢屢出現。
根據審計署2010年披露的《40個市地州56個縣區市土地專項資金徵收使用管理及土地徵收出讓情況審計調查結果》,11個市以“招商引資”、“舊城改造”和“國有企業改制”等方式,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19.61億元;11個市的674.81億元土地出讓收入管理不規範,未按規定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占徵收總額的20.1%;11個市改變土地出讓收入用途56.91億元,這些錢既用於公共工程建設,也被用於彌補部門經費、樓堂館所建設等。
上述山東官員告訴本報記者,地方為了經濟的發展,會在土地問題上打些擦邊球。比如地方急需要建一個體育館,這也是民生所需,但若按照法律程式來批地,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更久,所以就存在未批先建的情況,這是違規,但也是為了民生。
其實,在審計署正式審計之前,各地就土地出讓金等方面的問題開展了自查自糾工作。
比如廣東省政府發通知要求,各單位做好9項自查自糾工作,並確保在7月15日前完成整改。這9項工作中一口氣提出16個問題,比如土地出讓收入是否全額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是否違規設定過渡賬戶;是否存在違規減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問題;是否違反專款專用規定等。
反腐
此次審計也被普遍認為與反腐有關。
根據此前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情況和各地方的整改通報,在前三輪被巡視的21個省份中,20個省份發現了房地產業腐敗,占比達95%。審計署6月公布的35起已辦結經濟案件亦有一例與此相關。而海南省紀委開始著手對全省黨政機關領導幹部本人及其親屬子女違規參與經營活動、插手工程項目和土地開發等情況進行調查摸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