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春季貴州財經大學鹿沖關校區教師資格證單科合格證領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3春季貴州財經大學鹿沖關校區教師資格證單科合格證領取
  • 類型:合格證領取
  • 隸屬:貴州財經大學鹿沖關校區
  • 證件:教師資格證單科合格證
1認定材料,2操作規程,

1認定材料

教師資格認定檔案袋所需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1份。 3.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原件1份。 4.學歷證書影印件1份。(2013年6月複印) 5.國語水平測試等級影印件1份(複印件上要由各系簽上“與原件相符”字樣並加蓋系公章)。 6.申請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影印件1份。(複印件上要由各系簽上“與原件相符”字樣並加蓋系公章) 7.非師範類學生需提供參加國家“兩學”考試合格證影印件1份(複印件上要由各系簽上“與原件相符”字樣並加蓋系公章) 註:此檔案材料各班組織學生填寫後以班為單位交繫上保存,所有材料待網報確認前交教務處教材科以便審核確認(具體時間待定)。[1]
不合格
1、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者除外)、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者。
2、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於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均為體檢不合格:
(1)、原髮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性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構、骨結構、腹膜結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癒無症狀者。
4、支氣管擴張病,未治癒者。
5、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攜帶者或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驗陽性申請幼稚園教師資格者。
6、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病症),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者。
7、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癒不足兩年者。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者。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者。
10、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者。
11、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請幼稚園教師資格者。
13、兩耳聽力均在2米以內者,或佩帶助聽器兩耳聽力均低於5米者。
14、儀表儀容,有下列情況者均為體檢不合格。
(1)、四肢。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動者,四肢殘缺變形,行路步態跛行,上肢(特別是右手)殘缺影響板書寫字者。
(2)、體形。身體畸形,如明顯雞胸、駝背、脊柱側彎外曲超過3厘米。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痣者。
15、口吃,吐字不清,聲音嚴重嘶啞,聲帶病變,嚴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礙發音影響教學者。

2操作規程

1、心臟聽診:心臟收縮期雜音按六級劃分,臥位安靜時聽診肺動脈瓣膜區達到三級,其他瓣膜區達到二級,改變體位反覆聽診心臟雜音確屬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結論。
2、期前收縮每分鐘6次以上應立即做下蹲試驗,運動後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電圖正常,可做“正常”結論。如每分鐘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結論(以體檢當日測量為準)。不完全性右束支傳導阻滯確無心病變者可作“正常”結論。
3、聽診測量血壓時,主要是以舒張壓以變音為準,由於精神緊張,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時伴有心率快的受檢者(如急發性高血壓),囑其休息一刻鐘到 半小時測第二次,選其中低值,記入體檢表,如仍不正常,適當休息,多測幾次,但必須以體檢當日血壓為準。
4、肝、脾檢查以平臥位平靜呼吸為準。
5、色覺檢查用《喻自萍色盲》或衛生部編印的色覺檢查圖,必須由專科護士或醫師檢查。
6、單顏色識別能力檢查(單種顏色分別認識能力):
(1)、醫生從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導線或採用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字母、數碼、幾何圖形、信號燈中任選出一種供受檢者識別,在5秒鐘內講出顏色名稱;
(2)、醫生任意講出一種顏色名稱讓受檢者在5秒鐘內從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導線或採用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字母、數碼、幾何圖形、信號燈中準確找出。
以上兩種辦法交替進行。將能識別的顏色在其名稱上作“+”符號,記入體檢表(識別彩色圖案及彩色數碼能力正常者不必檢查此項)。
7、視力檢查統一採用標準對數視力表,用5分記錄法記錄檢查結果,任何一眼裸視力低於4.8者,須用矯正鏡片測視力,矯正不到4.8者應查眼底。眼底僅見近視特徵無其他異常者,增加鏡片度數遠視力即有所提高,可將實際檢查矯正視力及矯正度數記入體檢表。
8、嗅覺:用醋、酒精、水三種,全能辨別為正常,能辨別1-2種為遲鈍,三種全不辨別者為喪失(體檢時患感冒者,約定一周后複查)。
9、測聽力:用耳語,左右耳分別進行,測聽距離5米。兩耳聽力均在2米以內者,應佩帶助聽器複測,複測均低於5米者不合格。佩帶測聽器測聽距離,應作“+”符號記入體檢表。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具備的條件 (一)身份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學歷條件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一條所規定的學歷。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通過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取得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頒發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單科成績合格證書。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師範生按省教育廳(贛教師字[2009]34號)文的有關精神辦理。  2、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國語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報認定語文和對外漢語學科教師資格者,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  195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可免於國語等級測試。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經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五)暫不受理下列人員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  1、受過拘留及以上刑事處罰者;  2、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要求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者;  3、社會人員要求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  4、高等學校教學輔助人員、工勤人員以及借用或者臨時聘請到學校從事教學工作的人員要求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二、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 凡有志於從事教師職業(含國家“特崗計畫”)的非師範教育類畢業生,必須參加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考試成績作為招聘選拔的重要依據之一。  (一)考試報名  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採取網路報名的辦法,報名時間:2010年2月25日8:00至3月25日24:00;報名上傳電子版照片要求:近期1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通過掃瞄器、數位相機等設備製作成電子檔案(.JPG或.JPEG格式,解析度150dpi,大小在30K以內);報名網址:江西教育網,江西教師網。  考試報名參照公務員招考辦法,實行誠信報考制度。網上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考試成績合格後,在教師資格材料初審、現場確認時,由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教師資格所應具備的條件,選報符合條件的教師資格,報考時要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因不符合條件或填報虛假信息被取消認定資格,後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二)考試繳費、列印准考證,採用網上自助辦法。  時間:2010年3月5日8:00至3月30日24:00。網上報名成功人員名單定期在報名網站予以公布後,可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繳費、列印准考證操作。按照《關於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贛發改收費字[2007]591號)的規定,考試費按每考生60元/科的標準收取。考生繳費成功,即可在網上隨機列印准考證(具體操作辦法,見網頁上相關提示)。  (三)考試內容  申請國小教師資格的以《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試中心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為準;申請認定中學教師資格的以《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為準;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以《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試中心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為準。  考試實行教考分離,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社會中介機構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如報考者要求參加考前輔導,應按省教育廳《關於公布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補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培訓院校(機構)名單的通知》(贛教師字[2007]9號)規定,自願選擇在有資質的學校培訓(詳見江西教育網“政務公告”欄目)。  (四)考試形式  考試採用基於計算機的考試,在各設區市依據報名人數集中設定考場。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每科考試時間60分鐘、滿分100分,兩科考試連續進行(考單科者,按單科考試時間安排),60分及以上為單科考試合格成績,考試合格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發給考試成績單科合格證書,合格證書當年及下一年度有效。  (五)考試時間  考試從2010年4月9日開始,約一周結束。依據報考類別和考生所在地隨機編排考場、考號,每位考生的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准考證,逾期未參加考試,責任自負。  從3月5日起,報名成功者憑準考證信息,可登錄江西教師網,免費進行考前模擬練習,熟悉考試題型和操作方法。  (六)考試成績查詢  考試結束後一周內,考生可上網查詢考試成績,具體查詢時間提前2天在江西教師網上公告。考生也可自願要求通過手機簡訊服務及時獲知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公布後,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儘快將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成績單科合格證書統一寄發給考生。  今後,每學年安排兩次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每年度一次認定,形成制度。2010年冬季和2011年春季各安排一次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兩次考試單科合格證書發證時間分別為2011年元月、4月,可作為當年及下一年教師資格認定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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