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徵兵體檢要求

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是由國防部關於頒發《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3徵兵體檢要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 軍隊、武警部隊院校招收士兵學員、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學員和從地方招收研究生學員,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選拔國防生,以及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體格檢查,適用於本標準。
第二章 外科項目
第三條 男性身長162cm以上,女性身長160cm以上,合格。其中,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男性身長可以放寬至160cm,女性身長可以放寬至158cm。
男性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5%、不低於標準體重的15%,女性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15%、不低於標準體重的15%,合格。標準體重的計算公式為:
標準體重(kg)=身長(cm)-110
第四條 顱腦畸形,顱腦手術、腦外傷及腦外傷后綜合征,不合格。
頸強直,斜頸,Ⅲ度甲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重度男性乳房發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條 先天性四肢、關節及脊柱發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礙,骨、關節、軟組織、滑囊傷病及其後遺症,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影響肢體功能的腱鞘病症,不合格。
輕度胸廓畸形(潛艇專業除外);單純性骨折,治癒一年後無功能障礙及後遺症,合格。
第六條 兩下肢不等長超過2cm,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7cm,或者雖未超過規定範圍但步態異常,不合格。
第七條 指(趾)殘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響功能的拇外翻,影響長途行走的雞眼、胼胝、重度皸裂症,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或者有惡變可能的良性腫瘤,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腫瘤、囊腫、瘢痕,瘢痕體質,不合格。
第九條 脈管炎,動脈瘤,重度下肢靜脈曲張、精索靜脈曲張,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靜脈曲張、精索靜脈曲張,指揮專業不合格。
第十條 較大面積或者影響軍容的白癜風、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著、血管瘤等;著短裝身體裸露部位刺有“字、圖案”且直徑超過2cm,其他部位直徑超過3cm,或者經手術處理仍留有明顯瘢痕,影響軍容的,不合格。
少數民族地區民族風俗習慣的紋身,著短裝不明顯影響軍容的,合格。
第十一條 有胸、腹腔手術史,疝,脫肛,肛瘺,重度陳舊性肛裂,環狀痔,直徑大於0.5cm或者超過兩個的混合痔,不合格。闌尾炎手術後半年以上,腹股溝疝、股疝手術後一年以上,無後遺症的,合格。
第十二條 影響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發育不全,隱睪,泌尿生殖系統炎症、結核、結石等傷病及其後遺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無自覺症狀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積液不大於健側睪丸,睪丸鞘膜積液連同睪丸在內不大於健側睪丸一倍的;
(二)無壓痛並且無自覺症狀的精索、副睪小結節不超過兩個,每個直徑不超過0.5cm的;
(三)輕度急性包皮炎、陰囊炎,包皮過長,包莖包皮與龜頭無粘連,隱睪經手術下降至陰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積液,手術後一年以上無復發,無後遺症的。
第十三條 廣泛性體癬,頭癬,重度腋臭、手癬、足癬、甲癬,疥瘡,銀屑病,紅斑狼瘡,硬皮病,慢性濕疹和蕁麻疹,神經性皮炎及其他傳染性或者難以治癒的皮膚病,有與傳染性麻風病人密切接觸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癬、花斑癬、尋常性痤瘡、凍瘡,局限性神經性皮炎直徑不超過3cm,輕度腋臭(潛艇及裝甲專業除外)合格。
第十四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愛滋病及其病毒攜帶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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